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太人文与艺术
Asia-Pacific Humanities and Arts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29(P)
- ISSN:3079-9554(O)
- 期刊分类:文学艺术
-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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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中人物形象的存在主义解读
An Existentialist Interpretation of Character Images in Dust Settles
引言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长篇佳作,讲述了康巴藏区最后的土司家族的覆灭过程。这部小说除了以“特别的题材、特别的视角、特别的语言而散发出的特别的魅力”,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则体现出强烈的对人的存在的担忧与思考,西方存在主义把人置于哲学思考的中心,人的存在状态,个人生存意义是人的存在的终极问题,强调存在的非理性倾向,个体本位立场和绝对自由的主体精神。在处理人的在世关系问题上,存在主义认为孤独是个人本然的存在状况,为了达到本然的存在状态必须反抗社会、他人对个人的异化。自由选择观则否认了人的固有本质,个人存在的可能性完全取决于个人的自由选择。同时人的存在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只有主动地确证自我意志的自由才能免于成为自欺的存在。阿来刻画的,烦神于在世关系并无畏死亡的傻子形象、没有自我意识,甘于受人驱使的奴隶形象以及自欺的复仇者形象与存在主义的思路不谋而合,在表现存在的荒诞性的同时,也肯定了人的自由意志的能动性。
一、无畏的傻子形象
与一般的社会关系理论不同,存在主义在讨论人的在世关系时,表现出强烈的个体本位立场,在解释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时,他们认为个人是被抛掷到这个世界上,是绝对孤独的存在,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冲突的,社会、群体只会限制、妨碍个人的发展,正如萨特的名言“他人即地狱”,只有在绝对孤独的状态中,才能防止个人在与他人的交往中走向平庸。《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少爷,因为自己的“傻气”,一直与周边的人和事维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他置身其中而又超然物外,因为始终与现实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所以常常能体验到世事的无常以及存在的痛苦,这种人生虚无的体验,直接就从自己与他人不和谐的交往关系中表现出来。
在土司的领地上,大家都知道麦其家有一个傻瓜儿子,他不像自己的哥哥协助麦其土司管理土地,而是整天在仆人和小厮的簇拥下吃喝玩乐,尽力表现出一个傻子该有的样子。对于麦其土司会传位给自己大儿子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傻子少爷并不能对未来的土司构成威胁,所以兄弟俩的关系一直很融洽,“哥哥因我是傻子而爱我。我因为是傻子而爱他。”,土司夫人也常常对大少爷交代:“看看他那样子吧。以后,我们不在了,你可要好好对待他啊。”现在的大少爷对傻子弟弟来说,还是一个有力的依靠,但当傻子先后明智地决定在麦其家的土地种植罂粟给麦其家带来巨大的财富以及接着种下粮食使百姓免于饥荒而哥哥做出了错误的决策后,大家开始不把傻子少爷当做傻子,并且在土司继承人的问题上,大家的意见也开始摇摆不定。萨特认为,“人类社会一直处于匮乏之中,正是由于匮乏,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人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对立了,社会冲突不断。”