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
- ISSN:
- 期刊分类:
- 出版周期:
- 投稿量:
- 浏览量:
相关文章
暂无数据
4D沉浸式舞蹈演绎视域下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路径研究——以良渚遗址为例
Research on the Living Inheritance Path of Cultural Heritag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4D Immersive Dance Performance—A Case Study of Liangzhu Site
引言
文化遗产利用理念始终与文化遗产保护相辅相成,并逐步由单一的保护模式拓展为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融合发展模式,如何使遗产地建设更好地服务未来,成为当下遗产研究新的突破点,修订于202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指出,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作为发展文物保护事业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国各个文化遗产地都已积极尝试“让文物活起来”,探索文创研发、创新业态落地、文艺剧目创编文化遗产地等多元创意实践,各类举措蓬勃兴起,逐步形成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的发展态势。在此背景下,本文以良渚遗址“舞态+”活化模式为案例,剖析其文化提炼、AIGC编创、沉浸展演、业态运营的全链条实践,探讨4D沉浸式舞蹈赋能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机理与路径,为同类遗址活化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范式,推动文化遗产在当代实现可持续传承与价值彰显。
一、我国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发展现状与核心痛点
(一)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发展整体现状
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的核心实物见证,区别于古建筑、历史街区、非遗民俗等后世文化遗产,核心遗存形态以考古遗址本体、夯土建筑基址、地下出土文物及刻划符号为主,核心价值集中于历史文化溯源、文明脉络赓续、民族文化认同构建三大核心维度,是彰显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核心文化标识。
新中国成立以来,文化遗产经历了重点保护、抢救性保护、预防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全面保护等逐步升级的指导思想与方针原则,系统性保护并非简单的术语更新,而是系统总结历史经验,尤其是我国加入《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以来国际国内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形成了对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的一整套原则、计划与具体步骤,将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认知和实践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层级。各地地方政府持续加大遗址保护财政资金与人力物力投入,深度联动高校考古院所、专业文化遗产研究机构持续开展遗址考古系统发掘、文物修复养护、文化价值学术阐释等基础核心工作,良渚、仰韶、三星堆、河姆渡等核心遗址先后顺利完成世界遗产申报、国家级文化IP打造、文旅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文化遗产社会公众认知度与保护传承关注度持续稳步提升。
