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研究与应用
Journal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s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7071(P)
- ISSN:3080-0757(O)
- 期刊分类:科学技术
- 出版周期:月刊
- 投稿量:5
- 浏览量: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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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包容性创新系统构建研究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n Inclusive Innovation Syste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引言
党的十九大将乡村振兴战略确立为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要部署,其核心在于破解城乡发展失衡问题与农村内生动力不足的困境,促进低收入群体平等参与发展机会。包容性创新作为一种面向弱势群体的创新范式,能够借助技术及模式创新激发基层群体的创造力,推动扶贫方式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农村电商作为数字经济与农村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载体,已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例如山西文水县李诗宣通过电商业务带动百余人实现增收,2024年销售额已达一亿元。然而,该领域仍面临信息鸿沟、技术能力落后、资金支持不足等多重制约。当前以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存在效率偏低、返贫风险较高等问题,而草根创新模式则普遍存在资源整合能力弱、可持续性较差等局限。因此,构建多元协同、资源共享的包容性创新系统,成为突破农村电商发展瓶颈的必然路径。
1研究意义及方法
1.1研究意义
本研究通过深化精准扶贫,借助包容性创新系统整合政府与草根力量,激活农村BOP群体潜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返贫风险;优化农村电商治理,明确包容性创新路径,为政府、企业和金融提供决策依据,提升发展效率;推动多元主体协同,打破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与农村之间的壁垒,构建资源共享网络,缓解信息、技术和资金约束,促进农村经济循环。
此外,本研究丰富包容性创新理论,纳入金融机构和科研机构,弥补资金和技术转化不足,完善理论体系;拓展应用至农村电商,通过调研和实证提供实践支撑,增强针对性和适用性;完善方法体系,形成“理论梳理—现状调研—问题诊断—系统设计—优化完善”的路径,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
1.2研究方法
调研法:针对农村电商从业者、政府人员、金融机构人员和科研者设计问卷,收集发展现状、创新需求和协同障碍等数据,为系统构建提供实证基础。
统计分析法:对问卷数据进行量化处理,采用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识别关键因素,验证系统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系统构建法:基于系统与协同理论,整合多元资源,设计系统结构、机制和保障,构建“资源整合—能力提升—价值共创—成果共享”的闭环系统。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2.1 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研究形成“政策驱动—技术赋能—主体协同”的主线,聚焦农村电商场景。在理论层面,邢小强等(2021)提出包容性创新的“三阶演进模型”,强调BOP群体从受益者转向参与者;范轶琳等(2022)明确了其“数字、价值、过程”三维特征。在系统构建方面,曾亿武等(2022)提出“政府—平台—村集体—农户”四维模型;柳翠连团队(2025)研发的数字农业中台使产销效率提升82%。在机制创新上,刘静等(2024)证实“数字信用+供应链金融”可使62%的农村小微企业获得无抵押信贷。在实践层面,祝君红等(2023)提炼出浙江“平台引领”与湖北“政府孵化”两类模式,但研究存在区域失衡、长效机制缺失、定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45%的中老年农户仍受数字技能制约。
