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管理前沿
Frontiers in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96(P)
- ISSN:3079-9090(O)
- 期刊分类:经济管理
- 出版周期:月刊
- 投稿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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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
Research on the Impac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on the Urban-Rural Income Gap
引言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但伴随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需要跨越的一个重大难题。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美好期许,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以促进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部署,指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数字经济的兴起和发展为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这一难题提供了新的契机。数字经济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大幅降低了信息的获取和交易成本,为农村地区的进一步发展注入新的生机。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和数字长三角发展报告显示,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011年的9.5万亿元发展到2023年的53.9万亿元,其中长三角2023年数字经济增加值突破12万亿元。数字经济展现出巨大的增长潜力空间,但是其本身对城乡居民差距的影响依然存在一些争议。因此,系统性的研究长三角这一区域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不但有助于数字经济和城乡收入分配之间的内在联系,还有助于为区域发展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基于此,本文以2011-2023年中国长三角地区的41个城市为研究对象,利用双重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中心-外围城市两个方面探究数字经济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异质性效应。
一、相关文献综述
城乡收入差距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议题,已有的研究主要从经济和社会两个方面来探讨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1995年,Kuznets提出在经济发展初期,城乡收入差距可能会随着经济增长而扩大,但当经济增长到一定阶段,城乡收入差距又会逐渐减小,呈现倒“U”型关系。在国内,晏艳阳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两者关系符合库兹涅茨假说。户籍制度、土地制度、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等使得我国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限制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要素流动,加剧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基础设施水平的提高不仅可以增加农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其中对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作用更为显著,还可以为双方要素的流动提供有利条件,因而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此外,大量实证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城镇化率、政府支农、产业结构等因素也是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
1996年,数字经济首次被Don Tapscott提出,便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和探讨。现有研究大多集中于数字经济的内涵界定、测度以及影响等方面。目前关于数字经济的内涵尚无统一的标准,Lane认为数字经济是在互联网所构建的基础框架上对现有电子商务进行的改造。而陈晓红等则给出了一个更加宽泛的定义,认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信息为关键资源,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载体,并以一系列新模式、新业态为表现形式的经济活动。在此基础上,学术界展开了对数字经济的测度。目前衡量数字经济的方法主要有两类,一是对一个确定范围内的数字经济规模总量进行统计,如中国信通院发布的数字经济规模总量。二是通过指标构建的方式计算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如赵涛从互联网普及率、数字金融普惠等维度测算数字经济综合发展指数。黄庆华主要从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两个维度构建指标进行测算。此外,数字经济主要通过影响创新创业、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提升社会经济效应。
伴随着研究的逐渐深入,学术界开始对数字经济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展开研究。从现有文献看,学者认为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表现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缩小差距、扩大差距和具有非线性特征。一是数字经济通过降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打破城乡之间的信息壁垒,促进城乡间要素流通,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就业创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二是数字经济的发展可能会导致城乡间的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城市地区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应用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使得农村要素资源加速流失,从而加剧城乡收入差距。三是非线性关系,部分学者认为,数字经济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呈现出“U”或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并不明显,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渐显现出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作用,但当数字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因为数字鸿沟、虹吸效应等,城乡收入差距可能会再次扩大。李晓钟等则发现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呈现出先增大后降低的发展态势。