文旅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各地文旅部门与遗产管理机构逐步探索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多元化新模式,初步形成博物馆静态文物展览、文旅景区观光游览、传统民俗非遗展演、文创周边产品开发等基础活化传承业态。作为体验时代的遗产旅游,是遗产保护、利用和遗产文化传播的重要方式。实现遗产旅游,其中最重要的深层研究内核就是旅游体验。在新世纪的今天,“遗产旅游”作为一种世界现象已经成为人类求取与外部世界高度和谐的有效形式之一,因此旅游景区的中心任务是为游客塑造某种难以忘怀的旅游体验。旅游演艺作为文旅融合核心细分领域,行业复苏增长势头迅猛,2025年我国旅游演艺场次达19.87万场,观演人次达8798.97万人次,票房收入达174.43亿元,同比增长6.43%。文旅演艺整体市场规模持续扩容,为文化遗产艺术化、演艺化活化传承提供了良好市场基础与消费环境。但从整体发展质量与活化实效来看,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整体仍处于“软开发”初级发展阶段,多数遗址活化项目普遍存在重申报而轻管理、重开发价值而轻文化意义,重短期观光流量引流、重长期深度体验培育的发展误区,传承运营模式与现代公众精神文化消费需求适配度不足,文化遗产的时代价值传播功能与社会美育赋能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文化遗产活态传承长效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健全完善。
(二)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三大核心痛点
第一,文旅产业赋能效能不足,遗址本体观赏属性薄弱,市场核心吸引力受限。我国约40%的世界文化遗产为考古遗址类型,此类遗产核心遗存以残断夯土遗址、地下文化遗存为主,自然观赏性与视觉艺术呈现效果较差,难以依托原生自然景观打造传统观光文旅产品,天然存在文旅开发先天短板。当前大部分遗址活化项目仍沿用传统自然景区开发运营模式,未结合遗址文化特性与遗存现状打造专属特色化文旅演艺产品,文旅业态与遗产核心文化内涵严重脱节,无法有效将文化历史价值转化为市场消费动能与产业发展动能。以良渚遗址为例,古城前期依托传统观光游览模式运营期间,因缺乏专属特色沉浸式演艺体验项目,游客停留时间短、二次消费意愿低,文旅产业收益增长持续乏力,遗址文旅赋能地方产业发展的核心作用未能有效凸显,文化遗产保护与日常运营资金难以实现自我造血,发展过度依赖地方财政资金扶持,市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薄弱。
第二,深度沉浸式体验产品供给稀缺,公众文化情感链接薄弱,游客游览粘性持续下滑。人民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主体,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理念。随着国民文旅消费全面升级,现代游客文旅消费需求已从传统单一观光打卡转向深度文化体验、情感互动共鸣、精神文化认同多元需求转变,但当前文化遗产活化产品普遍停留在浅层观光游览、静态文物陈列、文字单向讲解的初级层面,沉浸式、互动式、参与式体验产品严重缺失。现有各类文化展演活动多沿用固定舞台表演模式,观众处于被动观看状态,缺乏有效互动参与环节,无法构建人与文化遗产之间的深度情感链接与文化认同。相关行业数据显示,国内多数遗址文旅体验项目观众体验粘性同比下降15%以上,游客游览结束后对文化核心内涵认知浅薄,仅留存表面观光记忆,文化传承传播实际效果大打折扣。良渚遗址前期实地调研数据同样表明,因深度沉浸式体验产品长期缺失,遗址核心游览区游客人流量同比减少23.5%,文旅体验提质升级与遗产活化发展迫在眉睫。
第三,展演内容原创程度偏低,文化内涵挖掘浅表化,行业同质化竞争问题突出。当前国内文旅演艺市场普遍存在内容同质化、文化挖掘浅层化、原创创作供给不足等行业通病,文化遗产文旅展演领域该问题尤为凸显。多数遗址演艺项目直接照搬通用商业演艺模板,未结合本地文化符号、礼制文明、先民生产生活特色进行专属原创创编,简单套用通用歌舞表演形式,缺乏对考古学术文献、出土文物器物、历史文脉沿革的深度提炼转化,文化艺术表达流于表面、浮于形式。同质化展演内容不仅无法凸显不同遗址独特文化价值与核心特色,还引发文旅市场恶性低价竞争,部分同类演艺项目盈利同比下降5.11%,行业长期发展后劲不足。良渚遗址原有传统展演活动同样存在原创性不足、文化融合度低、特色辨识度弱等问题,缺乏专属化、特色化的文化艺术创新表达,难以形成核心品牌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
二、4D沉浸式舞蹈演绎赋能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核心内涵与创新机理
(一)4D沉浸式舞蹈演绎核心内涵界定
4D沉浸式舞蹈演绎是深度融合环境编舞现代艺术、AIGC数字科技赋能、视听嗅触多感官互动体验、文化符号艺术转化于一体的新型文化遗产艺术活化核心业态,区别于传统固定舞台舞蹈表演与常规文旅歌舞演艺,核心打破传统从舞台表演到观众观看的二元对立观演模式,以文化遗产遗址本体为天然实景展演舞台,依托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四维感官全方位沉浸式场景营造,结合AIGC智能舞蹈编创数字技术,将晦涩抽象的文化遗产核心符号、历史文脉脉络、先民生产生活场景精准转化为具象化舞蹈身体语言,实现文化遗产静态遗存向动态艺术表达、遥远历史文脉向现代表达传播、观众被动观看向主动参与体验的全方位转型升级。相较于传统文旅演艺形式,4D沉浸式舞蹈演绎具备原创性、在地性、沉浸性、互动性、科技性五大核心鲜明特征,深度契合文化遗产庄重性、独特性、历史性的保护传承核心要求,精准适配现代文旅深度体验消费升级核心需求。