特别是傻子少爷在边境开辟了繁荣的贸易市场凯旋麦其官寨,而哥哥在边境败北时,兄弟俩因为土司继承人问题,关系日趋紧张。土司继承人的位置只有一个,尽管傻子弟弟无心与哥哥争夺土司之位,但百姓高涨的呼声还是让哥哥如临大敌,就像傻子从边境回到官寨时所说“离开这里时,我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傻子,现在我却能使他们害怕了”,因为弟弟的锋芒毕露,哥哥越发表现出对他的嫉恨和敌意,傻子少爷也因此第一次感受到被人仇恨的滋味。在权力争斗的修罗场中,每一个人对于他人都是一种威胁,麦其家大少爷和傻子少爷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不可逃避的存在的事实,“一旦我存在着,事实上那个我就给他人的自由设置了一个界限”,哥哥对傻子弟弟的刁难,让弟弟丧失了绝对自由的主体性,而弟弟对哥哥的威胁,也让哥哥变成了追逐权利的非本真的存在,兄弟俩都在彼此的影响、限制的关系中而倍感痛苦。
海德格尔把此在的人的存在称为“向死的存在”,他认为,此在的人最大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就是死亡,这是每个人都无从逃避的。但海德格尔并不指向悲观的厌世主义,因为死亡对于人来说也是不确定的,人们不知道它何时以何种方式降临,能做的就是在等待死亡的过程中不断发掘存在的可能性,这里死的积极作用就在于,人们只有懂得了死的确定但不确知性,才能领会生的意义。所以“畏死能使人反跳回来,获得生的动力,自己承担起自己的命运,开拓出自己生命的道路,获得自身的本真的全体的在。”这种对死亡的畏惧足以促使人们以一种更加主动、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当下生命的创造中去,以证实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但是傻子少爷并不惧怕死亡,当多吉次仁家的弟弟第一次找上门来复仇,长长的双刃剑已经抵在了他的喉咙上,傻子少爷却并不感到害怕,并且觉得“剑身上凉的感觉叫人很舒服”,当了解自己可能被仇家杀死时,傻子少爷想的是“这下好了,一刀下去,什么人都不用担心我,也不用恨我了,哥哥用不着提防我,塔娜也用不着委屈自己落在傻子手里了。”傻子对人生的虚无感很大程度来自他对自我与他人关系处理的无力感上。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但是他人的自由选择不可避免地会对“我”的主体性造成伤害,父亲害怕“我”和哥哥争夺土司之位发生内讧,哥哥为了继承权处处针对刁难“我”,塔娜也嫌弃“我”是个傻子整天郁郁不乐。在傻子的世界中,自我的主体性已经流失了,他已经由一个独立的存在个体变成了一个为他的被动的存在,他人掌握了“我”的世界的主动权,我的思想和行动早已被外在影响和牵制。傻子正是因为在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体验到了个人存在的无力感和荒诞感,他才不会惧怕死亡,在在世关系中,个人的失败与被异化已经不可避免,没有了改造现实、反抗荒谬的希望也就失去了对生的执着。
对自我与他人的关系的阐释,西方哲学从笛卡尔到胡塞尔都偏向为认知形式的主客二分结构,也就是由主体出发到客体的单向交流模式,忽略了他人也具有主体性,也能作为客体反过来对主体产生作用和影响。人是在世的存在,不可能不与他人和社会发生关系,因此他人的自由选择的权利对自我的存在的干涉是不可避免的,无论这种干涉是积极的还是具有破坏性的,只要能在对异己的外在力量的反抗过程中实现本真的自我,发现存在的价值,积极承担自改造现实己的责任,确立自己的主体性,就能避免非真实的“他人即地狱”的被动存在状态。
二、类型化的奴仆形象
存在主义的实存状态观认为“人的存在(实存)先于他的本质”,也就是说人不是既定的本质性的存在,人的实存不存在固定不变的属性,而是指向不同的存在的可能性,对自身可能性的不断探索,才能体现存在的价值,想要成为什么和已经成为什么,都是自己自由选择的结果。在麦其家的土地上,人们因为地位的高低而被划分为自由民和奴隶不同的身份,奴隶和仆人供麦其土司家的上等人驱使,他们被规定了不同的职责和服务内容,并在忙碌的日常事物中消磨了自己的个性,对自己的命运逆来顺受,从没反思过自己存在的意义,逃避对自己未来可能性的谋划,他们不能区分作为自己“这一个”和作为奴隶“这一群”这两种处境对个人自由存在的重要意义,意识不到自我的存在,忽视了个人意志的发展。归根结底,麦其土司家的奴仆丧失了本真的自我,对权利的畏惧以及普遍的奴隶道德导致了自我意识的匮乏。
