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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活态传承的逻辑与路径研究

Research on the Logic and Path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Living Transmission

发布时间:2026-06-17
作者: 赵涵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山东济南; ZHAO Han :Shandong Youth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Jinan;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载体,活态传承是非遗存续的核心要义。数字化技术的普及与应用,深刻改变了非遗传承的场域、主体、方式与价值实现路径,推动非遗活态传承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系统性转型。本文以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内涵为逻辑起点,梳理数字化时代非遗活态传承的四重逻辑转向,剖析当前非遗数字化传承中面临的文化内核消解、传承主体数字鸿沟、保护与商业化失衡、数字资源长效性不足等现实困境,最终提出坚守本真性内核、弥合主体数字鸿沟、平衡保护与发展、激活数字资源价值、完善制度保障体系的优化路径,以期为数字化时代非遗的可持续活态传承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引。
Abstrac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s the core carrier of China's excellent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living transmission is the core essence of its survival. The populariz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y have profoundly changed the field, subjects, methods, and value realization path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ransmission, promoting a systematic transformation from traditional to modern models of living transmission. This paper takes the core connotation of living transmiss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s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sorts out the four logical shifts of living transmiss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he digital age, analyzes the current realistic predicaments faced in the digital transmiss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such as the dissolution of cultural core, the digital divide among transmission subjects, the imbalance between protection and commercialization, and the insufficiency of the long-term effectiveness of digital resources. Finally, it proposes an optimization path of adhering to the authenticity core, bridging the digital divide among subjects, balancing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activating the value of digital resources, and improving the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system, in order to provide theoretical reference and practical guidance for the sustainable living transmiss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he digital age.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数字化转型;文化本真性;传承生态
Keyword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iving transmission; digital transformation; cultural authenticity; transmission ecology

引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其活态载体,承载着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智慧与文化基因,是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截至2024年,我国共有44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位居世界第一;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达155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56名,已构建起层级完善的非遗保护体系。自2004年我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非遗保护完成了从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到活态传承的理念升级,却也随着现代化、城镇化进程加速,面临传统存续场域消解、传承模式代际断裂的危机。数字化技术为非遗活态传承提供了全新解决方案,国家也出台多项政策推动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播体系建设。当前学界相关研究成果丰富,但对数字化时代非遗活态传承的底层逻辑转向、传承异化问题的深层剖析与长效机制构建仍有不足,基于此,本文厘清其逻辑变革、剖析核心困境,提出适配数字化语境的优化路径,为非遗可持续传承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核心内涵与传统逻辑

(一)活态传承的核心内涵

活态传承是非遗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特征,也是非遗保护的根本原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遗定义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其核心强调非遗是“活的”文化实践,而非静态的文化遗存。

国内学界对非遗活态传承的内涵形成了基本共识:活态传承是以“人”为核心载体,以口传心授、实践体验为主要方式,在特定的文化场域与生产生活实践中,实现非遗技艺、文化内涵、精神价值的代际传递与创新发展的过程。其核心要义包含三个层面:一是人的主体性,传承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非遗的存续依赖于传承人的实践与创新,没有人的参与,非遗便沦为无生命的文化标本;二是实践的在场性,非遗必须在生产生活的实践中存续,脱离了原生的文化语境与生活场景,非遗便失去了生命力;三是发展的动态性,活态传承并非对传统的刻板复刻,而是在坚守文化内核与技艺本真性的基础上,适配时代发展实现创新性转化与创造性发展。

(二)传统活态传承的核心逻辑

在数字化时代之前,非遗的活态传承形成了以“在地性、封闭性、线性化、单一主体”为核心的传统逻辑,其存续与发展高度依赖于原生的文化生态。

第一,传承场域的在地性与封闭性。传统非遗传承高度依赖于特定的地域文化与生活场域,大多诞生于特定的民族、村落、社群,与当地的生产生活、民俗活动、自然环境深度绑定,形成了“一方水土养一方文化”的在地性特征。同时,传统传承场域多为家族、师徒的封闭空间,传承活动局限于特定的社群内部,对外传播的边界极强,难以突破地域与社群的限制。

