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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与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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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Arts

  • 主办单位: 
    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 
    3079-3688(P)
  • ISSN: 
    3079-9104(O)
  • 期刊分类: 
    文学艺术
  • 出版周期: 
    月刊
  • 投稿量: 
    3
  • 浏览量: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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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中蒙正苗族婚姻习俗探析

Analysis of the Marriage Customs of the Mengzheng and Miao Ethnic Groups in Central Guizhou

发布时间:2025-12-31
作者: 徐晓娟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贵州贵阳;
摘要: 蒙正苗族自称巴(身小)苗族,生活在黔中地带的崇山峻岭之中,其传统的婚俗文化中蕴含着深刻的文化内涵。蒙正苗族独特的恋爱习俗、迎娶仪式以及身份转换的过渡仪式均具有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典型性,研究当地苗族传统婚俗,对当地少数民族的文化认同与传统婚俗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Abstract: The Mengzheng Miao people, who call themselves the Ba (small in body) Miao people, live in the high mountains of the central part of Guizhou Province. Their traditional wedding customs and culture contain profound cultural connotations. The unique love customs, wedding ceremonies and transitional rituals for identity transformation of the Mengzheng Miao ethnic group all possess the distinctiveness and typicality of their ethnic culture. Studying the local Miao traditional wedding custom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the cultural identity of local ethnic minorities and the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wedding customs.
关键词: 人生礼仪;巴(身小)苗族;蒙正苗族;苗族婚俗
Keywords: life etiquette; Ba (small body) Miao ethnic group; Mengzheng Miao ethnic group; Miao ethnic marriage customs

引言

巴(身小)苗寨隶属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猫营镇牛角井村,地处安顺市西秀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三地交界处。蒙正苗族是居住于此的西部方言区苗族支系,自称“巴(身小)苗族”,文献记载为“古董苗”。虽说当地婚俗随着时代的改变婚俗文化发生了些许变迁,但婚俗文化中的传统仪式、习俗及文化却仍完整地保留至今。婚俗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积淀下来的文化宝藏,承载着独特的历史记忆和民族风貌。蒙正苗族在相对封闭的高原山地环境中,婚姻习俗受外来文化影响相对较小,文化的独特性较为突出,是值得研究的民俗事项。

一、蒙正苗族的文化语境与婚姻形态

(一)族群分布与历史背景

蒙正苗族生活在海拔约1400米左右的山岭之中,受地形限制,当地耕地面积较少且土质较贫瘠,不宜种植水稻,因而以种植玉米为生。该村寨石材资源丰富,通过现代采石开发,从事采石行业的人较多。目前苗寨共有89户人家,501口人,主要姓氏有康、王、朱、罗、杨、吴等。蒙正苗寨是一个具有神秘色彩的村落,当地人自称是夜郎王的后裔,并有着浓厚的竹王崇拜信仰。当地亦称为巴(身小)苗寨,(身小)字是一个合体字,由身和小字组成,很显然这是一个自创的会意字,读(lāng),他们称之为弱小之意。由于饱受战乱之苦,为警示后人收敛锋芒,自认弱小,以便隐居避世,繁衍生息,故名为巴(身小),便是其自称之意。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但仍然能将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完整地保留并且传承下来,对无文字的民族来说,语言、舞蹈是其文化之根,巴(身小)人便是将族群文化以集体记忆的方式代代口传身授传承下来。说到语言,当地蒙正苗均操川黔滇次方言第二土语,语言区别于当地其他民族,直至新中国成立后,蒙正苗与其他民族相互接触后开始学习通用方言,当地民族历史传承以古歌、古乐、舞蹈、习俗等形式世代流传下来。

