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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时代的学习自觉——主体性困境与伦理规训下的路径重构

Learning Consciousness in the Age of Intelligence: Reconstructing Pathways Amidst Subjectivity Dilemmas and Ethical Discipline

发布时间:2026-07-29
作者: 赵翠芝 ,张龑金 :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 云南昆明; ZHAO Cuizhi ,ZHANG Yanjin :Education College of Yunnan Minzu University , Kunming;
摘要: 人工智能在教育中应用能提高学习者的学习效率,但也引发了隐私侵犯、算法偏见、教育公平性等伦理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学生的主动性,并导致人机互动中的情感隔阂,以及个性化与标准化之间的矛盾。这些问题源于技术的价值中立性,以及教育系统中过分强调工具理性和学习者的适应性选择。因此,本文提出了一个从技术、教育和学习者三个层面出发的协作治理路径:加强算法透明性和伦理整合、重构教育模式和评估体系、提升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自主学习能力,以及推动学生从知识的接受者转变为知识的主动建构者。
Abstract: The applicat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education can improve learners' learning efficiency, but it also raises ethical issues such as privacy violations, algorithmic bias, and educational equity. To some extent, it weakens students' initiative, leads to emotional barriers in 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 and creates a conflict between personaliz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These problems stem from the value neutrality of technology and the overemphasis on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and learners' adaptive choices within the education system. Therefore, this paper proposes a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path from three levels: technology, education, and learners. This path includes strengthening algorithmic transparency and ethical integration, reconstructing educational models and assessment systems, enhancing students' critical thinking and self-directed learning abilities, and promoting students' transformation from passive recipients of knowledge to active constructors of knowledge.
关键词: 智能教育;学习自觉;技术伦理;教育伦理
Keywords: intelligent education; self-directed learning; technology ethics; educational ethics

引言

人工智能历经三次迭代浪潮之后快速发展,呈现出人机协同以及万物智联等诸多特征,教育领域也随之进入智能化阶段。2018年,我国教育部颁布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首次明确地将智能技术认定为教育变革的核心驱动力,着重指出其对教学方式、教育理念及文化生态的整体重塑。人工智能被赋予促进教育公平、完善教育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美好期望。在这场教育走向智能化的浪潮之中,以深度学习为核心的人工智能技术,通过个性化学习路径设计、学习资源精准推送等方式,激发学习者的兴趣与内在动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的学习自觉。当前学界对智能教育研究的核心议题也从“是否应该引入”转向“如何理性应对其带来的全方位影响”,其中尤为关键的是探讨人工智能与人类学习自觉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

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的不断深化,“人工智能+”正在逐步融入人们的生活。“人工智能+教育”的兴起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原有教学中老师作为权威的地位,并且对以往一对一直接传授式的师生关系产生了冲击,使原本单纯的师生关系转变为人工智能辅助下的多维度互动式的学习共同体。传统教育教学方式中,学生主要采取“独学而思之”或“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方式来进行自我探究性学习,学习过程以知识的单向输入为主。而在当前智能教育环境下,学生可以基于自身的兴趣爱好等需求,采用提出问题、提供思路或者给出建议的方式调动AI系统为其生成相应的课程资源以及个性化的学习路线。但是人工智能应用于教育同样也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and 矛盾,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它带来的伦理冲突。若学生习惯了依赖智能系统提供的标准答案和方案去解决问题,其思考能力甚至创造性会渐渐消失殆尽。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探索智能时代的主动意识,探析主体性危机中的伦理规训下的路径重塑有着十分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未来需要在充分发挥人工智能优势的同时,积极应对其所带来的伦理挑战,寻求一种平衡和协调的发展路径,以确保智能教育能够真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出适应智能时代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一、智能时代的学习自觉主体性困境:技术规训与教育失守

伦理是人伦道德之理,是指“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行为准则”。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深度融合,并非一个价值中立的技术适配过程,而是一场深刻重塑教育主体关系的实践,当技术逻辑以其高效、可计算的特质嵌入教育核心,传统的“教师-学生”二元主体结构被拓展为“教师-学生-智能系统”的复杂互动网络。在这一网络中学生的学习主体性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结构性困境,这种困境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技术系统的结构性规训与教育实践的本体性失守双重的伦理困境导致学生的“自觉学习”在萌芽阶段便被系统性地引导、压缩乃至替代。本文以教育因素中的受教育者为主体,探讨在智能时代教育的当代,技术本身和受教育者因此而存在的伦理问题及成因。