2.2 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国外研究主要采用“技术导向+全球南方视角”,George等(2021)将包容性创新与SDGs结合,提出“可持续公平”理念;Krämer等(2023)修正BOP理论,强调“社会—商业双价值”平衡。在实践中,印度UP PRAGATI项目通过AI使农户成本降低22%,肯尼亚M-Pesa移动支付提升创新成功率40%。Heeks等(2022)提出“三阶障碍模型”,指出制度缺位对创新可持续性的深远影响。其局限性在于:忽视大国区域差异,对发展中国家政府作用认知偏差,技术伦理风险研究滞后,难以直接适配中国农村情境。
2.3研究述评总结
近五年来,包容性创新逐渐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核心路径,学术界在此过程中形成三点共识:在价值层面,已从强调“机会公平”延伸至“能力公平”,基层群体(BOP)需由受益者转变为参与者;在路径层面,需进一步探索多元主体的协同机制,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宏观层面,数字技术与金融工具已成为关键支撑;在主体层面,多元协同已成为必然选择。然而,当前研究仍存在若干不足之处:首先,系统要素间的耦合逻辑尚不明确,数字技术对主体关系的重构机制尚未清晰;其次,场景适配性研究不足,国外小规模国家的经验难以适应中国显著的地区差异,而国内研究又多集中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则受到忽视;第三,动态机制研究缺失,针对系统应对外部冲击的响应能力探讨较为薄弱。本研究以农村电商为具体场景,整合数字金融等关键要素,构建“需求识别—协同创新—反馈优化”的闭环系统,以弥补上述研究缺口,并为中西部县域提供适配解决方案。
国内关于包容性创新的研究紧密围绕乡村振兴与数字经济战略,实现了从理论框架构建向实践路径探索的深化,形成了“政策驱动—技术赋能—主体协同”的研究主线;而国外研究则呈现出“技术导向强化、全球南方视角凸显、跨学科融合深化”的特征,其重点逐渐由理论思辨转向发展中国家的实践解决方案,与中国乡村振兴的实际场景形成呼应与互补。
综上所述,包容性创新已从边缘议题发展为乡村发展与全球减贫领域的核心路径,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均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成果。然而,上述三方面的研究缺口仍然存在,亦构成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
3 包容性创新系统的核心内涵与构建基础
3.1 核心概念界定
3.1.1 包容性创新
结合2020-2025年研究成果,本文所指的包容性创新是指以农村BOP群体为核心,联合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针对农村发展中的现实需求,通过产品、服务、技术、制度、商业模式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消除经济性、地理性、社会性障碍,实现机会公平与成果共享的创新活动。其核心特征包括:需求导向性,以农村实际需求为创新起点;主体多元性,强调各类主体的协同参与;过程包容性,保障弱势群体在创新过程中的话语权;结果共享性,确保创新成果惠及农村各类群体。
3.1.2 包容性创新系统
包容性创新系统是指由多元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创新机制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主体间的协同互动、资源的优化配置、机制的有效保障,实现包容性创新活动的持续开展与创新价值的最大化。该系统以“协同、共享、公平、可持续”为核心原则,涵盖资源整合、能力提升、价值创造、成果共享等关键环节,能够有效破解农村创新中的各类约束,为农村电商发展与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动力。
3.2 构建基础
3.2.1 理论基础
(1)包容性增长理论:强调经济增长应兼顾效率与公平,确保所有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能够平等参与增长过程、共享增长成果,为包容性创新系统的价值导向提供理论支撑。
(2)系统理论:认为系统是由相互关联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要素间的协同作用决定系统功能,为多元主体协同的系统构建提供方法论指导。
(3)协同创新理论:强调不同主体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创新合力,为包容性创新系统中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的协同机制设计提供理论依据。
(4)数字经济理论:聚焦数字技术对经济活动的重构作用,为农村电商与包容性创新的融合提供技术逻辑与实践路径,如AI、区块链等技术在农产品溯源中的应用。
3.2.2 实践基础
政策支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数字乡村建设规划、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等政策文件的出台,为包容性创新系统构建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明确了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制度保障等方面的责任。