综上可知,学者从不同角度采用不同方法对城乡收入差距和数字经济进行了研究,并探讨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或需要补充的地方。首先,虽然现有的关于数字经济内涵和评价指标体系较为丰富,但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其次,现有研究大多集中于宏观层面,对于城市层面以及区域内部的差异研究相对较少。因此,本文聚焦长三角地区,基于2011-2023年城市层面的数据,深入探讨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益参考。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影响
数字经济的实质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其主要特征是以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作为主要的生产因素,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结构重塑,进而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影响。一方面,数字经济具有普惠性,通过降低信息不对称和提升人力资源水平两个维度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渠道及就业创业机会。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使得农村居民更容易接触和获取市场信息、就业机会及创业资源,有助于打破城乡之间的信息壁垒,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收入差距。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也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培训机会,通过远程培训、线上学习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大幅增加了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进而增加收入水平,减小城乡收入差距。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具有创新性和高效性,通过创新和效率的提升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资源配置优化。数字经济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在农业、制造业等传统产业引入数字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并催生出农产品电商直播、数字农业等新的产业形态,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新的就业岗位以及创业机会,同时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数字经济通过数字平台及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使得农村地区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得以更加高效地流动和配置,提成资源利用率,促进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假说1:数字经济的发展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二)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异质性分析
虽然数字经济总体上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但在不同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空间结构下,其作用效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在不同城市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数字基础设施相对不够完善,数字技术的应用和普及程度相对较低,具有较大的潜在发展空间和需求。因此,数字经济的边际效应会更加显著,能够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而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数字技术的应用较为成熟,数字经济带来的新的增长点和机会有限,其边际效应存在递减趋势,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有限。从城市空间结构来看,中心城市往往具有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更强的经济实力以及更高的数字经济水平,但其发展更多的集中在高附加值的产业和高端服务业,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有限,甚至虹吸效应可能会更强,从而加剧城乡收入差距。而外围城市由于其相对较低的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城乡互动更加频繁且更具潜力,在扩散效应的作用下,数字经济的发展能直接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减小城乡收入差距。
因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假说2:相较于中心城市和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来说,数字经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效果在外围城市和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更强。
三、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一)模型设定
为了研究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本文参考洪俊杰的模型设定方法,构建如下基准回归模型:
其中,下标i代表长三角地区的41个城市,t代表年份;GAPit表示被解释变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DIGit指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发展;Controlit表示控制变量组,包括城镇化水平(UR)、交通便利程度(lnRoad)、科教支出强度(SEIGDP)和政府支农支出占比(GEA);表示各市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固定效应,表示年份固定效应,表示随机扰动项。
(二)变量的选取
1.被解释变量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GAPit)。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常用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和泰尔指数来测度。相较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泰尔指数具有能全面的反映收入分布不均,不易受到极端值影响等优点,因此本文选取泰尔指数作为基准回归的被解释变量,其计算公式见式(2)
式(2)中,i表示城市,1表示城镇,2表示农村;Yit、Xit分别表示城市i在t年的可支配收入、总人口数;Yt、Xt分别表示t年两个地区的可支配收入加总、总人口数加总。
2.核心解释变量
数字经济发展水平(DIGit)。本文借鉴赵涛等的方法,从互联网发展和数字金融普惠两方面对数字经济综合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得到的数字经济综合发展指数。
3.控制变量