图1 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伦理与技术、教育伦理的关系

1. 技术伦理风险:数据与算法的双重规训

所谓“技术伦理”,是把伦理观念引入技术领域,并且以它作为指导进行实践活动所引发的问题。“技术伦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具体的技术人员为主体,对某一技术领域的特殊性展开研究;另一方面则是站在宏观的角度上考察与之相关联的社会生活及各种复杂的关系(如人机关系),并从伦理学视角出发探讨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等。智能教育技术的内在运行逻辑,使其不自觉地扮演了“规训者”的角色。这种规训并非通过显性的权威,而是以隐性的、数据化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习行为、认知路径乃至身份认同进行重新编码与塑造,其核心机制体现为数据剥夺与认知操控。本文所聚焦的技术伦理问题主要体现为:因教育大数据过度采集与不当使用引发的个人隐私泄露风险,以及由算法逻辑固有的偏见或设计缺陷所导致的系统性歧视与公平性质疑。

1. 数据隐私的边界消融:过度采集、控制转移与泄露风险

实现个性化的前提是拥有海量且精准的学生画像,但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无论是对于个体还是群体而言,其所有的行为均会被记录下来形成庞大的数据集合,并通过各种渠道汇聚到智能教育领域。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大量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并且必须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有效地处理和加工才能产生价值。因此数据脱敏技术能否跟上脚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便成了重要考量点之一。如果未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两个难题,则将面临两难局面:一方面需要大规模采集各类信息以支撑教育智能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又无法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从而引起众多争议。董云川指出,“在智能时代的所有事物都有可能被记录下来变成大数据”,而在利益驱使下学生信息变成了各智能教育企业的买卖对象或是相互间共享的对象,由此带来的后果便是数据泄密的问题。Linda Darling-Hammond, Mia C. Germaine认为在对学生信息的收集过程中应首先保证学生的个人隐私以及人身安全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重视,并建议尽量避免使用敏感信息。冯锐等人的观点是AI教育应用场景下的用户数据一产生就会离开用户的掌控范围,而落入技术开发公司的手中或者学校的数据库之中,尽管如此AI教育应用场景仍有许多潜在的风险尚未暴露出来,目前社会大众最为关心的就是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问题。此外数据过度采集还可能引发学生信息的滥用,例如被用于商业推广或非教育用途,甚至引发身份盗用与诈骗等安全问题。在“互联网+教育”的时代,线上教育平台的盛行使得教育相关的数据储存量越来越大,数据流通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与此同时相关的法律规范却没有同步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去约束不当行为。其实归根结底这是一种典型的权力失衡现象,即数据使用者的主导性和决定权远远大于提供者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之间的关系。学生作为数据的首要来源与核心主体,却在数据如何被收集、存储、分析与流转的决策过程中普遍缺位,陷入“被数字化的客体”这一结构性困境。这不仅是隐私的技术性泄露,更是对其信息自决权与人格尊严的制度性侵蚀。

2. 算法偏见的隐性操控:“信息茧房”与多样性发展的消解

教育领域里的AI系统所运用的算法模型,在其相关数据集出现不平衡或者不完整这类状况的时候会基于算法产生偏见,而这些偏见很有可能对推荐系统所具备的有效性以及公正性都产生影响。算法依据学生的学习数据、互动频次及检索历史,推断出学生的兴趣和学习取向。通过排除不具吸引力或无关信息,进而推送与学习者认知偏好相匹配的学习材料及教学活动,并为其寻找兴趣领域的同伴。学生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了选择信息的自由,形成了“信息封闭圈”,这种因为算法推荐带来的单向信息接收现象,被称为“信息茧房”效应。张立国等认为,算法在学生发展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历史性与发展性的背离”“平均化与精准化的背离”。但是这种算法在教育中运作的本质却是技术理性对教育中人的主观价值理性的僭越。人工智能经过搜集学生历史学习数据,剖析学习者的未来发展趋势,从技术层面而言,具备一定的科学依据,但忽略了人的复杂性和其发展的不确定性。因而当在教育中运用算法系统性地去替代人的主观价值判断的话,其通过特定的程序将多元的学生需求压缩为可计算的有限维度,依赖其输出结果将会导致学生多样性发展趋向单一及片面化。同时,“兴趣圈”推荐强化同质化社群,算法固化的“标准”模式挤压了个体独特价值判断空间,造成价值关系的孤立与标准化,加剧了张立国等指出的“背离”问题。

