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艺新声
Journal of New Voices in Arts and Literature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02(P)
- ISSN:3080-0889(O)
- 期刊分类:文学艺术
- 出版周期:月刊
- 投稿量:1
- 浏览量: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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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赋能下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创新路径研究
Research on the Innovative Path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Empowered by Digital Technology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对维护文化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强调需兼顾传统延续与当代创新。数字技术凭借其高效数据处理、沉浸体验与跨时空传播优势,正成为非遗保护的关键推动力。目前,我国已建成20个国际数字文化交流中心及15个数字友好城市,超50项国家级非遗实现数字化转化,国际传播覆盖70余国。然而,数字技术在非遗应用中仍面临多重挑战:数字鸿沟制约技术普及与传播效能,动态捕捉精度不足、数据存储风险与文化本真性消解问题突出。跨文化传播中存在语境解码与意义转译障碍,需构建文化适配机制以抑制误读。资源分配不均、跨领域协作不足与人才断层亦阻碍可持续发展。本研究通过系统分析数字技术赋能非遗保护的现实障碍,提出多维度优化路径,旨在构建技术先进性与文化敏感性协同的数字化保护体系,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全球传播与创新实践提供理论参照。
数字技术在非遗保护与传承中的应用现状
非遗数字化记录与保存技术
高清影像与三维扫描技术
通过高清摄像系统,可清晰捕捉其制作中各环节的技术要领,而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则能够精确获取复杂形态与微观结构的几何信息,从而为技艺的保存、研究与传承提供准确可靠的数字依据。以福州软木画为例,该项技艺融合绘画、雕刻与建筑艺术于一体,其制作过程体现出中国传统工艺精湛的技艺水平和深厚的文化内涵。软木画的制作具有三方面显著特征:一是构件极为精细,需在高倍放大环境下操作,要求艺人具备高度耐心与精湛技法。二是依赖多人协作,单幅作品常由数十至上千个零部件构成,需多名艺人共同完成。三是艺术性与技术性高度统一,创作者不仅需掌握雕刻技艺,还需具备扎实的艺术素养以保障作品整体审美价值。
数字化档案库建设
通过智能采集与分析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能够对技艺的核心要素进行系统化提取与整合,并将其存储于结构化数字档案库中。例如,在传统刺绣技艺的数字化过程中,系统可自动识别并归类纹样组合与针法规律,构建标准化、可检索的数字档案,显著提升了资料管理与研究的效率。例如“河南非遗一张图”项目,该项目由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百度集团合作推进,依托人工智能、知识图谱与大数据的融合应用,建立了涵盖多端平台的非遗数字资源体系。该项目协助完成河南省1030项省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数据标准化采集,构建了集资源存储、展示与传播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数字平台,初步形成了非遗数字化保护的示范性案例。
虚拟现实建模与展示
