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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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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ntiers in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 主办单位: 
    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 
    3079-3696(P)
  • ISSN: 
    3079-9090(O)
  • 期刊分类: 
    经济管理
  • 出版周期: 
    月刊
  • 投稿量: 
    3
  • 浏览量: 
    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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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影响关系研究

The Impact of Cultural–Technological Industry Integration on Cultural Consumption

发布时间:2026-02-05
作者: 邱绮婷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 王一雷 :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上海;
摘要: 为了探讨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的融合创新对文化消费升级的内在联系及其作用机制,采用2013-2021年全国26个省份面板数据检验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文化科技融合对居民文化消费的影响呈现显著的倒U型关系,即较低的文化科技融合会刺激文化消费水平上升,随着文化科技融合水平增加到一定的临界值后,文化科技融合反而会降低文化消费水平;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下,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水平的影响具有异质性表现。异质性分析发现,东部地区呈倒U型关系,西部地区则呈线性增长关系,且2013-2018年文化科技融合对消费的影响为倒U型,2019-2021年则转为线性增长。因此,应优化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机制、健全市场供需对接体系,并关注区域差异,以促进文化消费的升级和区域均衡发展。
Abstract: In order to explore the intrinsic linkage and operative mechanism by which the integrated innovation of the cultural and technological industries promotes the upgrading of cultural consumption, this study employs panel data from 29 Chinese provinces over the period 2013–2021 to examine the effect of cultural–technology integration on cultural consumption. The results indicate a pronounced inverted Ushaped relationship: at early stages, increased integration stimulates residents' cultural consumption, but once integration surpasses a critical threshold, further advancement actually suppresses consumption levels. Moreover, this effect exhibits both spatial and temporal heterogeneity. Regionally, eastern provinces display the inverted Ushaped pattern, whereas western provinces experience a monotonically positive, linear effect. Temporally, the 2013–2018 interval is characterized by an inverted Ushaped linkage, which transitions to a linear growth relationship during 2019–2021. Consequently, it is recommended to optimize the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governing cultural–technology integration, enhance mechanisms that align market supply with consumer demand, and tailor policies to regional specificities in order to foster both the upgrading of cultural consumption and balanced regional development.
关键词: 文化科技融合;文化产业;文化消费
Keywords: cultural–technological integration; cultural industry; cultural consumption

引言

2024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挖掘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培育新型消费,推动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方向。促进文化消费不仅是实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发挥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的关键领域。近年来,随着物质消费增速放缓,文化消费逐渐崛起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背景下,文化消费需求由单一走向个性化、多样化,展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然而,当前我国文化消费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显著的区域和群体不均衡,供需错位与价值失衡问题突出,具体表现为产业发展滞后、购买意愿偏低及创新动力不足等方面。因此,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拉动文化消费的转型和升级,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目前的文献大多忽视了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具体影响的实证研究。少数从科技视角和产业集聚等角度探讨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影响,但尚未系统地研究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对文化消费升级的作用机制。基于此,本研究将聚焦文化科技融合的政策背景和实践趋势,利用2013至2021年的省份面板数据,重点分析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探讨科技驱动下文化消费结构的转型逻辑与多维动因,以期为我国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文化消费创新升级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借鉴。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过程

文化科技融合作为一种典型的跨界融合现象,其本质是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在多个层面的深度交织与协同演化,最终推动产业形态与消费模式的重构。这一融合并非孤立的技术更新或内容叠加,而是一种系统性的产业融合创新过程,其内在机制既表现为发展路径上的阶段性递进,也体现为产业结构上的投入—产出互动。从演化路径来看,这一过程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不断互动互促、深度融合,通常经历知识融合、技术融合、应用融合和产业融合四个阶段。从产业经济学视角出发,文化科技融合的实质在于两大产业之间投入—产出关系的深化交互,表现为“渗透机制”与“拉动机制”的循环耦合:在投入端,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相互嵌入彼此的生产链条。例如,文化理念与符号嵌入到科技产业的研发设计环节;科技元素反过来作为中间品嵌入传统文化产业链,赋予文化产品新的附加值。在产出端,融合产出的新产品(如数字艺术品、文化AI应用)反向作用于对方产业的供给侧,形成“二次渗透”效应,即文化产业使用科技产物继续再生产,科技产业反过来依赖文化创意成果推动创新。这一双向循环机制推动文化与科技之间形成稳定的后向关联与互为中间品的结构性关系,促进产业边界模糊、新兴形态生成与网络效应的增强。然而,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并非线性过程,而是一个深度渗透的非线性发展过程。二者的互动可能带来增益或亏损,而非简单的“叠加”效应,这一过程不仅推动了新创意产品、文化制度与发展观念的不断涌现,还可能在不同地区和文化背景下渗透出独特的文化要素和新兴形态。