在麦其家的土地上,有三种人的身份是代代相承的,他们分别是土司、行刑人和书记官。其中行刑人都有共同的名字叫做尔依,行刑人父亲被称为老尔依,将来接替自己职责的儿子则被叫做小尔依,父亲行刑杀人的时候,儿子就不断成长,学习使用各种刑具杀人的手艺,他们一代接着一代都有同样的称呼,做着同样的事情,甚至连长相身材都惊人的相似:“尔依们却一直都长得一副模样,都是长手长脚,战战兢兢的样子”,连傻子少爷也认为“要是他们全部活着,肯定就分不清谁是谁了”。代代行刑人群体的相似性,抹杀了每个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和独特性,行刑人就仅仅是杀人的工具,不存在对自我的发现与创造。在索绪尔看来“语言符号连接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用符号这个词表示整体,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能指和所指由联想的关系连接在人们的意识中,而这种关系是任意的。索绪尔在符号的任意性的基础上提,出了符号的差异性原则,“符号之所以具有任意性,完全是因为符号系统是由单项之间的差异构成,完全取决于那个使他们区分开来,从而相互发生关系的差异之网。”也就是说意义是在差异中产生的,这就否认了本质主义对存在事物的固定不变本质的确定,而人的意义也应该是从自身与他人的差别中呈现的,通过差异性原则找到自我与他者的分别才能发现个体作为唯一存在的意义。作为行刑人的尔依的存在只是一种重复的存在,并非具有不可替代性,他们重复着祖辈的事业,被麦其家的主子当作下贱的牲口不被尊重,尽管小尔依也会对自己杀人的使命产生怀疑:“杀人是很痛苦的,那些人犯了法,可他们又不是行刑人的仇人。再说,杀了的人里也有冤枉的”由于缺乏强烈的情感和足够的勇气,行刑人小尔依并不能唤醒意识深处自我,因此也就缺少自我选择的可能。
不仅是行刑人,故事中也刻画了叫做“塔娜”的一类人。最先出场的叫做塔娜的是麦其家的仆人,她是麦其家马车夫的女儿,作为傻子少爷的贴身侍女,仅仅是每天顺从和取悦傻子少爷就足以让她心满意足,而在傻子少爷的眼中“塔娜”“这两个字要是一个姑娘的名字,也不该是眼前这一个”,侍女塔娜怯懦而卑微,傻子少爷只能将就着让她服侍自己。后来在边境他就遇到了女土司家的美丽女儿塔娜,并对她一见倾心,无法自拔。当女土司的女儿塔娜和傻子少爷回到麦其家的官寨见到侍女塔娜时,只用眼角看了看这个侍女,并对她说:“我听说你跟我一个名字,以后,你不能再跟我一个名字了。”显然,土司女儿塔娜认为自己的身份比侍女塔娜更高贵,和一个侍女拥有同样的名字是对自己的蔑视和侮辱。一个是侍女,一个是土司女儿,她们的身份看似天差地别,但实质上都不过是用来取悦他人的工具罢了。侍女塔娜是在傻子少爷的前侍女桑吉卓玛出嫁后被麦其家的女主人安排为傻子少爷新的贴身侍女,照顾他的起居。而土司女儿塔娜则是母亲在饥荒之后为了换取粮食,投傻子少爷所好,作为交易品从麦其家换来了食物,即使塔娜自己并不喜欢这个麦其家的少爷。因此两个塔娜,从个人存在的意义上来说并没有截然的分别,她们任人摆布,没有选择的自由,自己永远处在空虚、被动的状态中。此外,故事中除了傻子少爷最初的贴身侍女叫桑吉卓玛,在牧场上,他也遇到了一个叫卓玛的姑娘,在傻子少爷眼中,她们拥有相同的身体,散发出相同的气味,都只是安抚他、取悦他的存在。侍女桑吉卓玛把自己命运的决定权全权交到了麦其家主子的手上,她曾祈求傻子少爷,如果要把自己嫁人,就嫁给一个银匠,也会因为傻子少爷给了她一个厨娘的身份而对他感恩戴德,甚至因为自己不小心看到少爷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调情的场面就认为自己大难临头会被罚以死亡,总之她自己的生命与自由自己完全做不了主。作为奴隶,她没有权力意志,只知道顺从,安于平庸,愿意并且乐意让自己被主人驱驰,也从未表现出对存在意义的反思以及任何个人反抗的意图。所以尼采批评谦卑、自我否定的奴隶道德,他把上帝之死与人的自由选择联系起来,他认为随着上帝的死亡,世上便不再具有永恒的真理和绝对的道德,正是失去了赋予世界意义的上帝,人们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和源源不断的创造力。对于麦其家的奴隶来说,主子就是他们的上帝,他们放弃思考,抛下自我存在的责任,把自己的自由和选择的权利都交到主子的手中,逆来顺受,只是作为没有灵魂的躯壳存在着。尼采说:“我们对我们的存在必须自己负责,因此我们要做自身的真正舵手,不允许我们的存在类似一个盲目的偶然。对于这个生存之谜,我们必须选择一条大胆的不顾危险的路来解开它。”只有抛弃奴隶道德,充分地自我把握、自我创造,才能在个人治理方面保有充分的的自由与可能性。