实践探索:部分地区农村电商的成功案例(如山西文水淘宝村、广东增城智慧农业)表明,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能够有效激活农村创新活力,为包容性创新系统构建提供了实践参考。
技术支撑: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农村的普及,2023年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已达63.2%,为信息共享、技术传播、资源整合提供了技术条件,降低了包容性创新的门槛。
主体意愿:农村BOP群体对增收致富的迫切需求、企业开拓农村市场的商业动机、科研机构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为多元主体参与系统构建提供了内在动力,如李诗宣团队吸引四十余名青年返乡参与电商创业。
4乡村振兴背景下包容性创新系统的构建框架
4.1 系统构成要素
4.1.1 核心主体
(1)农村BOP群体:包括农村电商从业者、农户、返乡创业者等,是包容性创新的需求提出者与直接受益者,也是草根创新的核心力量,其创新能力与参与度决定系统的落地效果。山西文水县赵铁柱等农户通过电商培训实现自主创业,印证了该群体的创新潜力。
(2)政府:承担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引导等职能,通过制定激励政策、完善农村物流与信息基础设施、规范市场秩序,为系统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与公共服务。文水县政府支持成立互联网协会,为电商发展搭建组织平台。
(3)企业:包括电商平台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是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重要载体,通过资金投入、技术输出、市场渠道对接,为农村电商提供专业化支持。拼多多等平台通过流量倾斜助力文水牛肉打开市场,体现了企业的关键作用。
(4)科研机构(高校):承担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任务,通过开展农村电商相关技术研究、培养复合型人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提升系统的创新能力。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团队研发的数字农业中台,为农产品产销对接提供了技术支撑。
(5)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等,是资金供给的核心主体,通过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如农村电商信贷、供应链金融),解决创新过程中的资金约束。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推广畜禽活体抵押融资”为金融机构参与提供了政策依据。
(6)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各方利益、规范行业行为、提供信息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系统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文水县互联网协会的成立实现了电商主体的自我管理与资源共享。
4.1.2关键资源
(1)人力资源:包括农村电商运营人才、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等,是系统创新的核心动力,需通过教育培养、人才引进、技能培训等方式实现优化配置。李诗宣团队中95后、00后占比超80%,成为电商创新的核心力量。
(2)物质资源:涵盖农村物流设施、网络基础设施、生产加工设备等,是系统运行的基础保障,需通过政府投入与企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完善。文水县物流中心启用后,生鲜牛肉物流成本下降40%,体现了物质资源的支撑作用。
(3)信息资源:包括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信息等,是消除信息鸿沟的关键,需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传播机制实现高效流动。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团队的县域数字农业中台,打通了生产端与销售端的数据通道。
(4)资金资源:包括财政资金、企业投资、金融信贷、社会资本等,是创新活动开展的重要支撑,需通过多元融资渠道的构建实现稳定供给。2023年普惠型涉农贷款年均增速达12.4%,为农村电商提供了资金保障。
(5)技术资源:涵盖电商运营技术、农产品保鲜加工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等,是提升农村电商竞争力的核心,需通过科研机构与企业的技术研发与转化实现推广应用。区块链溯源系统使湛江对虾溢价空间达30%,体现了技术资源的价值。