这实质揭示了智能教育中一个更深层的伦理困境:当教育这一本质上关乎人的唤醒、赋能与自由发展的价值实践,被系统地交由以效率、精准和预测为核心导向的算法来规训时,其过程与结果都可能与教育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算法的“偏见”与“茧房”效应,不仅是技术缺陷,更是一种价值选择的体现—它默认了过往数据的绝对权威,并将学生的未来可能性锚定在由过去行为所推算的狭窄轨道上。这导致了教育中“看见”与“遮蔽”的悖论:系统越是努力“看清”并迎合学生已有的认知模式与兴趣偏好,就越是无意识地“遮蔽”了其突破现有框架、接触异质思想、实现意外成长的可能性。在此过程中智能教育面临被简化为一场精密却封闭的自我循环的风险,其超越性、启迪性与创造性的本质维度在数据优化的名义下被悄然侵蚀。

2. 教育伦理失守:主体性的让渡、情感剥离及教育系统的冲突

教育伦理作为“教育活动中人与人交往的各种行为规范和准则”,其核心在于解释教育过程中形成的道德关系。代显华,秦亚蕾等认为在教育本体论视域下,AI教育应用对教育本质的解构性冲击主要表现为教育主体性消解和认知发展机制异化。教育伦理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合理性必须在特定历史时段的教育系统谈论。因此,本文在智能教育场景中,以学习者为出发点,将教育伦理问题归纳为学习者主体性的让渡、教育过程中情感温度的剥离以及教育系统的冲突。

1. 自主性的系统性侵蚀:从元认知退化到批判性思维萎缩

长期沉浸于“超现实”的虚拟教育环境,将引发学习者角色地位的转变,进而催生出群体层面的伦理问题,其中学习者“本我”与“非我”之间的主体性异位现象尤为显著。在教育走向智能化的进程之中,学生对各类技术工具的过度倚仗,正不动声色地对其思维能力构建的根基予以侵蚀。智能解题系统所具备的即时反馈答案的生成机制,已然取代了传统学习里那种进行假设然后验证以及试错之后再修正的过程,如此一来学生的元认知能力便在这种能够“一键获解”的便捷情形下不断地出现退化情况;而由AI所驱动的个性化学习平台,虽说能够精准地推送与之相适配的内容,可凭借算法预先设定好的知识路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将学生自主探索所需的认知空间压缩了,进而致使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以及创造性问题解决能力呈现出系统性的萎缩态势。Gallent从学生、教师和学校三个角度研究了智能技术在高等教育中带来的影响,发现智能技术的使用会产生学术诚信风险、加剧师生之间的数字鸿沟、影响师生主体性角色风险、数据安全隐私风险、偏见 and 歧视风险等。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智能技术所引发的不仅是表层的行为替代或效率变迁,更是对学习主体存在方式的深刻重构,当“教育”日益依赖于非人的算法逻辑与可计算的路径时,人类学习者独特的反思性、批判性与创造性的生成空间便面临被系统性地窄化甚至遮蔽的风险。

2. 情感共同体的瓦解:人机交互中的情感断层与育人异化

情感伦理是伦理中一种具有道德属性和价值观属性的伦理,“情”字对于育人的意义不言自明,教师的激励,同学的督促和学生的自我成就感都是促进学生成长的重要因素之一。机械的人工智能不能像人一样传递感情,如果大量地运用到教育领域,很有可能会加重师生之间的距离感,造成学生的情感匮乏问题。刘盾等研究发现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使用虚拟空间进行交流,这使得传统的现实世界中的直接接触越来越少,人际互动也会逐渐淡化。在教育情境下,学生正处在情感能力培养的重要阶段,渴望得到老师或同龄人的真情实感回应和支持。比如课堂教学中老师的鼓励性眼神、赞许性的点头等都会给学生以巨大的精神力量;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共同分享则会让学生体会到友情的可贵以及团结协作的重要性等等。但目前人工智能仅能按既定的规则为人类输出知识或者解决问题的答案,并不能给人类带来真正意义上的情感情绪上的触动与安慰。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如果学生习惯了长期依赖人工智能来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后,就有可能逐步养成一种脱离了人与人之间真挚情感沟通的生活方式,从而失去在生活中去体察感悟到各种丰富细腻的情感的机会。并且由于人工智能给出的内容往往都是经过加工处理过的标准化、格式化的东西,没有太多针对个体特殊情况进行差异化的情感关怀,每个孩子都有其独特的性格特征和发展经历及情感需求,但是人工智能是做不到因材施教,根据孩子们不同的个性特点给予有针对性的情感关爱的。此外过多运用人工智能工具还有可能让学生对于真实生活中的情感体验日渐迟钝甚至麻木,这对于当下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都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危害。