(二)研究假设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不仅能够通过影响传播成本、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等方面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还能够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弥合供需缺口等途径创新服务体验,从而推动文化消费水平的提升。一是降低传播成本。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支持文化产品在内容、形式和载体等方面的持续创新与优化。已有研究表明,文化科技融合使得文化得以生动展示并广泛传播,产生了显著的网络效应和示范效应,显著降低了消费者在获取服务过程中的搜寻成本等消费成本,从而更好地支持个性化消费需求的实现,释放长尾效应。二是优化地区资源配置,升级产业结构。随着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持续深化,更多的产业细分和应用场景将以非线性复合的形式加入二者的耦合之中,实现供需双方快速匹配的最优化资源配置,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多元的产品和服务形态。已有学者通过实证检验发现,文化消费可以文化科技融合对本地区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进而提升消费者的文化消费满意度和远期体验度。三是弥合供需缺口。目前,市场正在自发淘汰那些缺乏科技含量、艺术感染力和人文体验的文化产品。以文化IP和数字IP为内核的创新场景,依托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展现了最佳的交互效果,为文化消费提供了高附加值的产品选择,从而创新了文化消费的服务体验。可以说,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的深度耦合,不仅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也带来了全新的消费体验和市场机遇。因此,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能够促进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的提升。

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并非始终推动地方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的持续上升,实际上,面临着一系列制约因素。尽管文化与科技的结合在技术、创新性和服务体验等方面能够显著提升文化产品的表现力,但这并不等同于产品质量和价值的全面提高。燕连福指出,当前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面临技术性与观念性双重挑战,例如高质量数字化难度较大、核心技术支撑不足、文化资源整合不力以及文化与科技“两张皮”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市场上创新性和优质的新型文化产品稀缺,同质化现象严重。“技术过载”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还可能削弱消费者的沉浸式体验,从而降低满意度。其次,文化与科技融合在大众市场中的匹配度较低。在融合推进过程中,由于技术能力的局限性以及对文化产业的认知不足,部分融合方案未能真正匹配市场需求,导致产业发展中出现供需错配的现象。同时,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市场开发成本较高,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产业接受程度存在显著差异,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匹配度低的问题。

因此,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水平的影响呈现复杂的非线性关系,其作用是刺激还是抑制,取决于融合程度。当文化科技融合程度较低时,融合创新能够促进要素配置、产业结构升级并延伸文化产品的价值链,从而刺激市场需求;而当融合程度较高时,若融合机制未能实现高质量对接,文化科技产品和服务未能有效满足新兴市场消费者需求,尽管市场上已有众多相关产品,反而可能导致“过度技术化”的负面效应。类似的非线性关系在文旅融合及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中也得到了验证。例如,文旅融合对城市产业升级具有促进作用,但呈现“倒U型”效应;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的效果在短期内能提升产业能级,但长期受到技术成熟度和制度建设等因素的制约,效果逐渐递减。据此,本文提出假设:当文化科技融合程度较低时,融合创新会刺激文化消费水平的增长;但是当文化科技融合超过一定的临界值时,融合创新会抑制文化消费水平的增长,两者关系呈倒U型曲线。

二、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为验证上述假设,本文借鉴刘亮亮等的做法,建立以下非线性回归模型:

(1)