为保证实证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本文参考冀福俊,结合研究需要选取了以下控制变量:(1)城镇化水平(UR),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城乡融合程度,较高的城镇化率会带来收入趋同效应。(2)交通便利程度(lnRoad),良好的交通条件,可以为促进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提供有利条件,本文用各城市公路里程数的自然对数来反映。(3)科教支出强度(SEIGDP),政府对科学和教育的支持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村地区的发展潜力,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同时,有效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本文用政府科学支出和教育支出之和与GDP的比值来反映科教支出强度。(4)政府支农支出占比(GEA),公共支出对农村的倾斜程度会影响其收入增长,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三)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本文选取2011-2023年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作为样本,数据来源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各城市统计公报、EPS数据库及国泰安数据库。对于个别缺失的数据,采用插值法补齐。变量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GAP)的均值为0.05,最大值为0.17,最小值为0.01,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各城市中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数字经济发展(DIG)的均值为0.08,最小值为0.0014,最大值为0.5,说明各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此外,城镇化水平(UR)、交通便利程度(lnRoad)、科教支出强度(SEIGDP)和政府支农支出占比(GEA)在各城市均呈现较大的差异。
| 变量类型 | 变量名称 | 变量 | 样本量 | 均值 | 标准误 | 最小值 | 最大值 |
|---|---|---|---|---|---|---|---|
| 被解释变量 | 泰尔指数 | GAP | 533 | 0.0500 | 0.0300 | 0.0100 | 0.170 |
| 解释变量 | 数字经济发展 | DIG | 533 | 0.0800 | 0.0800 | 0.0014 | 0.500 |
| 控制变量 | 城镇化水平 | UR | 533 | 0.630 | 0.120 | 0.310 | 0.900 |
| 交通便利程度 | lnRoad | 533 | 9.280 | 0.520 | 7.350 | 10.33 | |
| 科教支出强度 | SEIGDP | 533 | 0.0300 | 0.0100 | 0.0200 | 0.0700 | |
| 政府支农支出占比 | GEA | 533 | 0.120 | 0.0800 | -0.420 | 0.450 |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
本文使用双重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基准回归分析,结果见表2所示。列(1)为只加入数字经济变量,未加入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列(2)-(5)为逐步添加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可见,数字经济的回归系数在(1)-(5)列中均小于0,且分别通过了1%和5%的显著性检验,说明数字经济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具有负向影响,表明数字经济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且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每提升1个单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将减少0.0212个单位。其他控制变量也呈现出不同的影响,具体来看:虽然科教支出和政府支农支出占比理论上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但由于二者往往通过长期积累影响城乡收入结构,不一定在当期直接体现,加上支出占比虽高,但城市财政支出本身可能基数就低,且无法确保是否真正用于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上,因此实证结果未显示出显著性。城镇化水平和交通便利程度的系数为负,且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随着城镇化水平和交通便利程度的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减小的趋势。
| 变量 | (1) | (2) | (3) | (4) | (5) |
|---|---|---|---|---|---|
| DIG | -0.0414*** | -0.0314*** | -0.0177** | -0.0216** | -0.0212** |
| (0.0104) | (0.00874) | (0.00889) | (0.00917) | (0.00917) | |
| UR | -0.177*** | -0.202*** | -0.204*** | -0.210*** | |
| (0.0125) | (0.0130) | (0.0131) | (0.0138) | ||
| lnRoad | -0.0145*** | -0.0144*** | -0.0134*** | ||
| (0.00273) | (0.00273) | (0.00286) | |||
| SEIGDP | -0.140* | -0.127 | |||
| (0.0825) | (0.0832) | ||||
| GEA | -0.00812 | ||||
| (0.00696) | |||||
| 常数项 | 0.0819*** | 0.181*** | 0.326*** | 0.331*** | 0.326*** |
| (0.00185) | (0.00714) | (0.0281) | (0.0283) | (0.0286) | |
| 个体固定 | 是 | ||||
| 时间固定 | 是 | ||||
| N | 533 | ||||
| R2 | 0.659 / 0.760 / 0.773 / 0.775 / 0.775 | ||||
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差,* p<0.1,** p<0.05,*** p<0.01,下同。
(二)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结论的准确性,本文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一为了排除变量中的异常值对研究结果的影响,对所有变量进行1%的缩尾处理。二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参考黄林秀和郝坚,用人均宽带接入用户数的自然对数(lnpd)来表示数字经济发展。三考虑到数字经济的发展可能不会立即影响城乡收入差距,而是有滞后效应,对DIG进行滞后一期处理后进行回归。由表3可知,数字经济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回归结果依然显著为负,表明前文基准回归的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 (1) | (2) | (3) | |
|---|---|---|---|
| 变量缩尾 | 替换核心解释变量 | DIG滞后一期 | |
| DGI | -0.0237*** | ||
| (0.00906) | |||
| L_DGI | -0.0204** | ||
| (0.00830) | |||
| lnpd | -0.0109*** | ||
| (0.00222) | |||
| UR | -0.206*** | -0.196*** | -0.204*** |
| (0.0129) | (0.0129) | (0.0124) | |
| lnRoad | -0.0135*** | -0.0106*** | -0.0106*** |
| (0.00282) | (0.00285) | (0.00255) | |
| SEIGDP | -0.169** | -0.273*** | -0.0690 |
| (0.0802) | (0.0826) | (0.0728) | |
| GEA | -0.0104 | -0.00468 | -0.0136 |
| (0.00813) | (0.00809) | (0.00838) | |