4.2 系统运行机制
4.2.1 协同合作机制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科研支撑、金融赋能、农户参与”的协同模式:政府制定协同规则与激励政策,搭建协同平台;企业发挥资源整合与市场对接优势,主导创新项目实施;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与人才保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资金需求;农村BOP群体参与创新过程,反馈实际需求。通过定期沟通、共建合作项目、共享利益等途径,实现各主体的高效协同。文水县推行的“政府+协会+企业+农户”模式,有效整合了牛肉电商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形成强大合力。
4.2.2资源共享机制
搭建包容性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整合信息、技术、资金、人才等多类资源:在信息层面,汇集市场供需信息、政策动态、技术标准等,通过线上平台免费向农村主体开放;在技术层面,建立技术成果库,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向农村电商转让适用技术,并提供技术咨询与指导;在资金层面,整合财政补贴、金融信贷及社会资本,设立包容性创新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农村电商创新项目;在人才层面,建立人才共享库,鼓励高校教师和企业技术骨干下乡指导,开展技能培训。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的“新农人数字护照”培训体系,借助AR模拟实训,显著提升农户的操作熟练度。
4.2.3 创新激励机制
构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发展激励”的多元激励体系:对成功开展包容性创新的企业,提供税收减免、财政补贴、项目优先申报等政策支持;对表现突出的农村创新主体,给予资金奖励、荣誉表彰、技能认证等激励;为农村创新主体提供市场对接、品牌培育、创业孵化等发展支持,助力其扩大创新成果。同时,建立创新风险分担机制,通过保险保障、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创新主体的风险损失。文水县将李诗宣评为“十大杰出青年”,既给予精神激励,也提升了其市场影响力。
4.2.4 成果转化机制
建立“需求对接—研发攻关—试点推广—规模化应用”的成果转化链条:基于农村电商的实际需求,由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开展针对性技术研发;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应用,根据反馈优化创新成果;通过政府推广、企业市场化运作、行业协会协调等方式,推动成熟创新成果在农村电商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主体进行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登记,保障创新积极性。李诗宣注册“途象”商标并获包装设计金奖,显著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4.3 系统运行的技术路线
包容性创新系统的运行遵循“需求识别—资源整合—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反馈优化”的闭环路径:首先,通过问卷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精准识别农村电商在运营、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的需求;其次,基于需求整合各类资源,明确各主体的责任与分工;再次,通过协同合作机制开展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活动;然后,将创新成果应用于农村电商实践,实现价值创造;最后,通过系统测试与效果评估,收集反馈意见,对系统结构与运行机制进行优化完善,形成持续改进的闭环。州城市理工学院团队经过30个月的调研与优化,成功构建了赋能模型,充分展现了闭环优化的价值。
5 实证分析:农村电商包容性创新系统的实践检验
5.1 调研设计与数据收集
为验证包容性创新系统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本研究采用了“典型案例+抽样调研”的混合研究方法。案例选取聚焦于山西文水——该县域以牛肉产业为核心,电商渗透率从2020年的18%提升至2025年的52%,其“政策引导+协会纽带+企业带动+农户参与”的发展模式极具代表性;抽样调研则覆盖湖北、浙江、安徽等8省15县,兼顾东中西部农村电商发展的差异性。调研对象包括农村电商从业者(42%)、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8%)、金融机构服务人员(15%)、科研机构研究者(8%)及村集体代表(17%),共发放问卷800份,回收有效问卷682份,有效回收率为85.25%,样本结构符合研究需求。