第二,传承主体的单一性与权威性。传统非遗传承的核心主体是家族传承人或师徒谱系中的核心匠人,形成了以核心传承人为中心的单一主体结构。传承人掌握着非遗技艺的核心知识与文化内涵,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传承活动以传承人的单向输出为主,学习者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普通大众很难参与到非遗传承之中。

第三,传承方式的线性化与口传心授。传统非遗传承以“师徒相授、口传心授、手把手教学”为核心方式,形成了“师傅—徒弟”的线性传承链条。非遗的技艺知识、核心诀窍大多没有成文的规范,依赖于传承人的口传心授与学习者的长期实践体悟,传承周期长、门槛高,且极易因传承人的离世而出现技艺断代。

第四,价值实现的单一性与文化性。传统非遗传承的核心价值是文化存续,其首要目标是实现技艺与文化的代际传递,大多与民俗活动、生产生活结合,经济价值处于附属地位。非遗的价值实现局限于特定的地域与社群,难以形成规模化的价值转化,也无法为非遗传承提供持续的经济支撑。

二、数字化时代非遗活态传承的逻辑转向

数字化技术的普及,从根本上打破了非遗传统传承的时空限制与结构边界,推动非遗活态传承的底层逻辑发生了系统性变革,形成了全新的传承范式。

(一)传承场域:从在地性封闭场域转向全域性开放场域

数字化技术打破了非遗传承的地域限制与物理空间壁垒,推动非遗传承场域从传统的村落、工坊、民俗活动等在地性封闭场域,转向互联网构建的全域性开放场域。一方面,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线上课程平台等数字媒介,让非遗传承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身处全国各地的受众都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实时观看传承人的技艺展示、参与线上非遗课程、了解非遗的文化内涵,非遗传承的边界被无限拓展。另一方面,元宇宙、虚拟仿真、AR/VR等技术,构建了沉浸式的数字文化场域,复刻非遗的原生文化语境与历史场景,让受众在虚拟空间中体验非遗的生产生活场景,弥补了非遗原生场域消解的困境,实现了非遗传承场域的全域化、全景化拓展。

(二)传承主体:从单一传承人主体转向多元主体协同传承

数字化时代,非遗传承的主体结构从以核心传承人为中心的单一主体,转向“政府、传承人、高校、平台企业、媒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协同结构。其一,核心传承人不再是唯一的传承主体,通过数字平台,传承人可以将技艺知识、文化内涵传递给更多的学习者,而具备数字能力的青年群体、非遗爱好者、内容创作者,成为非遗传播与传承的重要力量,形成了“核心传承人—青年传承者—大众传播者”的多层级传承梯队。其二,政府部门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为非遗数字化传承提供制度保障;高校与科研机构为非遗传承提供学术支撑、人才培养与技术研发;互联网平台为非遗传承提供传播渠道与技术支持;文旅企业、文创机构推动非遗的价值转化,形成了多元主体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传承生态。

(三)传承方式:从线性口传心授转向非线性沉浸式互动传承

数字化技术彻底改变了非遗传统的线性传承模式,推动传承方式从“师傅—徒弟”的单向线性传递,转向多向互动、沉浸式体验的非线性传播。首先,数字化技术将非遗的核心技艺、口传心授的诀窍转化为标准化的视频教程、数字档案、虚拟仿真演示,打破了传统传承的时间限制,学习者可以随时、反复观看学习,降低了非遗学习的门槛。其次,直播互动、线上社群、虚拟仿真体验等形式,实现了传承人与学习者、学习者与学习者之间的双向互动,改变了传统传承中学习者被动接受的地位,学习者可以实时提问、交流心得、展示作品,甚至参与非遗的创新设计,从被动的学习者转变为主动的传承者与创新者。最后,AR/VR、元宇宙等技术构建了沉浸式的学习场景,让学习者在虚拟空间中模拟非遗技艺的操作过程,直观感受非遗技艺的核心要领,提升了传承的效率与体验感。