(二)传统婚姻形态

蒙正苗传统的婚恋有“背上亲”和“姑舅表婚”。“背上亲”指父母为子女从小定下婚约,便是人们常说的“娃娃亲”。婚约仅凭口头约定,无任何契约文书或婚书凭证,但蒙正人将信誉看作胜过生命,口头约定便胜过许多文书契约。在蒙正苗族的历史中几乎从未有逃婚或悔婚情况,从未因贫富或美丑而悔婚,仅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婚约会自动解除,例如:婚约一方残疾、痴呆或者患严重疾病等特殊身体缺陷,双方婚约自动解除,父母也不会干涉对方子女的嫁娶。除此外,基本无悔婚状况。可见蒙正人对诚信的高度崇尚,虽只是口头约定,却在传统婚姻中表现了极强的社会约束力和道德性,反映了社群成员间的深度互信,通过世代遵守的习俗强化族群凝聚力,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

“姑舅表婚”(即交互从表婚),历史上在许多民族中曾强制推行,但蒙正苗族的实践则以双方自愿为基础。这种婚姻形式源于蒙正苗族相对封闭的生活环境和狭窄的通婚范围,形成内部通婚现象。当地人视之为“肥水不流外人田”,兼具经济与情感双重意义:既通过彩礼与嫁妆在家族内部流动来巩固财产,又借血缘联系增强家族凝聚力。该习俗得以延续,既因通婚圈有限,也因生产力低下需通过家族联姻维持势力。

如今,蒙正苗族文化中仍保留着“姑舅表婚”习俗的历史痕迹。例如,女方彩礼的10%需作为“老母舅钱”给予舅家,象征着出嫁女对舅家的某种补偿。当地俗语“娘亲舅大,爷亲叔大”也体现了舅权在亲属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在婚宴中,“母舅”须优先入座,并由其代表居主位,其次才是叔伯。婚宴中的“鸡八块”(又称“竹王宴”)仪式,进一步强化了这一传统。宴席分三桌,以整鸡分八块奉客,其中鸡头为尊,必献予舅舅。这一礼仪至今延续,既是对舅方地位的尊崇,也折射出历史上以舅为尊的社会结构遗存。无论是“老母舅钱”还是以鸡头敬舅的习俗,均可视为舅权文化在当代的一种仪式化延续,是传统力量与文化惯性在当下的具体呈现。

二、自由恋爱与家族协商

(一)自由恋爱与社会规约

蒙正苗族自由恋爱的场合很多,如:赶集、办酒、送亲、跳花坡、踏月亮等,这些场合均是青年男女之间相互结识、了解的场所。其中“跳花坡”是为青年男女谈情说爱专门举办的特殊活动,“踏月亮”则是当地青年男女自发参与寻找伴侣的活动。

跳花坡活动每年举办两次,时间分别是正月初四至正月十四和七月初四至七月十四,均为十日,在此段时间内,每天均在不同地方跳花坡。跳花坡时,会汇聚不同地方苗族支系的青年男女,但交往时只能与本族本支系间婚配,这种族内婚制有助于维护本民族支系的文化传承和群体认同感,通过婚姻将同支系的家族联系得更加紧密,保持文化的纯洁性和延续性。跳花坡同时也是男女之间展示才艺的场所,人们会对歌、表演乐器、跳舞等。才艺表演不仅仅是青年男女相互认识的媒介,同时也是文化传承的媒介,当代社会由于这些文化场合的弱化,其文化传承也逐渐凋零。在此过程中若男性看上了女性,便会主动上前搭话,若女性有意便会回复,若无意则不会搭理。这与许多民族中的文化情境相似,男性通常更加主动,而女性相对腼腆,是传统性别角色观念在蒙正恋爱文化中的缩影,男性被赋予主动追求的角色,女性则保持含蓄和矜持,是蒙正文化对女性行为的特定规范。