式(1)检验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非线性影响。其中,被解释变量为省份i在第t年的文化消费水平;主要解释变量为省份i在第t年的文化科技融合水平;为文化科技融合水平的平方项,考察文化科技融合水平对文化消费的非线性影响;表示控制变量;为个体效应,即某个省份不随年份变化的地区固定效应;为时间固定效应,即某个年份不随省份变化的时间固定效应;为随机误差项。

(二)变量测度与说明

1. 核心解释变量:文化科技融合度

文化科技融合度是衡量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在要素、过程和成果等方面融合程度的核心变量,应包括能够反映一个地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整体水平的各个角度和层面。本文参考伊彤的区域文化科技融合评价指标模型,并结合现有研究与统计数据的可得性,从融合投入、融合产出、融合基础和融合环境四个维度构建了文化科技融合度的综合评价体系(见表1)。

表1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文化产业系统具体指标 科技产业系统具体指标
融合投入 人力投入 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人年 R&D人员全时当量/人年
财力投入 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万元 年度科普经费筹集额数/万元
融合产出 数量产出 文化及相关产业发明专利授权总数/项 研究与开发机构发表科技论文数/篇
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新产品开发项目数/个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项目数/个
质量产出 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数量/家 当年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融合基础 基础设施 万人拥有博物馆、公共图书馆、艺术表演场馆数量 高技术产业研发机构数/个
市场需求 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万元 规模以上高技术企业营收/万元
融合环境 社会环境 每万人口参加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展览人次 每万人口参加科普(技)讲座、展览人次

此外,借鉴苏卉等的研究方法,本文采用熵值法和耦合协调度模型对文化科技融合水平进行定量测算。基于上述指标体系,构建文化科技融合度模型如下:

(2)
(3)
(4)

上式中,C表示文化产业和科技产业的耦合度,T表示综合协调指数,分别表示文化产业和科技产业综合发展水平,ab为待定系数。鉴于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在协调发展过程中具有同等重要性,本文赋值a=b=0.5。FD则为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的耦合协调度。根据相关文献,耦合协调度值越大,表明文化产业和科技产业要素间的共生耦合程度越高,文化科技融合水平也越高。

2. 被解释变量:文化消费

文化消费水平以各省份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作为衡量指标,记为lnCulc。为消除数据波动影响,本文对文化消费水平取自然对数处理。

3. 控制变量

考虑到文化消费水平与地区的经济、社会及政策环境息息相关,本文选择以下四个影响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的控制变量:(1)经济发展水平(lnGDP),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自然对数表示。(2)消费意愿(Wil),用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表示。(3)科教环境(lnStu),用地区人均受教育年限的自然对数表示。(4)经济结构(Ind),用第三产业产值占地区GDP的比重表示。

4. 数据来源

鉴于2012年国家统计局修订《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并考虑数据可获取性与完整性,本文选取2013-2021年中国26个省级行政区的面板数据,不含我国港澳台地区、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数据。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三、实证分析结果

(一)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表1展示了文化科技融合度(FD)对文化消费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分别对应仅包含控制变量、线性固定效应回归和非线性固定效应回归三种情境。为降低遗漏变量偏误,回归模型采用个体与时间双固定效应,以控制不可观测的异质性。同时,为检验文化科技融合度对文化消费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关系,在模型中引入文化科技融合度的平方项(FD²)。从列(1)至(3)的回归结果中R²和AIC的对比可知,加入二次项后模型拟合优度显著提升(ΔAIC=6.58>2),表明非线性设定更有助于解释文化消费变化,因此本文以非线性固定效应模型作为主要分析框架。从列(3)的回归结果看,FD及其平方项FD²的估计系数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其中FD系数为正,FD²系数为负,表明文化科技融合度与文化消费之间呈现显著的倒U型关系,与理论预期一致。进一步计算得出,其作用拐点为0.461,即当文化科技融合度低于该阈值时,其提升显著促进文化消费;超过该阈值后,边际促进效应逐步减弱,甚至产生抑制作用。由此,实证结果支持研究假设,说明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影响并非线性递增,而存在明显的边际递减特征。