(四)价值实现:从单一文化价值转向多元价值共生融合

数字化时代,非遗的价值实现从传统的单一文化存续,转向“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教育价值”多元共生的全新格局。在文化价值层面,数字化传播让非遗从小众文化走向大众视野,提升了非遗的社会认知度与文化影响力,实现了非遗文化的全民普及与代际传递;在经济价值层面,非遗直播带货、文创产品开发、数字藏品发行、非遗文旅融合等模式,实现了非遗的产业化发展,为非遗传承提供了持续的经济支撑,也带动了非遗发源地的乡村振兴与就业增收;在社会价值层面,非遗成为凝聚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线上非遗活动、非遗社群构建了文化交流的公共空间,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文化归属感;在教育价值层面,数字化非遗资源为国民教育体系提供了丰富的教学内容,推动非遗融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实现了非遗文化的启蒙与传承人的梯队培养。

三、数字化时代非遗活态传承的现实困境

尽管数字化技术为非遗活态传承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但在当前的实践中,非遗数字化传承仍面临着诸多深层困境,甚至出现了传承异化的问题,制约了非遗活态传承的可持续发展。

(一)数字化异化:文化内核消解,本真性传承失守

非遗数字化传承的核心目标是赋能非遗的活态传承,数字化是工具而非目的,但在当前的实践中,普遍出现了“重形式、轻内涵”的数字化异化问题。一方面,碎片化的数字传播导致非遗文化的断章取义。短视频、直播等数字媒介具有碎片化、娱乐化的特征,诸多非遗内容创作者为了博取流量,只聚焦于非遗技艺的“奇观化”展示,比如非遗手艺人的“神级操作”、复杂技艺的快进剪辑,而忽略了非遗背后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精神价值,导致受众只看到了非遗的“技”,却不了解非遗的“道”,非遗传承沦为表层的技艺展示,文化内核被不断消解。另一方面,数字化复刻导致非遗的“标本化”。部分非遗数字化项目,仅停留在对非遗技艺、作品的数字化采集与存档,将非遗转化为静态的数字影像、3D模型,却没有激活数字资源的活态应用,非遗从“博物馆里的静态标本”变成了“硬盘里的数字标本”,违背了活态传承的核心要义;更有甚者,为了适配数字传播的需求,随意篡改非遗的技艺流程与文化内涵,导致非遗的本真性失守。

(二)主体断层:传承人的数字鸿沟与代际衔接困境

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是人的传承,而当前数字化传承中,传承主体面临着严重的数字鸿沟与代际断裂问题。其一,老一辈核心传承人的数字能力不足。我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60岁,大多成长于传统的传承环境中,对数字化技术的接受度与应用能力较低,既无法熟练运用短视频、直播等平台进行传播,也无法参与非遗数字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只能作为数字化项目的“素材提供者”,无法成为数字化传承的核心主体,导致非遗的核心技艺与文化内涵无法通过数字平台实现完整、准确的传递。其二,年轻群体的技艺深度不足。具备数字能力、熟悉互联网传播规律的青年创作者,大多没有接受过非遗技艺的系统训练,对非遗的文化内涵、核心技艺缺乏深入的理解,只能进行表层的内容创作与传播,无法承担非遗核心技艺传承的重任,形成了“懂技艺的不懂数字,懂数字的不懂技艺”的代际鸿沟,非遗传承的核心链条出现断裂。

(三)发展失衡:商业化过度与保护优先的原则冲突

非遗的活态传承需要经济价值的支撑,但在数字化实践中,普遍出现了过度商业化、娱乐化的问题,与非遗保护优先的原则产生了严重冲突。一方面,非遗传播的流量至上逻辑导致过度娱乐化。部分非遗直播、短视频内容,为了博取流量与关注度,刻意迎合大众的娱乐需求,将非遗技艺低俗化、娱乐化,甚至编造非遗的历史故事、歪曲非遗的文化内涵,非遗传承沦为流量变现的工具,完全背离了非遗保护的初衷。另一方面,非遗产业化发展中的本末倒置。诸多非遗直播账号,将核心重心放在带货变现上,直播内容大多是产品推销,而非技艺展示与文化传播,非遗成为产品营销的“噱头”,核心技艺的传承被完全弱化。更有甚者,为了实现规模化量产,简化非遗的核心技艺流程,用机器生产替代手工技艺,导致非遗的技艺本真性被彻底破坏,非遗传承陷入“商业化越成功,技艺流失越严重”的恶性循环。