“踏月亮”习俗的起源,与一则民间传说密切相关。相传,月亮是一位憨厚勤劳的青年,一位美丽的姑娘拒绝了众多求婚者,唯独钟情于月亮。她历经太阳设下的重重考验,最终与月亮幸福相守。为获得月亮的祝福,每逢月圆之夜,蒙正苗族青年男子便会相约外出,邀请女子一同赏月,逐渐形成了这一传统活动。在蒙正苗的传统中,笛声与口琴象征着月夜下的情话。每当夜幕降临,青年男子便以悠扬的笛音为信,向姑娘们传递心意。若女子有意,便以口琴声回应。寨中男子并非都精通笛艺,若想赴这场月下之约,便邀上善笛的同伴同行。农忙时节,山野田埂间,男子若在劳作时遇见心动的姑娘,便以笛声试探,若姑娘摇动围巾,便是默许这场邂逅;若无意,则只当清风过耳,不作回应。因而,踏月亮也成为当地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场所,但他们所遵循的规则同样是只能与同族同支系人婚配。

(二)交换信物

跳花坡时和踏月亮时,若男女双方有意,便会交换信物,女性会把自己随身佩戴的围巾送予男性,男性则会送电池或手电筒等实用物品,因赶花坡活动通常持续到夜晚,送电筒方便走夜路,体现了男性对女性的关怀。男女双方确认关系后,家中父母会托人打听双方情况,女方家打听男方家境如何,男方家则打听女方家“针线”是否干净,“针线”指门风和家风,体现了蒙正人对婚姻的慎重态度,不仅注重男女双方的感情,也重视家庭背景和文化传承。双方家长确认后,女方会送予男方一套衣服,男方则会请媒人到女方家说媒,便可定亲。这一系列程序遵循着传统的婚姻礼节,体现了蒙正人对婚姻的尊重和对家族延续的重视,将恋爱与婚姻紧密相连,使恋爱成为婚姻的前奏,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规范性。这些信物不仅是男女定情之物,更是蒙正人独特的爱情语言。

蒙正人的恋爱方式,纯粹又质朴,自由又严格。跳花坡作为专为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特殊场合,具有重要的社交和恋爱功能。其举办时间固定且每年有两次,持续时间较长,不同地方苗族支系的青年男女汇聚于此,扩大了交往范围,打破了村寨的局限,为青年们提供了更多结识异性的机会,同时也促进了不同村寨间的交流和联系。踏月亮则充满浪漫色彩,是蒙正青年男女自发参与寻找伴侣的活动。男性以吹笛子为信号,女性以吹口琴回应,这种独特的交流方式富有诗意和民族特色,体现了蒙正人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和追求,同时也反映出他们在恋爱过程中的含蓄和委婉。

(三)定亲仪式及文化意蕴

定亲是婚姻关系确立不可缺少的部分,男女双方定情后,待双方家人认可,便托媒人进行交谈,若交谈和谐便同意男方提亲,择良辰吉日商讨婚事。婚期人们通常对照黄历进行选择,也有人会请“老磨公”用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进行推算,仔细选出良辰吉日。到规定日子,男方会收到女方家邀请,便带着叔伯、两位媒人,以及同辈交好者到女方家提亲。男方媒人会按照流程询问女方及父母是否对男方有意见(客套话),若女方认可则进行第二个环节“打平伙”,人们也称其为“订婚宴”。

在“打平伙”习俗中,媒人首先会询问男方“是飞过来还是走过来”,以此决定宴席规模与“平伙费”金额:“飞过来”对应杀鸡设宴,费用较低;“走过来”则需杀猪并邀全村共宴,费用较高。男方来客会协助备宴并邀请宾客见证订婚。宴后女方会将半只鸡交给男方带回祭祖,禀告祖先婚事已定,待秋收后正式成婚。这一系列仪式体现了对婚姻传统的尊重,也强化了家族的文化认同。

“平伙费”通常为800-1200元,由男方承担。双方也会借此商定彩礼,主要包括占彩礼总额约10%的“老母舅钱”和“针线钱”,以及单独赠予女方父母的“尿布钱”(多为240-360元)。彩礼常分两次送达,且女方会退回部分金额(如收5万退2万),形成“馈赠-回礼”的互动模式,体现了婚姻作为两族联盟的伦理观念,而非单方面的经济交换。