萨特曾把人的自由称为“在处境中的自由”,个人的自由与自己的处境是分不开的,这并不意味着人的自由一直受到处境的限制而成为相对的自由,自由是绝对的。因为人不可能一直处于绝对不变的处境中,环境可以根据人的选择发生变化。并且即使人从出生就被置于特定的环境中,但仍然可以通过自己能动的选择,改造自己的处境。麦其家的奴仆虽然从出生就被赋予了下等人的身份,但是到底是作为一个“认命者”还是“反抗者”完全取决于个人的选择,个人的处境并不能限制选择的自由,存在的可能性由个人绝对的自主性决定。
三、自欺的复仇者形象
在《尘埃落定》,阿来塑造了多个带有复仇意味的形象,无论是被汪波家族用来诅咒麦其家族的长出罂粟的人头,还是行刑人尔依家阁楼上依附着冤魂的紫衣,其中最能表现复仇者这一被动的、为他的存在状态的还当属麦其土司领地上头人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他们从父亲被杀死的那一刻起,就背负起替父报仇的使命,直到最后亲手杀死了麦其家的最后一位继承者,两家人之间的仇恨才“一了百了”。存在主义作为典型的人本主义哲学思潮,和将人、人的存在搁置在一旁的传统哲学思想相比,存在主义哲学家将人的存在和人生的意义视为哲学的根本问题,对任何贬斥人的存在价值的思想进行抗议。
从最初两个还是少年的复仇者在麦其土司家的广场上立下誓言必定会杀了麦其家的土司为父报仇,到成年后与土司家的傻少爷看似泯灭恩仇的和解,再到最后两兄弟分别杀死了麦其家的大少爷和傻子少爷,这个复仇故事由浓重的伦理性演变为承载着超伦理色彩的存在主义哲学性。也就是说从尖锐的复仇矛盾到对复仇的犹豫并不是出于作为复仇者的多吉次仁两兄弟的人性之善,而是他们的自我意识开始萌发,想要主动的自我选择,即使麦其土司继承者最后仍然是被复仇者所杀,但这样的结局并不意味着他们对自己原来存在方式的反叛的失败,他们是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荒诞,想早点结束这样一种“为他”的存在状态而进行自我选择,此时的复仇者们就不再是为他的、自欺的人。
萨特曾从“主观性”的角度出发探讨属于存在主义哲学中的“自欺”概念。按照萨特的观点,他将自欺分为两种基本类型。萨特首先关注的是存在的“事实性”,这种存在状态的人只是一个绝对客观的自在的存在,好比一个没有意识的物体,因而也就不会对自己的存在状态做出任何超出原初事物性的自为的改变。就像一个天生残疾的人,他接受了自己的不健全并且把这当做全然不能更改的固定事实,安于被别人照顾而不做出自我选择。自欺的另一种类型则是让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物体,在别人的要求与安排之下生活,成为“为他的存在”,逃避自我选择的责任。这两种自欺者类型是相似的,并没有截然的分别,故事里的多吉次仁两兄弟就是这样的存在。为了帮助麦其土司霸占自己查查头人的妻子,他们的父亲多吉次仁杀了自己的主子,最后又被麦其家的家丁队长一枪打死,在对麦其土司立下复仇的誓言后,母亲投身于官寨前的大火,两兄弟也逃离了麦其土司的领地,四处游荡,等到成年后时机成熟再为父报仇。按照通常的伦理认识,替父报仇就是一个庄严神圣的使命,有它的正当性,这不仅是一种不能推卸的责任,一旦复仇完成就能获得他人认可,并伴随崇高的荣誉感。这是从伦理的角度来理解复仇者的存在价值,而从存在主义的角度来看复仇者的身份,他们仅仅成为了一种工具,表面上看是因为复仇的正当性而成为伦理上的英雄,实际上是被剥夺了个人的自由,变成了被仇恨操纵的木偶。多吉次仁两兄弟刚开始就是处于这种“为他”的存在状态,父亲死时两兄弟还年幼,这两个孩子服从了母亲的意志,也就是服从了社会的伦理要求,被动地充当了“复仇者”这一角色。多年之后,兄弟两人再次回到麦其家的辖地,弟弟第一次动手时就差点杀死了土司家的傻子少爷,而哥哥则在麦其土司家的边境市场上开了个酒馆伺机而动。