(四)长效性不足:数字资源沉睡与传承机制缺失

当前我国非遗数字化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各级非遗保护中心、高校、科研机构已完成了大量非遗项目的数字化采集,建成了诸多非遗数字资源库,但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运营,重采集、轻应用”的问题,数字化传承的长效机制严重缺失。一方面,非遗数字资源处于“沉睡”状态。大部分非遗数字资源库仅面向内部科研使用,没有向社会公众开放,普通大众无法获取与使用;部分开放的数字资源,也仅停留在资源展示层面,没有转化为可学习、可体验、可传播的活态内容,数字资源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激活。另一方面,非遗数字化传承的长效运营机制缺失。诸多非遗数字化项目依赖于政府的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完成后便缺乏持续的运营资金与维护团队,数字平台、资源库长期不更新,最终沦为“僵尸平台”;同时,非遗数字化传承的收益反哺机制不完善,数字化传播、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收益,无法有效回流到非遗传承人身上,无法为非遗核心技艺的传承提供持续的支撑,导致数字化传承难以形成可持续的闭环。

四、数字化时代非遗活态传承的优化路径

针对当前非遗数字化传承面临的核心困境,必须坚守活态传承的核心要义,以“保护优先、赋能为要、本真为核、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构建适配数字化时代的非遗活态传承体系,实现非遗的创新性转化与创造性发展。

(一)坚守本真性内核,构建“数字赋能而非替代”的传承逻辑

非遗数字化传承的根本前提是坚守非遗的本真性,必须明确数字化是赋能非遗传承的工具,而非替代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首先,要厘清非遗的核心价值与文化内核,对非遗项目的历史渊源、核心技艺、文化内涵、精神价值进行系统性梳理与界定,明确非遗本真性保护的核心边界,杜绝为了适配数字传播而随意篡改非遗文化内涵、简化核心技艺的行为。其次,要构建“内容为王、内涵为核”的数字化传播体系,引导内容创作者深耕非遗的文化内涵,打造兼具传播力与文化深度的数字内容,比如非遗纪录片、系列数字课程、技艺拆解教学视频等,在实现广泛传播的同时,完整、准确地传递非遗的文化价值,避免碎片化传播导致的文化消解。最后,要坚持“活态传承为核心,数字存档为补充”的原则,数字档案的建设要服务于非遗的活态传承,而非替代传统的口传心授、实践体验的传承模式,推动数字资源与传统传承模式的深度融合,实现非遗本真性与时代性的统一。

(二)弥合主体数字鸿沟,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传承生态

破解传承主体的代际鸿沟,核心是构建“核心传承人主导、多元主体协同、老中青梯队衔接”的非遗传承生态。第一,开展传承人数字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由政府部门牵头,联合高校、互联网平台,针对非遗传承人开展数字化技能培训,内容涵盖短视频创作、直播运营、数字平台使用、知识产权保护等,提升传承人的数字应用能力,让传承人成为数字化传承的核心主体,而非被动的素材提供者。第二,搭建“老匠人+新青年”的传承协作平台,推动非遗传承人与青年创作者、高校相关专业学生的深度合作,传承人负责核心技艺与文化内涵的传递,青年群体负责数字内容创作、技术开发、传播运营,实现技艺深度与数字能力的优势互补,培养兼具非遗技艺与数字能力的复合型青年传承人才。第三,明确多元主体的权责边界,政府部门承担政策引导、制度保障、公共服务的职责;传承人承担核心技艺传承、文化内涵传递的核心职责;高校与科研机构承担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的职责;平台企业承担渠道建设、内容规范、技术支持的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传承生态。

(三)平衡保护与发展,构建“以商养学、以文促商”的良性循环

破解非遗保护与商业化的冲突,核心是坚守“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构建文化价值引领经济价值,经济价值反哺文化保护的良性循环。首先,要建立非遗数字化传播与产业化发展的规范体系,明确非遗商业化的底线与边界,杜绝过度娱乐化、低俗化、虚假宣传等行为,严禁为了规模化量产而简化非遗核心技艺、破坏非遗本真性的行为,加强对互联网平台非遗内容的审核与监管,引导非遗传播与产业化发展回归文化传承的本质。其次,要打造“文化为核、产业为翼”的非遗产业化模式,推动非遗与文创、文旅、教育、设计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开发兼具文化内涵与市场价值的非遗产品与服务,比如非遗研学、非遗沉浸式体验、非遗文创设计、非遗数字IP授权等,避免非遗直播沦为单纯的产品带货,实现文化传播与经济收益的统一。最后,要建立收益反哺机制,明确非遗产业化收益的分配规则,确保大部分收益回流到非遗传承人身上,用于非遗技艺的传承、人才培养、创新研发,实现“产业化收益—非遗保护—传承创新”的闭环,真正做到“以商养学、以文促商”。