结合良渚遗址“舞态+”活化实践落地成效来看,4D沉浸式舞蹈演绎核心包含三大核心实施模块,三者相辅相成、协同发力构建完整活化体系。一是文化遗产符号提炼模块,依托考古学、历史学专业专家团队学术支撑,从遗址地理原生风貌、出土玉器礼器器具、图腾刻画符号、先民稻作生产生活场景中提炼核心代表性文化元素,转化为标准化、体系化舞蹈动作专属素材库;二是AIGC智能舞蹈编创模块,依托AI生成模型深度学习文化考古研究文献与文物特征资料,快速创编适配不同遗址文化特性的原创舞蹈动作、配套音乐编曲、专属服饰造型,提升创编效率与文化适配度;三是视听嗅触四感沉浸演绎模块,深度结合遗址原生自然生态环境,打造视觉实景共舞、听觉自然交响、嗅觉自然唤醒、触觉质感感知的全方位沉浸式体验场景,切实实现观众与文化遗产的深度情感链接与文化认同构建。
(二)4D沉浸式舞蹈赋能遗产活态传承创新机理
其一,文化符号艺术转化机理,破解文化内涵阐释难、大众传播难核心问题。文化遗产无系统文字记载、历史年代久远、文化内涵晦涩难懂,普通社会公众或许能从其所受的训练中衡量遗产的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但难以通过传统文字讲解、静态文物展览理解其核心文化价值与文明传承意义。4D沉浸式舞蹈演绎通过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将抽象化礼制文化、稻作文明体系、图腾信仰崇拜转化为直观具象化舞蹈身体动作,把专业晦涩的考古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大众喜闻乐见、易于感知的艺术表达形式。良渚“舞态+”活化模式通过拉班动作技术专业分析、考古文献深度研读梳理,提炼良渚玉琮礼器、神徽图腾、稻作收割等308组原创专属舞蹈动作,打造良渚文化专属标准化舞蹈符号库,让厚重晦涩的文化以灵动直观的舞蹈艺术形式走进大众视野,有效降低文化传播认知门槛,持续强化公众文化认知与民族文化认同。
其二,多感官沉浸互动体验机理,构建人与遗产深度情感链接与文化共鸣。传统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模式通常为“展示”,这种静态陈列为单向传递而富于线性逻辑的信息普及运动,历史信息量大、展览层次丰富,而使知识的普及陷入填鸭式的被动倾泻,公众被动接受文化知识信息,缺乏情感共鸣、互动参与与深度体验,传承传播效果大打折扣。4D沉浸式舞蹈演绎依托遗址原生自然环境打造开放式流动展演空间,彻底打破固定舞台表演限制,专门设计观众流动观演、即兴互动参与、集体共舞体验等核心环节,融合实景自然声响、原生草木泥土气息、遗址土地真实触感,打造全方位、全维度沉浸式体验场景。观众不再是单纯演艺旁观者,而是文化展演核心参与者与文化传承实践者,在沉浸式互动体验中直观感受先民生产生活与祭祀庆典场景,重构个人与历史文明、人与文化遗址的深度情感记忆,让古老文化遗产真正走进大众内心,切实实现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核心目标。
其三,艺术科创融合赋能机理,推动遗产传承模式创新迭代长效升级。依托AIGC人工智能智能编创数字技术,实现舞蹈创编高效化、定制化、规模化发展。人工智能能够突破人类编创者在思维定式和经验局限下的创作瓶颈,为舞蹈编创者带来意想不到的动作灵感。例如人工智能可以利用生成对抗网络(GAN)等技术,模拟不同舞蹈风格之间的融合,创造出独特的舞蹈姿态,模拟出各种可能的舞蹈动作组合,为编创人员打开新的创作思路,创新动作生成,从而帮助舞者突破传统舞蹈的束缚,创造出更加独特和富有表现力的作品。同时,舞蹈艺术与数字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遗产传承从线下单一实景展演向线上线下联动传播转型,通过纪录片专业拍摄、舞蹈影像艺术创作、短视频新媒体传播等多元形式,持续扩大文化传播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兼顾线下沉浸式深度体验社会效益与线上市场化商业运营效益双向统一,筑牢文化遗产活态传承长效发展根基。
三、良渚遗址“舞态+”4D沉浸式舞蹈活化传承实践案例分析
(一)构建原创文化舞蹈编创体系
在实践过程中,依托考古文博领域权威学术科研力量构建专业学术支撑智库体系,聚焦特定文明体系积淀的核心文化内核,系统锚定农耕生产、玉器、符号等标志性核心文化表征要素。在艺术创编实践层面,摒弃文化演艺行业同质化、模板化的通用创编范式,践行考古文博学术研究与舞台舞蹈艺术创作交叉融合的多学科协同创新发展模式。依托考古发掘报告、文化研究专著等权威学术文献开展文化基底系统性研判,结合拉班舞谱(Rudolf von Laban,2011)动作科学体系等专业舞蹈动作提炼技术手段,构建契合特定文明文化特质的专属原创舞蹈动作资源数据库,夯实文化遗产舞蹈活化演绎的内容根基。