3. 教育系统多样化与标准化规则的冲突

基于AI的各种教育应用场景,在推动实现教育理想的进程中又不可避免地卷入了新的内在矛盾:一方面是对“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的践行;另一方面则是要求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这必然导致“批量生产式”的规训范式的出现。“批量生产式”的规训范式将人看作可以被规范的对象,进而设计出一系列算法、程序来控制这一对象,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而算法是依赖于数据作为基础的,因此也就意味着人工智能的技术逻辑会内嵌到各类场景之中并产生作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虽然算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习者完成某些任务或提升工作效率,但是实际上它所形成的是一种既定的模式,而一旦这样的模式出现在教育场域当中,则必然会带来一种强效且不可逆的影响。一方面,诸如个性推荐等微小的行为看起来是在为学生提供更加符合他们自身特点的学习方案,但实际上却恰恰强化了学生的刻板印象,使得他们在未来的成长道路上不得不沿着这样一条路走下去,从而失去了自己原有的色彩;另一方面,由于人工智能算法具有封闭性特征,“它们无法识别那些超越人类感知范围之外的事物”,所以对于一些需要主观思考的内容就显得无能为力,比如创造性能力、批判性思维、深层次的情感体验等等,这样一来势必会造成很多原本存在于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消失不见。可以说AI所带来的标准化高效率追求,与其背后想要达成的教育本质上的公平正义相悖,最终的结果可能是抹杀掉整个教育生态系统应有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复杂性。

因此,这便使得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原本应该承载着“人的全面发展的”美好愿景的技术,为何会在以效率为核心的逻辑引导之下,反而会走向它的对立面?难道技术的发展 and 应用真的会成为阻碍“人之全面发展”的障碍吗?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来审视目前的教育形态的话,则可以发现一个非常明显的矛盾现象,那就是当前社会对于技术的需求正呈现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对技术的要求越高”,则意味着越需要技术来解决那些更加复杂的任务,反而催生出一种新型的、高度精致的“教育泰勒主义”。“教育泰勒制”正是建立在效率优先原则的基础之上,强调的是结果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也就是说要保证每一个学生的最终成绩都是相同的。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之下,一切能够影响到教学过程以及教学成果的东西都必须得到规范化的处理,其中凡是不能被明确界定并且无法加以有效衡量的部分都被排除在外或者简化掉,如此一来就可以使整个体系变得更加简单高效。但是这样一来却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即当所有的因素都能够预先设定好的时候,那么也就失去了所有创新的可能性。因为只有不确定性才会有机会让我们看到不同的可能性,而这恰恰也是激发创造力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

二、学习自觉性困境成因:技术逻辑、教育失察与主体退场

智能教育时代所带来的学习自觉性困境,并非偶然的技术副产品或短暂的应用失调,而是智能时代下技术、教育与人三者关系发生结构性扭曲的必然表征。其根源深植于技术工具理性的无限扩张、教育价值理性的自我异化以及学习者主体性的主动退场这三重力量的交叠作用,这三者共同构成一个使困境不断自我强化的系统性循环。

1. 技术的本体性局限:数据依赖、模型简化与“算法流水线”

人工智能技术具有可视化、数据化、模型化的特点,其在教育应用中的技术依赖、数据片面化和算法简化等问题亦根植于此。目前教育工具和教育平台的个性化算法推荐表面上虽能个性化推送内容以针对性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实则其使用的是同一套算法模型。其大模型的受众越广,越多人被推送的都是同质化的信息,同一算法逻辑处理的信息推送到用户处,形成了无形的“算法流水线”与“算法班级”,导致学生的思维趋同、发展同质化,甚至使人的思维趋近“机器”。此外,人工智能的发展依赖海量持续的数据供给以训练和优化模型,智能化教育平台和工具的个性化推荐的前提是其必然需要收集广泛的数据加以训练,但由于开发的全流程不规范以及目前开发大模型使用的技术不成熟,加之目前国家对其的监管具有滞后性,这就必然会加剧数据泄露与隐私侵犯风险。