三、迎娶仪式与身份重构

(一)接亲仪式

蒙正婚礼在正婚前一天,男方则派两个家庭和睦、婚姻幸福的中年男性往女方家拿新娘的衣服,当天下午出发,为表示尊重会带些礼品,找到厨官,讲清来历和目的。新娘母亲会提前将女儿的衣服、裙子、围腰等交给厨官,再由厨官转交。取衣服的俩人,第二天凌晨后,从女方家出发至男方,苗家人称为“抢时辰”,当地人忌讳结婚当天有别的新娘先走过嫁娶之路,否则会“夺走福气”或“留下晦气”,因此必须确保自家人第一个占有这条路的吉运,所以第二天起始点拿着新娘衣服走过,衣服代替新娘,衣服走过则代表新娘走过。关于新郎接亲,按照距离远近计算,无论何时出发,在日落前必将新娘接至家中,行拜礼。

发亲前,新娘及同龄人会陪同父母吃离别饭,体现了父母与女儿之间的深厚亲情以及对女儿即将离家的不舍,同时也反映出蒙正人重视家庭关系和亲情的传承。发亲时新娘不能走正门,要走小门,这是当地的正常的出嫁仪式。因新娘出嫁是“离开”原生家庭,并且出嫁时带有“离别”的伤感色彩,走正门离开会被视为“带走娘家福气”,走小门可减少对娘家家庭运势的“冲击”。出发时会有婚姻幸福、家庭和睦的妇人为新郎和伴郎发红喜伞,为双数,寓意好事成双,这里反应的蒙正人对美好婚姻的祝福以及对家庭美满的期待。走在送亲队伍最前的是同辈中年龄最大的一位男性,背2升米,一只母鸡,鸡是做“鸡八块”所用。除此之外还有必需的陪嫁,一头母猪,一头公牛。猪(小猪)和牛由新娘的堂哥一人背猪,一人牵牛,猪要一直从新娘家背到新郎家,二人不能替换,有猪有牛的队伍会伴随着一支乐队送到男方家,是传统婚礼中的特殊仪式和物品。

(二)村寨边界的仪式性跨越

送亲队伍到达男方寨子会找一个空旷的地方重新为新娘梳妆打扮,关于婚礼发型,蒙正人有自己独特的一套,此发型十分复杂,一人难以完成,均需人帮忙完成。前额挽成螺髻,用自制的一根长约8寸的月牙形木梳,由中间截断成两节,绑在约1尺5寸长的两块竹片两端,左端插于螺髻内,剩余头发绕竹片垂成三角形,犹如船帆一般,当地人称之为“梳子”,且仅在重大活动、节庆以及在婚礼时使用。一竹块是当地对竹王的崇拜,在女性发饰上的体现;二用尖尖的竹片可以保护自己;三用牛角梳象征着蚩尤时代的牛角文化。现在对于寨口拆发已无严格的规制,可仅走一个形式。

新娘进家时男方父母需遵循一个忌讳,禁止看新娘进门,父母需避开,若不遵守则会导致婆媳关系不和。当新娘进入男方家大门时,老磨公拿一只毛色鲜亮且无损伤的公鸡,站在正大门内,新娘站于门槛下梯子上,老磨公则用公鸡在新娘头上转三圈并诵读《回车马诏》,“吉时良辰,喜气盈门;车马仪仗,功成身退;带走纷扰,留下吉祥;恭祝新人,永结同心”,这道程序叫“回车马”,也叫“回舆”或“退神驾”,反映了蒙正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对超自然力量的敬畏,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为新人驱邪纳福。新娘到新郎家这一整个婚礼仪式,形成完整的“分离-阈限-融合”过渡礼仪,最终完成新娘从自然人到社会人、从血缘家族到姻亲家族的身份转换。在这一整套的婚俗程序中,既延续了华夏传统“六礼”的框架,又融合了独特的山地民族的文化特质,使其婚俗文化拥有多样性的同时又兼具独特性。