以良渚古城遗址为例,以良渚文明深层文化内涵为核心创作脉络,聚焦良渚先民稻作劳作、玉礼祭祀、氏族庆典等地域性典型社会活动场景,开展良渚文化沉浸式舞蹈展演作品的系统化原创研发。在艺术创编体系构建中,同步完成特色舞蹈动作研发、文化主题原创配乐、良渚元素定制服饰设计等一体化配套创作内容。舞蹈语汇建构兼顾良渚历史遗存的考古实证性与舞台艺术表达的专业审美性,跳出传统演艺创作程式化、套路化的固有局限,立足良渚社会的生存形态与精神特质还原先民生活本貌,生动复原良渚文明生产、祭祀、仪典等典型人文场景,最终达成文化遗产舞蹈艺术演绎过程中文化史实真实性与舞台艺术观赏性的双向统筹与有机统一。
(二)搭建4D多感官沉浸式场景
以良渚池中寺粮仓等核心遗址本体为天然专属展演舞台,打破传统固定观演模式即以搭建的舞台为场地,打造流动化、互动化、临在化沉浸式全新展演模式。视觉层面依托遗址原生古城地貌、稻田草木自然景观,实现原创舞蹈表演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听觉层面融合风吹草木、溪流鸟鸣等自然原生声响与原创定制专属音乐,打造实景交响沉浸式听觉体验;嗅觉层面依托遗址泥土、草木自然原生气息,唤醒观众深层文化记忆与情感共鸣;触觉层面让舞者与现场观众触摸古老遗址肌理、草地良田质感,直观感受遗址历史厚重质感与鲜活温度。展演尾声专门设置观众集体互动舞动环节,邀请现场群众共同参与舞蹈演绎,持续强化公众与良渚文化的深度情感链接,推动文化沉浸式体验深度落地见效。
(三)创建AIGC科技赋能创编
在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背景下,可构建基于AIGC的舞蹈元素与文化载体创新性地编创AI模型。该模型依托深度学习算法对良渚文化考古研究成果、文物器物特征及相关历史文献资料进行系统化数据训练,自动提炼良渚文明具有代表性的核心文化符号与典型文化基因,并将其进行艺术化转译与标准化动作编码,持续丰富完善适配良渚文化特质的专业舞蹈动作资源数据库。依托文心一言、Midjourney等专业AIGC工具,可实现舞蹈动作创编、舞台场景设计、展演服装造型设计、舞蹈影像制作等文化演艺创编全链条的数字化与智能化赋能。人工智能技术的介入,能大幅缩短舞蹈创编周期,降低文化创意转化与展演运营的综合成本。同时严格保障舞蹈作品原创性与良渚文化适配性,推动文化舞蹈活化模式标准化、规范化、可复制化全国推广发展。
(四)共建多业态可持续运营体系
文化遗产舞蹈活态传承与可持续活化发展进程中,相关运营主体可构建以沉浸式驻场演出为核心主导业态,以宣传片摄制、商业文艺演出、文化研学艺术美育服务为配套延伸业态,形成多元一体化业务发展体系。在经营管理层面,依托行业发展规律与文旅市场消费特征,制定兼具规范性、差异化的市场化定价机制,针对沉浸式长期驻场综合文化服务、单次主题演艺展演、文化艺术专项创编及舞台美术定制化打造等不同服务类型,实施分级分类的标准化收费管理体系,保障文化演艺经营活动的规范化与市场化适配性。在市场推广维度,构建政企协同对接、新媒体数字化传播、行业专业机构渠道分销相结合的立体化全域营销传播格局,精准面向文旅行政主管部门、研学教育服务机构、文旅项目运营主体等核心目标客客开展精准化市场运营与资源对接工作。该运营模式在实践过程中,能够有效统筹文化遗产活化传承的社会公共效益与文旅产业市场化运营的经济产业效益,以市场化经营所产生的经营性收益反哺文化遗产本体保护修缮工作与文化舞蹈艺术创编创新研发工作,进而形成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文艺创作可持续发展相互赋能、自我造血、长效循环的良性活化运营生态体系。
四、4D沉浸式舞蹈赋能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优化发展路径
(一)提炼在地性文化符号
坚持文化为本、原创核心原则,持续深化文化遗产符号学术提炼与艺术转化工作,联合考古院所、高校文博专业专家组建常态化学术顾问团队,针对不同遗址差异化文化特色,构建一址一符号、一址一舞库的专属原创舞蹈动作资源库。严格遵循考古文献史料与文物实物特征开展舞蹈编创,杜绝同质化通用演艺模板套用,保障舞蹈演绎文化真实性与艺术专业性。持续强化原创版权保护,新增舞蹈作品、服装造型、音乐编曲全品类版权登记,筑牢项目核心知识产权壁垒。依托AIGC智能编创模型持续迭代优化,提升不同遗址舞蹈创编定制化效率与适配度,夯实文化遗产沉浸式舞蹈活化的文化核心根基。
(二)提升4D沉浸互动体验
持续优化视听嗅触四维沉浸式展演场景设计,结合不同遗址原生地貌与文化特质,个性化打造专属实景展演动线与互动环节设计,进一步强化观众参与式、临在化体验。丰富展演互动形式,增设文化沉浸式体验互动环节,强化观众与遗址、舞者之间的双向情感交流,持续提升游客游览粘性与文化认同。联动地方文旅部门与遗产管理机构,统筹规划沉浸式展演常态化排期,兼顾日常常态化演出与节假日特色专场演出,满足不同群体文旅体验需求,切实破解遗址深度体验供给稀缺痛点,构建人与遗产深度共生的活态传承格局。
(三)完善多业态市场化运营
依托现有四大主营业务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定价模式与全渠道营销体系,深化与各地文旅政府、研学机构、文旅企业长期战略合作,扩大政企直销核心客户规模。强化线上新媒体营销布局,依托抖音、小红书、视频号等平台推送舞蹈展演短视频、文化科普内容,打造线上引流、线下消费的联动运营模式。适度拓展数字文创、线上云端展演等新型业态,拓宽多元化营收渠道,以市场化商业营收反哺文化遗产保护与舞蹈创编创新,构建自我造血、良性循环、可持续的活态传承运营机制,摆脱过度依赖财政资金扶持的发展困境。