在完成复仇使命的过程中,两兄弟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既定”的命运。成年后的弟弟在第一次面对傻子少爷时,原本是有机会完成复仇任务,但是他退缩了,用所谓“复仇的规矩”来掩饰内心的疑惑和空虚“可能,他不知道该对现在的麦其土司还是未来的麦其土司下手”。在麦其官寨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打量了许多天,不是他缺少下手的机会,而是老是在思考自己为什么要下手,因为缺乏足够的勇气,所以才迟迟不能动手。兄弟俩厌倦了母亲、世俗伦理强加在他们身上的枷锁,特别是了解到自己的父亲是因为背叛了自己的主子才得到那样的下场时,心中的仇恨已经开始慢慢消失,让他们不再有足够的勇气向仇家举起刀子。所以杀手哥哥会疑惑“可是母亲为什么要用儿子来立誓呢”。作为复仇者的兄弟俩开始意识到自身存在的虚无,“复仇者”身份的荒诞性就在于看似崇高的身份却剥夺了他们作为人的自由意志和与自我选择,他们不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被物化的工具。就仅仅因为这片土地规定了,他们这样的人必须为自己的亲人复仇,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的复仇原则就是“复仇不仅是要杀人,而是要叫被杀的人知道是被哪一个复仇者所杀”,外界的伦理压力不能不让他们对自身的存在感到绝望和焦虑。两兄弟在异乡逃亡的过程中,被风雪侵袭被仇恨折磨,变得沧桑而敏感,哥哥一心想早点结束这一切,急着一了百了,他问傻子少爷:“你知道我们兄弟为父亲的过错吃了多少苦吗?所以,我不会生儿子来吃我们受过的苦。”这里的哥哥急着想一了百了并不是对生命、对存在的厌弃,他渴望自由自主的生活,不希望再有人为了伦理上的使命牺牲自我选择的权利而失去存在的价值,这是一种积极的对“复仇者”这一角色的反叛。
故事的最后,杀手弟弟加入了红色汉人的队伍,傻子少爷以为他会继续杀掉麦其土司完成复仇使命时,他却哈哈一笑说:“都这个时候了,我们两家之间的事还有什么意思”,以前母亲以性命发下的恶毒誓言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年幼的他顺应了母亲和社会伦理的要求把自己的人生变成了仇恨的载体,变成了复仇的工具,父亲、母亲甚至仇人才是他生活的凭据,“复仇”主宰了他生命的全部,那个鲜活的、本真的自我失落了。但此时的他已经有了完全的作为人的自觉,仇恨已经不再具有操控他行动的力量,他对傻子少爷说:“我没有杀你父亲,也不想杀你”,当复仇者抛弃了社会伦理强加给他的道德要求时,他才恢复了作为个体生命存在的自由。对于杀手哥哥来说,当意识到自己只是“为他”的存在时,对自由意志的强烈渴望已经远远超过仇恨的重量,所以他可以在酒馆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和傻子少爷聊聊他们这些年在复仇的路上所受的痛苦与煎熬,但是当傻子少爷追问他的姓氏时,他愤怒的同时也表明着他自我意识的完全觉醒,原来在别人眼里,自己只是作为麦其家的仇人,是一个抽象的存在,所以他杀死了麦其家最后的继承者傻子少爷,目的只是想尽快结束这一切,作为一个“自为”的存在,成为他自己后重新开始生活。海德格尔把人的存在区分为“本真的”与“非本真的”两种状态,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我选择由非本真的存在达到本真的存在,虽然“复仇者”的存在指向的是为他、自欺的存在,但是如果不逃避对个人自我意识、自由意志的选择,承担起存在的责任,也能在特定的处境中成为自为的存在。
萨特在其本体论中将存在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类,“自在的存在”指的是客观的事实性的存在,这是一种无条件的存在,不包含任何自我创造、自我发展的可能性,也就是一种荒诞的缺乏意义和目的性的存在。而“自为的存在”则是指有意识的存在,萨特曾以“是其所非而又非其所是”来解释自为的存在,也就是说,自为的存在没有固定的本质,指向的是对生命变动不居的可能性的不断追寻,这就意味着自为的存在是对旧有自我的不断超越和否定。由于人总是处于特定的环境之中,他的出身、职业等都是限制个人发展的事实性因素,人并不能成为纯粹的自为的存在,只能是自为与自在共同构成的整体,但个人却也完全能够通过自我意识进行自由选择,能动地筹划自己,不断超越当下存在的处境。《尘埃落定》中无论是傻子少爷,还是一众奴仆和复仇者,他们都被现在的事实性存在限制,傻子在与他者的纠缠中放弃了承担自我发展的责任,奴仆则逃避对个人自由的选择,失去自主性而堕入非本真的存在,复仇者虽然一度成为为他的存在,但当他们对自欺的存在状态有了充分的自觉后,便毅然承担起自身存在的责任,成为了自为的存在。人作为由对立统一的自在与自为两者构成的整体,只有当自为成为个人意识的绝对主导,并通过自由选择主动发现、能动地创造自我,才能揭示人的本真存在,赋予存在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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