调研工具采用“结构化问卷+半结构化访谈”的组合:问卷设计经过专家效度检验(KMO值为0.823,Bartlett球形度检p<0.001),涵盖农村电商运营特征、包容性创新需求、主体协同障碍等6个维度共32个题项;对山西文水等典型区域开展深度访谈,受访者包括李诗宣等电商带头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等23人,形成约5万字的访谈记录,为案例分析提供了丰富的一手素材。数据处理采用SPSS26.0进行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AMOS24.0构建结构方程模型,检验变量间的作用机制。
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电商发展现状(运营模式、面临的主要问题)、包容性创新需求(技术、资金、信息、人才等方面)、主体协同意愿、系统构建的关键要素等。通过SPSS26.0对调研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系统优化提供了实证支撑。
5.2 调研结果分析
5.2.1 农村电商发展现状与问题
(1)样本基本特征分析
调研显示,农村电商从业者中35岁以下占比68%,初中及以下学历占52%,全职从业者仅39%,反映出“年轻化、低学历、兼职化”的群体特征。从运营规模看,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下的小微主体占76%,其中仅28%拥有标准化生产流程,这与“资金短缺—规模受限—标准化不足”的传导链条高度相关。
(2)核心约束因素的相关性分析
将资金短缺、数字技能不足、信息不对称、物流成本高、人才匮乏设为自变量,电商运营效率(以“订单履约率+客户复购率”为代理指标)设为因变量,进行Pearson相关性分析。相关性分析结果揭示,资金与技术约束对运营效率的影响最为显著,具体相关性系数详见下表1。
| 约束因素 | 相关系数(r值) | 显著性临界值 |
|---|---|---|
| 资金短缺 | -0.72 | -0.12 |
| 数字技能不足 | -0.68 | -0.12 |
| 信息不对称 | -0.59 | -0.12 |
| 物流成本高 | -0.54 | -0.12 |
| 人才匮乏 | -0.51 | -0.12 |
(3)主体协同效能的回归分析
以“协同参与度”为因变量(采用1-5分李克特量表,得分越高表明协同效果越好),政府政策落地性、企业技术支持、金融服务可得性、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为自变量,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R²=0.638,F=42.56,p<0.001),模型拟合度良好。各变量的影响系数如下表2所示。
| 自变量 | β值 |
|---|---|
| 金融服务可得性 | 0.32 |
| 政府政策落地性 | 0.28 |
| 企业技术支持 | 0.25 |
5.2.2典型案例深度剖析:山西文水牛肉电商的包容性创新实践
(1)案例背景:从“线下滞销”到“线上爆单”的转型困境
文水县是全国肉牛养殖重点县,2020年前当地牛肉主要依赖线下批发,流通环节多达5-6级,农户利润被层层挤压。受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牛肉滞销超过800吨,价格同比下跌35%。当时全县电商主体仅32家,且多为散户运营,存在“无品牌、无标准、无冷链”的“三无”问题,数字技能普及率不足10%,成为典型的“有产业基础、无创新能力”的县域样本。
(2)包容性创新系统的落地过程与主体协同
政府的“基础设施+制度供给”双支撑:2021年,文水县政府出台《农村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投入2.3亿元建设覆盖12个乡镇的冷链物流中心,设立5000万元电商专项基金,对入驻电商园区的主体给予3年租金减免。同时,联合县互联网协会制定《文水牛肉电商销售标准》,明确肉质分级、包装规范等18项指标,有效解决“品控难”问题。
企业的“技术赋能+品牌引领”作用:以李诗宣的“途象电商”为代表的龙头企业,搭建“电商培训+直播基地+供应链”平台,2022-2025年累计开展电商培训127场,覆盖农户4300余人次,开发“AI智能选品”系统为小农户匹配市场需求。通过注册“文水牛肉”地理标志商标,统一包装设计,使产品溢价从15%提升至30%,2024年带动合作农户户均增收2.8万元。
金融机构的“数字信用+定制产品”创新:县农商行基于电商交易数据构建信用评价模型,将李诗宣团队的“订单量+复购率”等数据纳入指标,推出“牛肉电商贷”,无需抵押担保,额度最高50万元,利率较普通涉农贷款低1.2个百分点。截至2025年6月,该产品已发放贷款1.2亿元,支持86家农村电商主体扩大规模,贷款不良率仅1.3%。
村集体的“组织协调+利益联结”功能:以胡兰镇等5个养殖大镇为试点,村集体成立养殖合作社,统一采购饲料、组织防疫,降低农户养殖成本18%。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合作社产品,利润按“企业60%+合作社20%+农户20%”分配,确保弱势群体共享创新成果。