借助虚拟现实(VR)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在高度沉浸的数字化场景中进行系统化再现与交互重构,为技艺流程与展演语境的保存与传播提供了新的可能。VR不仅实现了对非遗实践过程的视觉化复现,更通过具身体验增强受众对文化内涵的感知与理解。例如,在昆曲VR项目中,用户可通过虚拟参与深入认知表演程式与舞台艺术的深层结构。《大宋风华录·满江红》则依托大空间交互技术,复原了南宋时期的社会风貌,使用户能够体验糖画制作、传统喷火等技艺,实现历史语境的文化重构与公众参与。此外,广府庙会被引入元宇宙平台,提供线上观展、虚拟游览与数字展演等多形态非遗体验,拓展了虚实融合维度中的传播路径与接受机制。这些实践表明,VR及相关沉浸式技术不仅赋予非遗以新的展演形态,也为其在当代文化生态中的活化传承构建了新型技术范式。
非遗数字化传授与传播模式
在线教育平台与远程实训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可依托在线教育平台构建课程体系,开展系统化的远程技艺传授,从而拓展传承的覆盖范围与可及性。主流商业化平台,如腾讯课堂与网易云课堂已开设包括剪纸、刺绣和陶瓷制作在内的多项非遗普及类课程。此类数字教育模式有效突破了时空限制,显著降低了传统技艺学习的门槛,使不同地域、背景的学习者皆可依据个人意愿灵活参与。这一途径不仅扩大了非遗授徒传习的受众规模,也有助于通过教育资源的数字化分配减缓因地域和发展差异导致的数字鸿沟问题。
沉浸式体验与跨界融合应用
借助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实现了从实体限制向沉浸式、交互式体验的重要转变。AR通过智能终端将虚拟元素叠加至现实场景,支持用户在实境中互动学习,VR则借助历史语境与技艺场景的高精度复原,构建高沉浸虚拟环境,增强受众对非遗的文化认知与情感共鸣。VR/AR从以下维度推动了非遗的现代传承与传播:在场景复原方面,VR重建非遗存续环境,使用户沉浸于技艺原初语境,如虚拟表演场域及交互式数字博物馆。在互动体验方面,结合触觉反馈与虚拟操作设备,用户可模拟实操并实时纠偏,降低传习门槛。在文化叙事方面,通过多感官融合叙事,VR将非遗与历史脉络、仪式传统深度融合,强化文化内涵传递。在传播教育方面,VR/AR突破地域限制,助力非遗通过社交媒体、数字展演等渠道实现全球传播,如“数字敦煌”等案例已成功吸引国际关注。在跨界融合方面,“非遗+文旅”“非遗+数字文创”等模式依托VR/AR技术开发沉浸式体验产品与虚拟消费场景,拓展了非遗在现代经济中的价值路径。此外,该类技术还可通过个性化内容生成与社区协同参与机制,提升用户的文化认同与传承凝聚力,从而在数字化语境下实现非遗的可持续传承与创新活化。
数字技术赋能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困境
(一)技术应用层面的关键问题
第一,动态技艺数字化捕捉精度不足问题突出。作为活态文化实践,非遗要求技术手段能够精准记录传承人的身体动作与文化情境,然而现有动作捕捉系统对高速、微妙的肢体语言(如传统戏曲表演)存在响应延迟,导致动态重现时出现动画生硬、流畅性不足的问题。以南京云锦织造为例,尽管激光雷达可获取几何形态,但材质在光线下的物理变化与质感难以还原,造成“形存神失”的审美割裂。
第二,数字化资源存储与长期维护存在显著风险。非遗数据库多包含海量三维模型与动态媒体,需持续更新以保持科学性与时效性,但技术迭代频繁导致格式兼容性问题,可能致使早期数字资源无法读取,造成“数字记忆”中断。此外,电子档案普遍面临被篡改、攻击或损坏的隐患,尽管区块链技术可提升防伪与溯源能力,其分布式存储仍面临效率与成本的双重制约。
第三,技术标准化与非遗文化多样性之间存在系统性张力。当前非遗数字化工作缺乏跨项目、跨地域的统一规范,导致数据格式不一、质量参差,严重影响资源整合与共享。尤其在东部沿海与西部边远等经济与技术发展不均衡地区,数据库建设的完整性与一致性差距显著。尽管已提出按濒危程度分级采集的策略,但如何在推行统一标准的同时尊重地域文化独特性与本土知识体系,仍是一项待解难题。
(二)文化本真性与传承逻辑面临的挑战
第一,技术理性导致文化符号消解问题日益凸显。人工智能虽可生成符合形式规范的非遗元素(如基于云南彝族刺绣数据库的算法纹样),但其设计往往脱离原初文化语境与象征系统(如族群迁徙的图腾含义),导致符号意义趋于空洞。虚拟现实虽能复原传统戏曲舞台场景,却难以再现表演过程中的即时互动与情感共鸣,形成“去情境化”的保护悖论。
第二,数字化工具引发传承方式异化与认知依赖问题。例如,在山西皮影戏传承中,过度依赖动作捕捉系统的实时反馈可能导致传承人即兴表演能力退化;陕西农民画学徒若仅凭电子色库创作,忽视对自然光影的实际观察,将弱化传统技艺的内生学习与体验感知能力。
第三,算法机制导致文化解释权转移问题值得警惕。基于大数据训练的“文化认知模型”实质上构成对非遗的二次阐释与重构,部分非遗云平台通过推荐算法持续放大主流或热门技艺的可见度,客观挤压了濒危小剧种等弱势项目的传播空间,形成由数据偏好主导的“文化霸权”,影响非遗传承的多样性与可持续性。