(三)身份转换的过渡仪式

蒙正男人一生会拥有三个名字,出生第三天取“乳名”,上学后取“书名”,结婚第二天取“老名”,结婚后的“老名”将会伴随男人一生,逝世后子孙祭祖时便叫其“老名”。所以,“老名”是蒙正男人最重要的名字,取“老名”是以“父子连名”的仪式举行。蒙正人的“父子连名”则在婚礼第二天举行,由族老沿袭族制为新郎取名。基于相关学者的研究“父子连名制”有多种连接方式和结构:一是正推顺连法,以父亲名字的最后一个或两个音节置于子代名字之前,历代顺推;二是逆推反连法,与顺推法刚好相反,子名置于父名之前;三是冠姓父子连名,即在子名的前面或后面加上父亲的姓氏。蒙正“父子连名”是第一种正推顺连法,以父亲“老名”最后一个字作为子起名的第一个字,从族内祖上开始,一直延续至今。新郎“老名”必须避开本族内其他所有人的“老名”,大家商量决定,取名十分严格,不能与本族内任何人的名字重复,无论在世者还是去世者,均不能重复。

蒙正苗族的“父子连名”仪式以庄重而活泼的方式举行。仪式当天,新郎的同辈亲友齐聚堂屋,围坐猜名。桌上每人面前放一碗酒,另有一碗盛着猪肉,肉下压着猪尾巴,象征全猪。大家轮流转动碗,碗口指向谁,谁便饮酒并猜一个名字。若有人猜中,两位同龄人便揪住新郎耳朵,走到屋外高声宣布:“今日吉日,新郎乳名是某某,从今往后他的老名是某某,大家务必记住,叫错者罚360个黄豆子蛋。”黄豆子蛋本就稀少,360个更是难以凑齐,如此重罚意在警示全寨不得叫错。从此,这个“老名”将伴随新郎一生,取代其“乳名”——因成家后再唤乳名被视为不敬。

(四)“背粑粑”认亲

蒙正人称新娘回门为“退亲”,新娘回门后,再由新郎和伴郎将其接回,不用携带任何礼物,在新娘家住一晚,第二天再一起回婆家,这个过程叫“背粑粑”,也叫“认老外公,老外婆。”将新娘接回后,算清楚新娘父亲兄弟几何,给每个兄弟家准备两个10斤一个的粑粑,姑妈姨妈则以糖果代替,反映了父系社会的亲疏差序。从前由于交通不便,带这些东西太多太重,条件较好者可以驾马车前往,若没有马车,便叫上村中年轻人一同前往,送礼的过程就是认亲的过程,新娘父母会带两个新人去认自家亲戚,边送礼边认亲。一同背粑粑去的年轻人,也和新人一起走亲访友。这个过程将持续很多天,若有未婚者,这也是认识对象的一个场所。背粑粑邀村中青年同行,使婚姻关系超越两家范畴,成为全村共担的责任。同行青年参与走亲、并借此相亲,强化了婚姻的社区公共性。

“背粑粑认亲”时亲戚同样会回礼,一般多是给红包,叫“鞋钱”,因为送粑粑时翻山越岭,路途遥远,有些甚至把鞋子都走坏了,因此称作“鞋钱”。送粑粑的“鞋钱”会比送糖果的多一些,收到钱后大家再一起平分。有些亲戚会回布料,给背粑粑的人拿去做鞋穿,长短不一,四尺六尺,一丈二,均按个人心意。这里表现出民族“资源互换”的生存智慧。“背粑粑”一共要背两次,此次算一次,次年正月初二还有一次,礼制一样,年后这一次叫作“背粑粑拜年”。送完粑粑后新郎再回家,新娘继续待在娘家,过了两三天之后,再去将新娘接回,此源于古老的“禁忌隔离”观念,防止新婚夫妇过早同房触犯神灵,同时也为新娘提供最终的心理调适期。