(四)激活数字资源价值,构建全链条活态传承闭环

破解数字资源沉睡的问题,核心是推动非遗数字资源的开放共享与活态应用,构建“数字采集—资源开放—教育应用—传播转化—反哺保护”的全链条活态传承闭环。第一,推动非遗数字资源的开放共享,由国家文旅部门牵头,整合各级非遗保护中心、高校、科研机构的非遗数字资源,建设国家级非遗数字资源共享平台,向社会公众、学校、企业免费开放,打破数字资源的壁垒,让沉睡的数字资源活起来。第二,推动非遗数字资源的教育转化,将非遗数字资源转化为适配中小学、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开发标准化的非遗数字课程、教学课件、虚拟仿真教学工具,推动非遗数字化资源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非遗文化的启蒙与传承人才的梯队培养。第三,推动非遗数字资源的创新应用,鼓励企业、创作者基于非遗数字资源,开发非遗数字藏品、虚拟仿真体验、元宇宙非遗场景、非遗文创设计等创新产品,拓展非遗数字资源的应用场景,实现数字资源的价值转化,反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五)完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非遗数字化传承的长效机制

非遗数字化活态传承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与政策支撑。首先,健全非遗数字化传承的政策体系,出台非遗数字化保护、传播、产业化发展的专项政策,明确非遗数字化建设的标准规范、主体权责、监管规则,加大对非遗数字化传承项目的资金扶持,建立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避免非遗数字化项目“重建设、轻运营”的问题。其次,完善非遗数字版权保护制度,针对非遗数字资源、非遗数字IP、数字藏品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明确非遗传承人的版权权益,严厉打击非遗数字资源的盗版、侵权行为,保护传承人与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最后,建立非遗数字化传承的评估体系,以非遗的本真性保护、活态传承效果、文化传播广度、人才培养成效为核心指标,建立科学的评估标准,定期对非遗数字化项目进行评估考核,引导非遗数字化传承回归活态传承的核心目标,实现非遗的可持续发展。

五、结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发展的核心命题。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为非遗活态传承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推动非遗传承的场域、主体、方式与价值实现逻辑发生了系统性变革,让非遗突破了传统传承的时空限制,从小众的社群文化走向了大众的公共视野。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数字化是赋能非遗传承的工具,而非目的,当前非遗数字化实践中出现的文化内核消解、传承主体断层、过度商业化、长效机制缺失等问题,本质上是对非遗活态传承核心要义的偏离。

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是“人”的传承,是文化内涵与精神价值的代际传递。数字化时代的非遗活态传承,必须坚守非遗的本真性内核,以保护优先为原则,以人的传承为核心,弥合传承主体的数字鸿沟,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激活数字资源的活态价值,完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线上线下融合、保护与发展并重的非遗传承生态。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非遗的创新性转化与创造性发展,让非遗在数字化时代焕发持久的生命力,成为凝聚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力量,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赓续绵延、生生不息。

参考文献:

  1.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Z].2003.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Z].2011.
  3. [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Z].2021.
  4. [4] 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Z].2021.
  5. [5] 乌丙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6. [6] 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7. [7] 朝戈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数字化保护[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60(02):76-84.
  8. [8] 陈岸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创新发展[J].云南社会科学,2020(01):148-154.
  9. [9] 喻国明,杨雅.数字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与范式转型[J].新闻与写作,2022(01):5-13.
  10. [10] 李向振.数字化语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逻辑转向与实践反思[J].民俗研究,2022(03):14-23+157.
  11. [11] 高小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生存:从记录到活化[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0(01):30-36.
  12. [12] 张兵娟,刘涵.短视频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困境与路径创新[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1,43(08):1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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