(三)资源分配与人才培养的结构性矛盾
第一,资源分配存在明显的区域与层级失衡问题。全国重点非遗项目数字化覆盖率仅为68%,西部及欠发达地区受制于资金与设备短缺,数据库建设严重滞后,而东部省份已逐步建成相对完善的数字资源体系。高成本技术设备(如单套数十万元的VR系统)进一步加剧基层保护机构负担,导致重复建设、质量参差与“重建设、轻运营”等现象,部分数字化成果难以实现可持续应用。
第二,跨部门协同存在显著壁垒问题。文化机构缺乏技术与资金支持,科技企业往往忽视文化真实性与伦理约束,而学术界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脱节。例如,曾有商业机构未经授权使用侗族大歌动态数据开发产品,引发文化权益与收益分配争议,反映出跨部门合作中规则缺失与共识不足的现状。
第三,人才队伍存在结构断层与能力不足问题。传承人群老龄化突出(超过60%的传承人年龄在55岁以上),传统工艺从业者数量近十年下降35%,且普遍面临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不足的困境。同时,既熟悉信息技术又深谙文化遗产的复合型人才极为稀缺,现有保护人员缺乏系统培训,导致数字化项目推进缓慢、标准不一与成果质量参差,制约非遗数字化保护的规范性与可持续发展。
(四)法律保障与伦理规范的制度缺失
第一,非遗集体权利属性与数字化成果个体化创作之间存在法律张力问题。例如,在虚拟场景中复现的传统技艺(如南京云锦织造流程)是否构成独创性表达,以及第三方平台对非遗元素的二次创作是否构成侵权,尚缺乏明确法律界定。数字化成果易被复制与传播,导致电商环境中侵权成本低、维权举证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第二,数据主权与文化安全面临潜在风险问题。非遗数字化涉及大量生物特征、口述历史与工艺细节等敏感数据的采集与存储,一旦泄露或滥用,可能危及文化资源的专属性与传承群体的权益。例如,曾有商业机构未经授权使用贵州苗族银饰的三维数据开发数字藏品,暴露出数据流动过程中权利归属与利益分配机制的缺失。
第三,技术介入引发深层伦理争议问题亟待解决。人工智能生成的非遗作品虽形态规整,却往往缺乏文化内在的“灵晕”与主体性;区块链虽可追溯数据来源,却难以承载非遗在特定语境中的不可复制性。数字技术的应用须以尊重非遗的本真性、传承主体的话语权与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为伦理前提,在保护、传承与创新利用之间寻求审慎平衡。
数字技术赋能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优化路径
(一)构建多模态数字化体系
第一,应构建基于多模态大模型、三维扫描与动作捕捉等前沿技术的非遗数字化采集与结构化建档体系,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精度数字化保存,尤其为濒危技艺建立永久性数字档案。例如,甘肃敦煌研究院与腾讯合作的“数字藏经洞”项目,不仅完成了壁画的高保真数字化复原,还通过移动端虚拟修复功能提升公众参与的可及性与互动体验,增强了非遗传播的普及效果与社会影响力。
第二,需建立依托区块链技术的非遗数字资源存证与溯源机制,利用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特性,为非遗提供可靠的数字产权确认、权利管理及传播路径追踪支持。据行业预测,至2030年,超过90%的国家级非遗项目将借助区块链完成权属认证与可信存证,从而显著提升非遗数字化管理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第三,应推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在非遗创作、传播与再生产中的深度融合,促进其智能化转型。人工智能可生成既承袭传统美学又具备创新特征的文化图案,大幅提升设计效率——如将某些民俗纹样的开发周期从传统流程的三个月压缩至72小时。此外,虚拟传承人、智能推荐系统等应用也有助于增强非遗在现代语境中的表现力、传播效能与公众接受度,共同构建从“数字化保存”到“创新性活化”的系统化路径,为非遗的可持续传承提供技术支撑。
(二)推动“非遗+”跨界发展
首先,应积极推进文旅融合,构建沉浸式非遗体验场景,包括非遗主题景区、实景剧本杀和非遗小镇等,以增强公众参与感与文化认同。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民俗主题景区接待游客达4.7亿人次,占文旅市场总规模的28%,预计未来六年年均增长率仍将保持在25%,表明该类模式具有广泛的社会吸引力与持续效益。