2. 教育实践中的理性僭越:对技术效率的过度崇拜与审慎缺失

当前在教育领域的从业者中,对技术理性依然持审慎态度的人并不多。人工智能本身所推崇的技术理性被寄予了过多信任并在教育领域得到了更快应用,这使得其过于强大地影响到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如果不能意识到这些强大的技术理性背后存在的一些局限或警惕性不够的话,那么就有可能突破教育的根本目的,也就是为个人提供一种更充分的、无拘束的、多样化的成长与发展空间的活动,甚至把人引向“非人性化”的方向。所以一方面需要使用技术手段来推进教学工作,另一方面又要注意不要让技术的力量发展得太强以至于超出了老师和学生的理解能力 and 掌控能力。若没有这样的分寸感并且不对其保持批判的态度,就会出现很多关于技术带来的伦理问题,如对大数据的滥用、算法歧视的固定化倾向等问题,都是由于没有认识到技术理性背后的局限。

3. 学习者主体的自我让渡:便捷性依赖与批判性思维的休眠

人工智能在教育中的深度应用在给学生们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容易让学生成为信息传递和任务执行机器,忽视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发展。由于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具有多样性,使得用户的学习路径被人工智能所制定的程序规则控制着,进而影响到学生独立探究的能力、质疑反思能力和选择判断能力的发展。同时这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人工智能对个体进行个性化的精准推送虽然可以提高效率,但也有可能限制住人们原本广阔的思想疆域,让学生囿于自己的兴趣圈层之中无法自拔,失去好奇心和意外收获的喜悦感。此外当学生过分依赖人工智能给予自己及时的评价或建议的时候,就会降低他们的自我激励水平,把学习活动变成完成系统设定的任务以求获得相应的分数或者奖励的游戏行为,从而产生惰性心理,并形成一种遇到困难就求助AI,不愿意深入思考问题 and 总结经验教训的思维定式,导致他们缺乏自主意识和持之以恒的精神。

三、迈向学习自觉的路径重构:三层协同治理框架

自主学习是学生的基本权利,也是素质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并且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是新时代科技发展创造进步的一大动因。因此在面对智能教育中“主体性困境”的结构性挑战时,任何单一维度的修补都难以奏效,必须构建一个多层次、系统性、协同作用的治理框架,在规训与赋能之间寻求平衡,在技术应用与育人本质之间重建统一。本框架旨在从技术规制、教育实践、主体建构三个核心层面出发,系统性地引导智能教育回归“培养自觉的终身学习者”这一根本目的。

治理路径
图2 智能时代学习自觉培育的三层协同治理框架

1. 技术治理层:嵌入伦理设计,保障算法透明与可控

人工智能究其本质仍是一种工具、一类技术,其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不可能改变教育的本质和目的。故而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应当以育人为第一目标,其开发和使用都需以人为主体,从对人的发展影响出发。一是应确立“教育为先”的技术研发伦理框架,所有教育人工智能产品的设计与开发,都应以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自主学习为首要原则。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应牵头制定教育人工智能产品设计指南,明确禁止使用可能误导学生认知、形成过度依赖或剥夺其思考过程的技术模式。同时产品开发人员须接受系统的教育理论与技术伦理培训,确保其理解教育场景的特殊性,将保护学生心智健康与学习自主性内置于技术架构之中。二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分层次的社会治理体系来应对潜在的风险问题。应该构建一个国家为主导,多方面参与的数据治理体系,通过政府机构主导下的多方协同协作,完善人工智能应用中数据收集、储存以及使用的标准规范建设工作,并保证数据提供方式多样化同时兼顾个人知情同意原则等基本权利保障措施。三是在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上,政府或开发人员应当积极开放教育领域核心算法的设计原理,或者采取必要的手段使得这些算法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可解释性以供其他主体对其进行审计和干预,从而避免了学生学习被算法所操控的局面出现。

2. 教育实践层:重塑育人生态,培育批判性数字素养

教育伦理维度的应对策略主要是解决因人工智能带来的种种伦理问题,从而促进学生的个体化发展与完善,必须构建一个以促进学生个体化发展与人格完善为核心的伦理治理体系。这需要从教学实践、素养培育、评价改革与外部监督等多个层面系统推进。一是智能化的教学系统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在智能教育环境中创设一些开放式的任务情境,让学生能够在自己感兴趣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的选择,并在此基础上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避免被算法所左右。二是新时代对教育者提出的新要求,要将算法意识、数据批判力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使得学生认识到算法推荐存在的不足之处及使用范围上的限制,并主动跳出信息茧房,形成一种具备批判性和创造力的数据素养习惯。三是为了避免学生过于沉浸于AI生成的内容中,将其视为获得知识的主要方式甚至是唯一的路径,乃至出现“数据游戏”现象,需改变原有的评价激励体系以提升学生的内在动力,比如减少对即时量化反馈结果的依赖,从多角度、多元化的标准出发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包括其自我反省能力、创造性地表达观点的形式、团结协作的精神等等,这样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四是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的教育AI伦理规则和管理办法,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关系;探索建立教育AI伦理审查委员会或算法影响评估等相关机构,协助学生认识算法偏差背后的现实世界弊病,使其掌握利用技术时的自控检测手段 and 伦理评判方法。

