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来教育探索
Exploration of Future Education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37(P)
- ISSN:3079-9511(O)
- 期刊分类:教育科学
- 出版周期:月刊
- 投稿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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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学生评价机制的问题剖析与理想构建
Problem Analysis and Ideal Construction of the Student Evaluation Mechanism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做出了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专业性、技术性、技能性劳动力的主渠道、主阵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迭代升级,市场用人需求由量向质的变化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全新挑战。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的改革是职业教育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关键看建立什么样的人才评价体系,而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体系的建立离不开评价机制的建设工作。
1 高职教育学生评价机制的基本意蕴
学生评价是“根据一定教育价值观或教育目的现实需要制定的,用以衡量学生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能力素养、身心状况等发展变化程度及其价值的一整套具体化、情景化的规则”。2020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要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这既是培养担当新时代民族复兴大任接班人的必经之路,更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
机制是“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活着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对于高职学生评价工作,评价机制由评价利益主体、评价制度、评价队伍、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等构成,它是实现评价工作的内在结构及工作方式,也是有效开展评价的重要保障和关键支撑。高效能的评价机制能够让专业的评价队伍以科学的评价制度作为开展具体评价活动的依据,并通过有效的资源配置实现评价任务的完成。
2 高职教育学生评价机制的实然状态
回溯本国高职教育学生评价的发展历史,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一直在不断探索与创新,然而,实现公正、高效的评价还需要更为成熟的配套机制提供支持和保障。
2.1 高职教育学生评价类型化发展迟滞
2022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过往与高职教育类型化发展要求相比,因受到自身发展的渐进性和积累性规律限制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时常简单套用本科层次经验,在策略、行为、模式上模仿和趋同,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依赖外部问责、依赖政府定量”,并未形成职业类型化特征鲜明的评价体系。
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学生评价机制首先要厘清评价利益主体的角色职责与权力边界。早在2015年5月4日,《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中就指出要引入市场机制,将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然而现行的教育评价机制几乎仍是“政府组织评估、监测、督导,政府既是举办者,也是评价者”,同时扮演双重角色的评价很难做到客观、中立、科学。再者,高职院校的绩效评估与发展培育需求使得自身对政府有着天然的资源依赖性,第三方评价监督的缺位容易诱发教育行政主体的权力失衡,从而增加因权力寻租产生的利益而导致的腐败。学校层面如若得不到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估将势必影响该校教育资源分配所得,打击教师工作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容易导致学生评价标准扭曲,使学生评价工作偏离了以“学生成长”为核心的教育目标,转而一味追求可被量化评估的、对学校绩效排名有利的数据,缺乏对学生综合素养、道德品质的引导养成。
2.2 价值取向偏差与目标一致性缺失
价值问题是评价工作的逻辑起点。当前造成高职教育学生评价机制运行状况不够理想的重要原因就是价值问题。价值观一旦不统一,则直接影响学生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在“双元”育人的背景下,校企双方应是共生共荣、相互依存的关系,然而在实际合作中,大多数的校企合作仍停留在浅表层,离深度融合还有一定距离。首先,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解决自身技术技能人才的供给,降低招聘和培训成本,并不涉及长远、深入的战略意图。而与之相对比,校方邀请条件具备的企业开展合作的动机显然更加复杂。学校既希望企业带来先进技术、知识信息、设施设备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又乐观期待企业还能够降低利润追求,与校方一同秉持利他主义潜心育人,以达成院校的发展目标与绩效诉求。事实上,企业方利益为先与校方育人为先的价值取向偏差往往会导致两者目标一致性缺失,进而使得对学生评价的实施工作带来潜在冲突与不协调性。
2.3 评价队伍结构性失衡与管理僵化
评价改革的实效取决于评价主体,要构建匹配“同等地位”的高职教育学生评价机制关键是要组建符合国家发展战略要求的教师队伍。在国家层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先后提出了要“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与“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要求;而后,更是在2019年《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中给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目标与改革实施路径。经过近年来的培育,职业教育的双师队伍发展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在师资队伍结构和管理模式仍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的空间。