(四)打造遗产活化模式范式
总结良渚“舞态+”成熟实践经验,编制文化遗产4D沉浸式舞蹈活化标准化运营手册,明确文化提炼、舞蹈编创、沉浸展演、商业运营全流程标准化操作规范。立足浙江、辐射全国,逐步向三星堆、河姆渡、安吉古城等全国同类考古遗址推广“一址一品”活化模式,因地制宜适配不同遗址文化特色优化展演内容与运营方案。完善青年人才长效培育机制,吸纳专业运营管理人才,降低大学生团队人员流动性,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营,打造全国文化遗产艺术活化、文旅融合、青年双创一体化示范标杆。
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是新时代文化强国建设与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重要任务,传统静态保护、浅层展演、单一运营模式已无法适配现代文旅消费升级与文化传承创新发展需求。4D沉浸式舞蹈演绎作为艺术创新与数字科技深度融合的新型活化业态,凭借文化符号艺术转化、多感官沉浸互动、科创融合赋能三大创新机理,能够有效破解文化遗产文旅赋能不足、沉浸体验稀缺、原创内容薄弱三大核心痛点。未来,随着数字技术持续迭代与文旅融合不断深化,4D沉浸式舞蹈活化模式将持续标准化全国推广,持续擦亮中华文明文化金名片,推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全新活力,助力文化自信自强与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 [1] 邹统钎.国家文化公园的整体性保护与融合性发展[J].探索与争鸣,2022(06):8-11.
- [2] Harrison R. Heritage as future-making practices[M].Harrison R. Heritage futures: comparative approaches to natur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practices. London: UCL Press,2020: 21.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WW/Z 0072—2015.大遗址保护规划规范[S].北京:文物出版社,2015.
- [4] 许青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传统文化基础研究[D].山东大学, 2012.
- [5] 邹统钎,吴丽云.旅游体验的本质、类型与塑造原则[J].旅游科学,2003(04): 7-10.
- [6] Yaniv Poria, Richard Butler, David Airey. Clarifying Heritage Tourism[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2001,28(04):1047-1049.
- [7] Yaniv Poria, Richard Butler, David Airey. The core of heritage tourism[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2003,30(01):238-254.
- [8] 徐姗姗.教育人类学视野中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开发——以大理喜洲民居为例[J].贵州民族研究,2015,36(07):77-81.
- [9] 张旭梅,郑雁文,李梦丽,等.O2O模式中考虑附加服务和平台营销努力的供应链合作策略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22,30(02):181-190.
- [10] 黄明玉.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及记录建档[D].复旦大学,2009.
- [11] 李冲,冯帆,金武刚.根植上海老城厢展示中国文化窗——豫园街道谱写基层文化设施文旅融合新篇章[J].中国文化馆,2024(02):170-174.
- [12] 姜申,鲁晓波.展示传播在文化遗产数字化中的交互性及其应用——以敦煌文化的当代传播为例[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3,35(08):19-23.
- [13] 姬英涛.人工智能赋能高校舞蹈编创人才培养研究[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25,45(02):63-69+76.
- [14] LABAN R. The world of dancer[M]//MCCAW D. The laban sourcebook. New York:Routledge,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