3. 主体建构层:激活内在动力,构建“自觉学习观”

在智能化教育环境中,确立学生不可替代的主体地位,并引导其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学习观,是培养自主学习能力的核心。这需要系统性地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为何学”“怎么学”与“学什么”这三个根本问题,并付诸实践。“为何学”属于认知层面的问题,要让学生树立正确的目的意识,清楚地知道学习对于自己的个体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价值所在,“为何学”的回答直接影响着学生能否做到终身学习及其所达到的质量层次。这就需要在应用中设计“项目式学习”与“社会性实践”,让学生将知识应用于解决真实世界的问题,亲身体验学习对个人成长与社会进步的价值,将学习规划与学生的生涯教育深度融合,使其清晰地看到自身当前学习与未来发展的内在联系,激发其自主学习持久的内驱力。“怎么学”属于态度层面的问题,要求学生学会借助智能工具进行个性化学习,培养学生形成运用批判性思维、合作探究式学习能力的新学习观,从而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这需要教育者重点培养学生规划、监控并调整自身的学习进程,明确在何时、为何目的、使用何种工具的意识,始终确保人类思维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导权,鼓励学生组建学习小组,利用智能工具进行协作探究。“学什么”则关乎选择与建构,当下是一个信息泛滥且碎片化的时代,因此要求学生具有从海量的信息资源中筛选、整理并创新出新知识的能力,同时能够专注于提升自身的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而不是简单地模仿AI自动生成的知识内容来进行学习。这就要求教育课程设计与评价标准需明确将批判性思维、复杂问题解决、创造力、协作沟通等关键能力,以及坚毅、好奇心、诚信等必备品格作为核心目标。同时需要系统训练学生信息筛选、验证、整合与创新的能力,引导他们对AI生成的内容进行深度审视、交叉验证与批判性改进,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出新的观点、方案或作品,完成从知识的消费者到创造者的身份转变。

四、总结与讨论

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引发了深层次的伦理挑战。基于此背景,本文首先从学生主体视角出发,系统分析了智能时代学生学习自觉性所遭遇的技术困境和技术难题(如个人数据保护问题)和教育困境(如教师主导型课堂下的人格异化倾向),其次结合我国目前的国情与现实情况探讨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具体而言:在技术与教育两个维度上面临的主体困境为数据隐私泄露、算法偏见与“信息茧房”等问题以及表现出的学生自主性削弱、情感体验缺失以及教育标准化与个性化之间的内在冲突。面对这些挑战本文提出应以政策及多方协同为支撑,从技术治理、教育实践与主体建构三个层面进行综合治理。技术上,应建立以教育为本的伦理框架,强化数据安全与算法透明,积极响应《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中“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的号召,同时恪守“以人为本”的技术伦理原则;教育上,需通过教学实践、评价改革与伦理教育提升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与自主学习能力,呼应《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意见》中“不得简单以考试等方式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片面评价”的导向,并重视培养学生“像科学家一样思考、像工程师一样实践”的素养;而在主体层面,则应坚定确立学生在智能教育中的中心地位,引导其构建“为何学—怎么学—学什么”的自觉学习观,抵御“认知外包”与“算法塑形”对思维深度的侵蚀。

智能教育的发展不应仅仅是技术的迭代升级,更应是一场回归教育本质的深刻变革,只有当信息技术成为人的内在禀赋时,才能真正称之为智能。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的指引下,未来的智能教育需以“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与“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体系”为支撑,在技术赋能与人文关怀并重的前提下,推动教育从“知识传授”向“素养培育”转型,从“工具理性”走向“价值理性”。国家、社会以及个人需要通过政策引领、技术设计、教育干预与评价改革的系统协同,实现智能时代教育的公平、个性与可持续发展,培养出具备学习自觉、批判能力与创新精神的终身学习者,为教育强国建设注入根本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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