四、婚俗文化符号与意义解析

(一)婚恋观中的自由与约束

蒙正苗的传统婚俗虽沿袭父母包办婚姻,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享有自由恋爱的权利。蒙正苗的恋爱是自由的,婚姻的缔结却是受约束的,必须严格遵守与其同一支系的苗族恋爱结婚,严禁与外族人恋爱,即使是同一族别不同支系间也决不允许。受通婚范围及排外心理的影响,蒙正苗严格禁止对外通婚,所以其恋爱既是自由也是约束。这种“自由恋爱”与“宗支内婚”看似矛盾,实则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形成了一种辩证统一且动态平衡的婚恋文化。

相互依存,自由是约束下的自由,蒙正苗族青年在享受恋爱自由时,是在本族本支系的范围内进行,他们可以自由地选择心仪的对象,通过对歌、聚会等方式相互了解、培养感情,这种自由是在不违背与同族同支系恋爱结婚这一前提下的自由,使恋爱的选择既具有一定自主性,又保持在本民族文化认可的框架内。约束保障了自由的有序,只能与同族同支系恋爱结婚的约束,为恋爱自由提供了相对稳定和熟悉的文化环境。在同族同支系中,人们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这有助于青年男女更好地理解和沟通,减少因文化差异带来的矛盾和冲突,使恋爱过程更加顺利,保障了恋爱自由能在相对和谐有序的氛围中进行。

相互影响,随着时代发展,蒙正苗族青年在恋爱过程中自由交流、互动,他们将新的思想、观念融入到传统婚恋文化中,使与同族同支系恋爱结婚的约束在内涵上也有所发展。使其在选择对象时,更加注重双方的性格、兴趣爱好等现代因素,不再单纯依赖传统的家庭背景等,让约束更具时代性。长期以来,恋爱结婚的约束塑造了蒙正苗族青年恋爱自由的边界。这种观念深入人心,使得他们在追求恋爱自由时,会自觉将选择范围限定在同族同支系内,从心理和行为上都不会轻易突破边界,从而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恋爱自由模式,让看似自由的互动实则发生在被认可的边界内。

二者之间辩证统一,相辅相成,让自由与约束共同服务族群延续。自由恋爱保障了婚姻的情感基础,减少家庭矛盾,提升族群凝聚力。内婚约束,防止文化稀释,维护支系血缘网络。

(二)仪式符号的深层功能

婚俗中的仪式符号是婚姻礼仪中承载特定文化意义和象征功能的物品、行为或程序,它们通过象征、隐喻等方式传递着人们对婚姻的祝福、价值观和社会规范。定亲时的“平伙饭”,用“鸡”还是用“猪”,象征着男方的家境情况,根据自身家庭情况选择婚姻的规模和经济投入程度,体现“量力而行”的务实智慧。定亲完成后,女方家将半只鸡让男方带回祭祖,向祖先“汇报”婚事,象征男方家族对婚姻的认可,强化“祖先—后代”的延续性。

来年秋收男方再结婚,与农耕周期同步,体现婚姻与农业社会的紧密关联,给予男方家庭经济缓冲期,确保其有能力支付彩礼。接亲时男方派两位家庭和睦,婚姻幸福的中年男子到新娘家取衣,送亲时女方家同样派两位家庭和睦,婚姻幸福的中年女子送伞给伴郎,强调“福气传递”的文化逻辑。红伞在婚俗中通常象征“开枝散叶”和“辟邪护佑”,由幸福女子发放,进一步强化婚姻的吉祥寓意。接亲时凌晨“抢时辰”,取走新娘衣物“以衣代人”等形式,体现了苗族传统社会对时间秩序、空间洁净、婚姻吉凶的深层信仰。