所谓双师结构性矛盾主要指的是同时具备理论教学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的双师教师团队所占比例不足。企业方教师往往具备深厚的实践经验积累,并能敏锐捕捉行业发展趋势,但因为学历有限、教学经验欠缺,在知识技能传授过程中难以做到有效传达。而与之相反,校方教师往往拥有高学历,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善于内化知识并能够系统、清晰、生动地再外化传达给学生。然而,与长期浸淫在一线的企业导师相比,校方教师容易欠缺实操经验,信息与技术往往滞后于行业发展步伐,因此难以确保教学评价的时效性。无论是缺乏理论积累或是行业经验,都无疑会影响学生评价过程中的标准制定与价值判断,不利于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
除此以外,管理模式僵化也是影响评价队伍发展的主要障碍。在“双元制”的办学模式中,企业导师和校方教师的角色呈现显著的交叉与融合特征,企业导师要进课堂,校方教师要深入企业实训基地。跨越学校和企业边界承担责任意味着其管理难度相较传统单一工作环境明显增加。例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量的核定、薪资体系的设定、职级晋升的路径都常常会成为双师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满意度下降的主要原因,进而可能导致教师对评价结果的关注度降低,工作投入减少,进而影响学生评价的准确性和信效度。
3 高职教育学生评价机制的应然追求
培养新时代“德技并修”的高质量技术人才需要打造与之相适应的评价机制,与之相关的多元利益主体需要采取统筹优化、综合施策等手段来消解高质量教育发展诉求与现实制约因素之间的矛盾。
(一)健全多元参与评价体系:明确角色定位与职责界定
打造“同等重要地位”相匹配的评价体系需要建立强化多元参与,明晰各利益主体的“管、办、评”职责界定与角色定位。
首先,政府作为高职教育评价政策的制定者,应做好宏观层面的管理工作,统一各评价主体的理念导向,搭建公平、科学的院校评价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应关照不同地域、不同生源质量、不同发展基础的职业院校间的差异,适度向有更大发展空间、面临更多教育挑战的院校给予一定的资源倾斜,以此来推动职业教育领域的均衡与高质量发展,优化学生评价工作的大环境。
而作为实际操作学生评价的校企双方,应当精诚合作,用严谨审慎的态度制定学生评价标准、评价内容、评价手段。校方需避免教师在评价实施中的“一言堂”行为,采取生生评价、导师评价、自我评价的多元评价形式。而企业方应充分利用行业实践优势与市场敏锐度,对区域的产业动态演变和人才需求做详尽调查,不能仅凭一家孤立的企业视角与校方草草定标。双方只有紧密配合,内化融合国家要求、行业需求与学生成长诉求,方能精确提炼出既能呼应学校独特背景与专业优势,又能精准对接人才培养长远目标的评价细则与内容体系。
纵观发达国家的评价事业,都呈现出浓厚的“第三方”色彩。例如德国采取第三方评估机构、行业协会,美国的社区学院评价也由各类登记免税的认证机构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代为实施。由于第三方是独立于政府和学校利益关系之外的评价主体,其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身的专业性、公正性和公信力,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其纳入高职院校评价体系能作为绩效考核、表彰激励、投入引导的重要依据,能有效促进公平、公正的评价工作开展。当然,第三方机构和组织的发展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政府要把关准入门槛,民众也要给予一定包容性,容许他们由稚嫩到成熟进行演变,从而真正发挥外部监控作用。
(二)加强深度合作:共筑人才培养新高地
高职教育作为与市场需求紧密耦合的教育形态,其内在属性注定了该教育类型在价值取向上会面临多元化且复杂的交汇与碰撞。认识到此必然性,学生评价的制定者与实施者需积极寻求“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公平性与竞争性、个体发展与组织发展间的动态平衡点,兼容并蓄地谋求既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又符合市场发展要求的价值共识。为了促进多元利益主体价值共识的达成,深度融合是必由之路。
首先,利用政策引导,提升对企业方深度参与校企融合的内驱力,让企业真正成为产教融合的受益者。国家早在“职教20条”中建立了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此项举措无疑能极大程度上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值得注意的是,地区政府把政策落到实处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制定细则和配套政策,做好政策的推广和解读工作,还要提供给企业公平认证的环境,不给评审设置无意义的障碍,更要及时跟踪反馈,搭建长效的服务平台和机制。
在企业真正具备内驱力后,校企双方应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从学生踏入校门起,双方共建共管,并在初始阶段就关注评价导向和标准的统一性问题,秉持品德修养与专业知识技能的双重重视原则。与此同时,通过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课程设计、科研创新等多维度的协同合作,确保从顶层设计到教学实践再到成果产出都充分体现出对于行业与企业实际需求的精确捕捉与回应。
(三)完善管理制度:提升评价队伍的先进性与积极性
完善评价队伍的管理首要之举是要构筑稳固的校企对话平台,有计划地加强评价队伍的评价能力建设。一方面,双方定期的信息资源互享、交流培训,能够避免理论层面或行业信息技术层面迭代更新迟滞,另一方面能够加强双方的联系频次,增进理解,提升学生评价工作的默契度。除此以外,建议校企双方就学生评价工作进行常态化的反思改进。通过定期回顾,一则双方可深入剖析问题并探求诊改策略,有利于持续改进评价质量;二则校企双方能更深入理解对方需求与期望,增进互信,减少误解与冲突,有利于培育共同的价值观与目标感。
教师本身处于公正、客观的评价环境,才更有利于他们研究公平、客观的学生评价体系。因此,要完善教师权益保障与激励机制,让参与校企双元育人的教师真正收获幸福感与认同感。作为教师主要管理方,学校管理层首先要将工作量核定规范化,外出培训、与企业的沟通交流等都应纳入工作认定范畴;另外,优化绩效分配,对于校企合作项目的收入,可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参与教师的绩效;而教师参与的科技成果,其转化收入分配可纳入额外绩效。作为企业导师的主要管理方,企业高层可赋予职员在企业中的决策权重与管理权限;与此同时,调整薪酬体系,将在校教学质量水平纳入绩效考核;此外,打通职级晋升通道,建立与教学贡献、专业能力及行业影响力相挂钩的晋升机制,确保他们在育人的同时享受与付出相匹配的职业成长与职业成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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