表2文化科技融合度对文化消费的影响
变量 线性固定效应 非线性固定效应
(1) (2) (3)
FD 0.153
(0.803) (0.030)
(0.020)
lnGDP -0.087 -0.099 -0.145
-0.396 (-0.398) (0.223)
Wil
(0.000) (0.000) (0.000)
lnStu 0.535 0.548 0.591
(0.210) (0.198) (0.133)
Ind 0.578
(0.088) (0.094) (0.172)
常数项
(0.008) (0.009) (0.002)
省份固定
年份固定
样本数 261
0.809 /0.810 /0.817
AIC -544.417 / -542.609 / -551.002

注:FD、InGDP、Ind、lnStu、Wil分别表示文化科技融合度、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意愿、科教环境、经济结构;***、**、*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显著性水平。下同。

(二)稳健性检验

为缓解遗漏变量、测量误差及潜在内生性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本文对基准模型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3。

1.更换样本期

考虑样本结构差异,本文分别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随机剔除一个省(市、区)后重新估计。结果如表3列(1)所示,各变量估计系数的符号与显著性基本保持一致,表明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2.工具变量法

采用文化科技融合度及其平方项的一期滞后值作为工具变量,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估计。表3列(4)结果显示,在控制内生性后,文化科技融合度与文化消费之间的倒U型关系依然显著,结论保持稳健。

表3 稳健性检验
(1)样本期 (2)工具变量法
FD
(0.006) (0.061)
(0.004) (0.037)
控制变量
不可识别检验
弱工具变量检验 58.860
过度识别检验 0.000
省份固定
年份固定
样本数 234 232
0.819 0.7946

(三)异质性分析

1. 区域性差异

鉴于我国各地区在文化资源禀赋、科技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文化科技融合程度在区域间呈现不均衡特征,其对文化消费的影响机制亦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整体分析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考察区域异质性。现有研究对文化科技融合区域差异的关注相对不足,相关机制尚缺乏系统论证。基于此,本文按照我国地理区位和经济发展水平将样本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析不同地区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4。

表4 东中西部地区文化与科技融合程度对文化消费的影响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线性 非线性 线性 非线性 线性 非线性
FD 0.278 3.758
(0.598) (0.022) (0.248) (0.069) (0.001) (0.250)
-1.458
(0.025) (0.131) (0.804)
控制变量
省份固定
年份固定
样本数 108 108 81 81 72 72
0.825 0.835 0.851 0.857 0.891 0.891
AIC -206.859 -211.494 -166.273 -167.491 -182.204 -180.294

表3列(1)~(6)进一步检验了文化科技融合程度与文化消费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及其区域差异。结果显示,东部地区非线性模型拟合度更优(ΔAIC=4.63>2),文化科技融合与文化消费之间呈显著倒U型关系,表明融合程度在超过拐点后对文化消费的边际促进效应减弱。中部地区线性与非线性模型拟合度差异不显著(ΔAIC=1.218<2),相关系数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非线性影响较弱。西部地区线性模型拟合度更高,且文化科技融合的线性项系数显著为正(p<0.01),表明融合对文化消费具有显著的线性促进作用。

上述差异的原因可能与各地区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在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达、基础设施完善且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起步较早,市场需求相对成熟。然而,当文化科技融合程度超过临界点时,市场开始出现产品同质化和供需不匹配问题,导致文化消费逐渐进入“过载”状态,创新性和多元化空间被压缩,从而对文化消费产生抑制效应。中部地区处于融合推进与需求培育并行阶段,“技术过载”效应与融合促进效应相互抵消,导致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整体影响不显著。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文化与科技融合仍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中文化科技产品供给尚未饱和,融合带来的创新供给对文化消费表现出显著的促进作用。