| 常数项 | 0.326*** | 0.337*** | 0.295*** |
| (0.0281) | (0.0269) | (0.0257) | |
| 个体固定 | 是 | ||
| 时间固定 | 是 | ||
| N | 533 | 533 | 492 |
| R2 | 0.787 | 0.795 | 0.793 |
(三)异质性分析
1.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由于各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不同数字经济水平下,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应用存在较大差异,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和增长的作用效果也不同,导致不同数字经济水平条件下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作用可能存在差异。为了捕捉这种异质性特征,本文将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分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和较低两组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4(1)(2)列,结果表明,在数字经济水平较低的城市中,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系数为负数,且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具有显著的缩小作用,而在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中该效应不显著,表明数字经济在高水平城市可能存在边际效应递减。
2.地区差异分析
为进一步探究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的区域内部差异,按照城市层级划分为中心城市和外围城市两组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4(3)(4)列,结果显示在外围城市中,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系数为负数,且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具有显著的缩小作用,而在中心城市的效果不显著,表明数字经济在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应用相对薄弱地区可能具有更强的赋能与补偿效应,其对基础设施、服务可及性的改善在农村地区更具边际收益。
| (1) | (2) | (3) | (4) | |
|---|---|---|---|---|
| 数字经济水平较低 | 数字经济水平较高 | 中心城市 | 外围城市 | |
| DGI | -0.283*** | 0.0153 | 0.000771 | -0.159** |
| (0.0838) | (0.0183) | (0.00928) | (0.0759) | |
| UR | -0.157*** | -0.256*** | -0.232*** | -0.144*** |
| (0.0219) | (0.0212) | (0.0144) | (0.0355) | |
| lnRoad | -0.00563 | -0.0181*** | -0.0119*** | -0.0154* |
| (0.00541) | (0.00568) | (0.00280) | (0.00815) | |
| SEIGDP | -0.0102 | -0.824*** | -0.0425 | -0.374** |
| (0.111) | (0.166) | (0.108) | (0.145) | |
| GEA1 | -0.0508*** | -0.0113 | -0.00755 | 0.00619 |
| (0.0125) | (0.00987) | (0.00943) | (0.0127) | |
| 常数项 | 0.257*** | 0.407*** | 0.317*** | 0.335*** |
| (0.0465) | (0.0575) | (0.0291) | (0.0754) | |
| 个体固定 | 是 | |||
| 时间固定 | 是 | |||
| N | 267 | 266 | 351 | 182 |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采用2011-2023年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为基础,探讨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显著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且该结论在经过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第二,长三角地区数字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区域异质性。具体来说,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高低来看,数字经济缩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效应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城市表现更明显;从中心-外围城市划分来看,外围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更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其一,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要素可达性。数字经济在发展水平较低或位于外围地区的城市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改善效应更加显著,因此,应着力加强边缘城市及农村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光纤网络、5G通信以及物联网等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为城乡居民提供平等的数字接入条件,提升数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及稳定性。通过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外围偏远地区和农村居民能够便捷触达数字技术带来的红利和机遇,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的均衡发展,有效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其二,加强数字赋能与人力资本提升,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为了充分释放数字经济在资源和基础设施较弱地区的潜力,政府应该着力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培训与技能教育力度,提升其对于数字平台的使用能力及市场参与度。在此基础上,推进“数字+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农业、制造业等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的有机结合,带动农村地区构建更具竞争力的新的产业链与价值链。此外,积极培育发展数字农业、电商直播、远程就业等新兴业态,从而为农村偏远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其三,健全区域协调机制与制度保障,促进资源要素高效流通。由数字经济在外围城市中展现出巨大的增长点和机遇,其在外围城市的作用优于中心城市,可以发现区域协同发展的潜力有待充分挖掘。因此,推动构建中心城市与外围城市、城镇和乡村地区之间的数字资源共享机制,引导数字企业、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等向外围城市和农村地区等非中心区域延伸布局、拓展业务。同时,推动政府部门机构将部分财政资源向相对滞后的地区倾斜,从而提高数据要素等资源要素的高效流通,从而形成区域联动、协同共进的良性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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