其次,应充分发挥电商与直播平台的优势,拓展非遗产品的市场辐射范围与销售渠道。2024年,非遗手工艺品线上交易额已突破3800亿元,预计至2030年线上销售渠道占比将达行业总规模的35%,反映出数字化销售正在成为非遗实体经济的重要增长极与补充机制。
最后,应鼓励非遗与电竞、元宇宙、智能家居等领域的跨界合作,为其注入当代生命力和新文化语义。该类融合不仅创新消费场景,也催生了虚拟非遗展演、数字藏品和文创IP等新兴商业模式,体现出传统文化在数字时代的自适应能力与价值重构路径。
(三)加强学科体系建设与人才培养机制
推动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立非遗数字化相关专业,培养兼具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例如,2025年教育部批准37所高职院校开设非遗数字化专业,标志着该类人才正式教育体系的初步建立。
系统开展面向现有非遗传承人的“数字化能力提升”计划,通过专项培训使其掌握三维建模、数字建档与虚拟展示等关键技术,增强其在数字化环境中的传承、传播及创新能力。
(四)完善制度设计与资金保障机制
通过设立非遗数字化专项基金,构建定向激励机制,重点支持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与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例如,2025年中央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区块链技术应用项目的资助额度增至3.5亿元,该举措既缓解了中小机构技术升级压力,也体现了国家在数字关键技术领域的战略布局。
系统构建政策规制体系,出台涵盖数据采集标准、知识产权确权与商业开发规范等方面的专项法规,以抑制数字化过程中的文化失真与无序竞争,同时为多元主体参与非遗活化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与预期。
(五)注重文化价值结构的深层阐释与传承逻辑
确立以文化意义为核心的数字化转译与再现范式。在借助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对非遗元素进行重构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传承主体为中心,充分尊重其文化自觉与阐释权威,联合学术研究者与社区成员共同参与文化语义的数字化重建。数字呈现不应仅满足于形态模拟,而应深入非遗符号背后的意义系统,准确传递其中所承载的情感经验、历史观念与集体记忆。虚拟现实场景需超越表层的视觉还原,致力于复原非遗存续所依赖的仪式场域、社会关系与情感联结机制,借助多用户协同及情境交互功能,实现从技术重现向文化再现的根本性跃升。构建以文化多样性为指向的算法传播与伦理治理体系。针对算法介入可能带来的文化解释权转移及意义同质化现象,应建立基于文化原真性与多样性保护原则的传播机制。在平台架构中纳入文化价值权重维度,依据非遗项目的代表性、濒危程度等指标建立差异化的传播策略,并结合人文审校与专家合议机制,提升边缘性非遗类型的可见度与传播有效性。同时,应推动形成多学科协同的文化评估制度,对算法模型进行持续性的文化适应力与伦理合规性评估,确保其输出符合非遗内在的价值秩序与文化逻辑,从而在数字环境中保障文化基因的延续与认同效应的实现。
结论与展望
数字技术借助多模态记录、虚拟呈现与区块链存证等创新手段,显著提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精度与传播广度,推动其由“静态保存”向“活态传承”实现关键范式转型。然而,该进程仍面临动态技艺捕捉能力有限、文化本真性遭受侵蚀、区域资源分配不均以及法律伦理机制缺位等多重挑战。对此,本研究提出“技术—产业—人才—政策—文化”五维协同路径,系统构建中国特色的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承体系。面向未来,应进一步强化数字叙事与跨文化传播能力,借助高端数字媒介与国际合作平台提升中国非遗的全球能见度与文化影响力。最终,必须在技术赋能与文化根脉之间保持战略平衡,才能真正实现非遗在数字时代的价值存续与文明互鉴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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