2. 时间异质性

文化科技融合对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影响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需进一步加以检验。通过考察2013—2021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支出指数的变化可以发现,自2019年起文化消费支出出现明显回落。2019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文化产业的各个细分行业和领域造成了全面冲击,迫使文化产业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深层次的调整,并改变了消费者对文化消费的认知。面对这一变革,文化产业亟须进行结构性自我修正与模式创新,持续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并推动文化产品的升级。基于此,本文将样本划分为2013—2018年和2019—2021年两个阶段进行分阶段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回归结果表明,文化科技融合在2013—2018年期间,非线性模型的拟合度显著优于线性模型(ΔAIC=8.54>2),说明该阶段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非线性效应较为突出;而在2019—2021年期间,两种模型拟合度差异较小(ΔAIC=0.14<2),按照简约原则,线性模型更为适用。在早期阶段,文化科技融合的非线性效应较为显著,而随着文化科技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其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逐渐表现为线性关系。具体而言,2013—2018年间文化科技融合处于探索与快速扩张期,新技术逐步应用于文化产业,但技术质量参差不齐,文化产品同质化和体验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融合模式亦未能与市场需求充分匹配,供需错配加剧,边际效益递减,从而形成倒U型关系。而在2019-2021年,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文化科技融合的内容创新能力和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升,消费者对相关产品的接受度和付费意愿不断增强,供需两端逐步形成良性互动。在技术质量优化的背景下,文化科技融合在该阶段对文化消费表现出持续稳定的线性促进作用,因此更适合采用线性模型进行刻画。

表5 分阶段文化与科技融合程度对文化消费的影响
2013-2018 2019-2021
线性 非线性 线性 非线性
FD -0.086
(0.873) (0.012) (0.023) (0.049)
(0.004) (0.269)
控制变量
省份固定
年份固定
样本数 174 174 87 87
0.840 0.849 0.904 0.906
AIC -436.500 -445.040 -234.670 -234.810

四、结论与建议

基于我国26个省区市2013—2021年的面板数据,本文运用动态面板模型考察了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影响。研究发现,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具有显著的非线性“倒U型”效应:在融合水平较低阶段,其通过促进内容创新和改善消费体验显著提升文化消费,但超过一定阈值后边际效应递减。进一步分析表明,该影响存在明显的区域和阶段差异:东部地区呈现典型倒U型特征,中部地区影响不显著,西部地区表现为显著的线性促进作用;从时间维度看,2013—2018年非线性效应突出,而2019—2021年随着技术与市场趋于成熟,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转为稳定的线性促进。基于此,为了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拉动效应,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应优化文化科技融合的发展机制,防范技术“过度融合”对文化消费的潜在抑制效应。文化科技融合的关键不在于技术简单叠加,而在于实现技术创新与文化内容、消费场景的深度契合。对此,政府与企业应加强对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数字内容生成等关键技术的长期投入,推动技术应用由形式化向实质化转变。一方面,应强化地方政府的引导作用,构建面向文化深度数字化的集成性技术平台。地方政府应发挥统筹作用,建设面向文化数字化的共性技术平台和中试基地,实现从“点状试验”向“系统耦合”的机制跃升。另一方面,以创新驱动为导向,将技术研发与文化内容创作有机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全链条的高质量发展,从内容生产到消费终端形成完整闭环。此外,针对技术转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灵”问题,需完善监管和激励机制,通过政府规范扶持,确保技术研发与市场应用无缝衔接,最大化技术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以市场为导向,健全文化产品供需对接机制。现阶段,部分文化科技产品存在“高概念、低落地”的问题,未能形成消费者愿意为之持续付费的产品生态。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注重供需两端的良性互动。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文化产品供给,避免产品同质化,是实现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政府和行业应完善市场导向的供需对接机制,健全交易市场体系,通过公私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化要素市场建设,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并推动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时,政府可搭建文化科技融合成果的常态化展示与交易平台,推动高校、企业、投资方实现资源整合,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市场应用。

关注区域差异与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实施差异化的文化科技融合推进策略。鉴于文化科技融合对文化消费的影响在区域间存在显著差异,各地区应结合自身发展阶段与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推进融合发展。东部地区融合程度高、产业基础成熟,应重点防范技术冗余与内容同质化问题,推动文化产业由规模扩张向高端化、智能化与国际化升级;中部地区应发挥承接与集聚优势,依托文化产业园区和创新平台,促进技术要素与本地文化资源深度融合,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西部地区则需在夯实数字基础设施的同时,挖掘民族文化、非遗与历史资源潜能,通过文化IP数字化和文旅融合路径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此外,应通过跨区域协作与要素共享机制,促进区域优势互补,缩小地区间文化发展差距,推动文化产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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