(3)实践成效:包容性创新的多维价值体现
从经济指标看,2025年文水牛肉电商销售额达12亿元,占全县牛肉总销售额的58%,带动电商主体发展至316家,其中农户自主创业占比达45%。
从包容性指标看,数字技能普及率提升至62%,中老年农户电商参与率从5%提升至38%,脱贫户通过电商增收占比达73%。
从系统效能看,物流成本下降40%,订单履约率从65%提升至92%,客户复购率达42%,形成“产业升级—主体增收—系统完善”的良性循环。
5.2.3 包容性创新需求分析
在创新需求方面,农村电商从业者对普惠金融服务的需求最为迫切(72.5%),其次是适用技术支持(69.3%)、市场信息共享(64.1%)、技能培训(61.8%)。山西文水养殖户对“15天回款”的迫切需求,印证了金融支持的核心价值;广东增城农户对智能农机操作培训的需求,反映了技术与技能的双重诉求。这一结果验证了将金融机构纳入包容性创新系统的必要性,也为系统资源整合的重点方向提供了依据。
5.2.4 主体协同意愿分析
调研显示,83.6%的企业愿意参与农村包容性创新,主要动机为开拓农村市场(76.4%)、获取政策支持(63.2%);78.3%的科研机构愿意提供技术支持,核心诉求是实现成果转化(81.5%)、履行社会责任(72.3%);91.2%的农村电商从业者愿意参与系统建设,希望通过协同创新解决发展难题(93.7%)。文水县互联网协会的快速发展,也体现了各方参与协同的积极性。这表明,多元主体参与包容性创新系统的意愿较强,为系统落地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5.3 系统运行效果预测
结合调研数据与文水案例可见,包容性创新系统对农村电商发展的赋能效应显著:从量化结果看,参与多元协同的电商主体,其年销售额均值(86.2万元)是独立运营主体(23.5万元)的3.67倍,无抵押信贷获得率(62%)较普通主体高47个百分点,印证了系统在资源整合中的核心作用。文水案例更揭示出,系统运行的关键在于“精准匹配需求—动态优化机制”:针对农户“数字技能弱”的需求,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开发轻量化操作工具;针对“融资难”问题,金融机构基于电商数据创新信用模式。这种“问题导向”的系统设计,正是包容性创新的核心要义。
同时,调研与案例也揭示了新的问题:在文水模式中,仍有23%的小农户因“缺乏电脑设备”和“担心市场风险”而未参与电商,反映出“数字设备鸿沟”和“风险承受能力弱”等新瓶颈;此外,电商发展带来的包装废弃物增加(预计2025年文水牛肉电商包装废弃物将达到320吨),凸显生态包容性的不足,这为系统优化指明了新方向。
6结论与建议
6.1研究结论
本研究聚焦农村电商发展需求,结合2020-2025年的文献与实证调研,构建了多元主体包容性创新系统,得出以下核心结论:第一,该系统是破解农村电商瓶颈的有效路径,能够解决资金、技术等约束背后的资源配置失衡问题;第二,多元主体协同是系统的核心特征,政府、企业、农户等需明确定位、优势互补,山西文水模式的成功正是源于此;第三,资源共享、创新激励、成果转化是系统运行的关键支撑机制;第四,实证研究表明,农村电商主体创新需求迫切,多元参与意愿强烈,为系统落地提供了实践基础。
6.2 政策建议
6.2.1 政府:强化引导与保障
完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将包容性创新纳入绩效考核;加大农村网络、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搭建资源共享平台;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系统监测评估机制,保护知识产权。
6.2.2 企业:深化赋能与担当
针对农村需求开发适配产品,提供技术与渠道支持;参与电商技能培训,联合科研机构研发适用技术,例如拼多多为文水牛肉提供流量倾斜。
6.2.3 科研机构:聚焦需求与转化
研发低成本技术成果,建立转化机制;开设农村电商课程,开展技能培训,培养复合型人才与实操型农户。
6.2.4 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风控
推出电商信贷、供应链金融等特色产品,简化审批流程;与政府共建风险补偿基金,引入保险工具降低创新风险,落实农业设施抵押融资政策。
6.3研究不足与展望
本研究虽构建了包容性创新系统的基本框架,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调研样本的覆盖范围有限,未能涵盖所有农村电商发展区域,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样本不足;二是系统运行效果的实证检验不够充分,需后续开展长期跟踪调研。
未来研究可从三个方向拓展:一是扩大调研范围,增加样本数量,进一步验证系统的适用性;二是深入分析不同地区农村电商的差异化需求,构建区域性的包容性创新系统,例如针对西部特色农业;三是加强系统运行效果的长期跟踪与评估,不断完善和优化包容性创新机制。产品电商的定制化系统;三是运用案例研究方法,追踪系统在特定地区的实施效果,总结实践经验,持续优化系统构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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