发亲时新娘不能走正门,而只能走小门,此时新娘处于从“娘家女儿”到“夫家媳妇”的身份过渡阶段,此时她既不属于娘家,也未正式被夫家接纳,因此不能以主人身份走正门,需通过小门进入,象征谦卑融入新家庭。某些地区认为,女儿出嫁会带走娘家财运或子孙福气,因此不让其从正门离开,以阻断福气外泄。新娘进入夫家前男方父母需回避,并举行“回马车”仪式,新娘初入夫家时,被认为带有“外姓人”的气场,可能与公婆的八字或家宅风水相冲。因此,男方父母需暂时回避,待新娘完成入门仪式后,再正式见面,以避免“新老气场冲突”。

“回车马”仪式是人们认为新娘从娘家到夫家的路途上,可能有“车马神”或“娘家祖先的煞气”跟随,若直接带入夫家,会冲撞夫家祖先或家神。通过法师的净化仪式,象征性地退回这些外来灵力,确保夫家宅院清净。婚礼第二天,家族以父子连名制的形式进行取名仪式,完成身份的过渡。在当地苗族传统中,结婚是男性真正成为 “成年人”的关键节点,婚后取名仪式象征其脱离“儿子”身份,正式承担丈夫、未来父亲的责任。“父子连名制”直接体现代际血缘的连续性,确保家族记忆不中断。这些在婚俗文化中的文化符号,隐喻着人们对婚姻的美好祝愿、社会文化以及家族和睦的象征意义。

(三)文化认同与族群边界

蒙正苗族传统的族内婚观念中秉持着“同姓不婚,宗支外婚禁止”的婚俗禁令,婚俗禁忌不仅是婚姻规则,更是族群边界维护和认同强化的重要手段。通婚禁忌明确区分了“内部人”和“外部人”,从而强化了族群认同。若允许与外族人通婚,其本族的文化、习俗、语言、信仰可能被稀释,甚至导致族群消失。禁止与外族通婚,则可以保持本族文化的独特性。通过限制与其他族群的通婚,可以减少外来文化的影响和冲击,确保本族群文化在代际间得以完整传承,使本民族的传统服饰、歌舞、节日等文化元素得以保持鲜明特色,进而强化族群成员对本族群文化的认同。

通婚禁忌还为族群划定了明确的边界,使族群成员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属的群体范围。这种边界的存在有助于增强族群内部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如历史上的犹太民族,长期保持着严格的通婚禁忌,即使在流散世界各地的情况下,仍能维持其自身的族群特性,强化了民族的族群认同。当存在通婚禁忌时,族群成员更倾向于在内部寻找配偶,这会促进族群内部成员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形成紧密的社会网络。在这个过程中,成员之间的共同利益和情感联系得到加强,进而增强了群体的内聚力和认同感。便形成了以家族为单位的族群,通过内部通婚保持家族血缘的纯正,强化家族成员之间的联系,使家族成员对家族群体的认同得以增强。

五、结语

蒙正苗族传统婚俗作为其民族文化认同与族群意识的具象载体,在相对闭塞的生存环境中得以完整传承,留存了独具特色的仪式体系与文化内涵。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日益深化,这一传统婚俗文化正遭遇严峻的传承危机:年轻一代对完整婚俗流程的认知逐渐模糊,引发婚俗实践中的代际认知分歧;老一辈对传统仪式感的坚守与年轻人对便捷化、个性化婚礼形式的偏好形成鲜明对比;传统实物馈赠习俗向现金折现转变,跳花坡、踏月亮等传统恋爱模式逐步弱化甚至消亡,与之相关的艺术表演与乐器技艺传承亦陷入困境。在此背景下,要实现蒙正苗族传统文化特性的有效保存,关键在于在各民族文化交融的共性语境中,坚守自身婚俗文化的核心特质与精神内核,为民族文化传承筑牢根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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