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太人文与艺术
Asia-Pacific Humanities and Arts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29(P)
- ISSN:3079-9554(O)
- 期刊分类:文学艺术
-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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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何追求知识?——福柯知识意志思想探析
Why Do We Pursue Knowledge? —Exploring and Analyzing Michel Foucault’s Thought of the Will to Know
引言
在福柯看来,西方哲学传统中存在一种知识观,其将知识和真理内在地联结起来,知识必须建立在对真实命题的把握之上。这种知识观预设了一种主客体关系,认识主体以及知识的形式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是预先确定且不可改变的,真理就是认识主体对存在的客观把握,是知识与其对象的符合及统一。在此基础上,我们对知识的欲望和追求是以真理为目的和根基的,我们是为了求知而求知。
然而,福柯在其整个哲学生涯中,始终对这样一种传统知识观和主体观持批判态度。在1970至1971年间于法兰西学院所作的关于“知识意志”(la volonté de savoir)的讲座中,福柯以此概念为工具,解构了知识与真理的内在关联。“知识意志”指的是“话语实践背后的一种匿名的和多形态的意志,这种意志能够规律性的转变,能够进入一种可被辨识的依赖性游戏里。”在知识和真理背后起主导作用的是知识意志,这种意志关乎本能、权力、政治斗争,它驱动着知识与真理的历史性生成与转化。知识并非认识主体的发明或发现,而是知识意志作用下话语实践的历史性产物。福柯的知识意志理论揭示了知识与权力在历史实践中的共生关系,为考察人类求知活动的内在目的与动力机制提供了不同于传统知识论的解释路径。知识意志理论奠定了福柯后期研究的基调,也是理解其整体哲学工程的关键线索。
一、知识的历史性生成
在询问为什么求知之前,需要先考察知识是什么。在福柯看来,知识是话语实践的历史性产物。福柯对知识的关注是一以贯之的,其在20世纪60年代陆续出版的《疯癫与文明》《临床医学的诞生》《词与物》以及《知识考古学》,就是对知识的历史性存在及其形成规则的研究。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通过分析理性话语对疯癫的区分与排除,揭示知识对象并非自然给定,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中被建构的。《临床医学的诞生》考察“医学凝视”的形成,表明医学知识的可能性根植于陈述方式与制度实践的历史重组。《词与物》以“知识型”概念揭示不同时代支配知识生产的深层规则,并展示“人”作为知识对象的历史性出现。《知识考古学》则对上述研究加以方法论概括,将知识界定为受话语实践规则制约的历史性存在。
话语实践规则性形成的,使话语或学科得以可能的要素集合即知识。话语实践(Discursive practice)指“一套匿名的、历史的、总是在时间和空间中被规定的规则”,它是支配着陈述如何被生成、关联、转化与消失的规则体系。福柯认为,话语实践具有某种自主性,即有自身的运行规则和生成逻辑,它规定了何种对象能够被陈述、谁有资格发言、陈述应以何种形式出现以及不同陈述之间如何被关联和转化。话语实践的基本单位是陈述,陈述不能被简单地等同于任何传统的语言单位。陈述的本质是一种功能,它不同于句子、命题和言语行为。陈述不同于句子:句子以语法完整性为标准,而陈述则是一种功能性的存在。一张图表、一个代数符号或一份病历,只要它在特定知识领域(如经济学、数学或医学)中承担了符号化表述的功能,并置于一个与其他表述相关联的系统中,它就构成了一个陈述。陈述不同于命题:命题是逻辑学单位,其同一性由逻辑结构和真值条件决定。而陈述的身份则紧密依附于其实际出现的场所和关联性环境。“没有人听到”和“确实没有人听到”这两个表达在逻辑上是不可分辨的,而且不能被看作两个不同的命题。不过,作为陈述,这两个表达既不等价,也不可互相替换。它们在话语层面上不可能处于同一位置,的确也不属于同一陈述群。陈述不同于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理论关注言说者的意向及言说的行事效力。陈述则悬置了言说主体,关注使该陈述得以被辨认、重复和使用的匿名规则场域。陈述的功能,取决于它在由其他陈述构成的网络中的位置,而非言说者的个体意图。因此,陈述的本质是一种功能——一种在特定历史语境中,规定了一个符号序列能够作为特定对象被陈述、被操作、被使用的可能性条件。知识是由陈述构成的,在话语实践中形成的要素,它主要包括陈述的对象(如“癫狂”作为医学对象)、陈述的表达形式(谁有资格以“医生”的身份谈论疾病)、所使用的概念(如“歇斯底里”),以及所依赖的理论选择或策略(如体质论、环境论)。知识是在话语实践中“可被谈论的东西”的总体场域,话语实践由它可被详细说明。因此,从知识与话语实践、陈述的关系中,可以得知,知识并不从属于主体的意图、意识或认知能力,也不以真理性的判断为其运作前提,主体不再是知识的源头,而是被配置为能够在陈述中占据某种位置并执行特定言说功能的可能角色。
为了更精确地把握知识的内涵,福柯将知识(knowledge-savoir)和认识(knowledge-connaissance)进行了严格区分。“savoir”指涉的是构成话语实践规则性基础的那些历史性要素,而“connaissance”则更接近于特定学科中形成的系统化认知内容。知识和认识的区别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第一,可以从组成单位与性质进行两者的区分:认识是由可判断真假的命题组成的系统化体系,其内部遵循着形式与符号法则。知识则是由作为事件的陈述及话语实践的要素组成的,它悬置了陈述的意义与真理性,在认识论上是中性的,无法以真或假来界定。第二,可以从两者与主体的关系来区分:认识往往预设了一个建构或掌握知识的主体(无论是作为创新者的个体还是作为传承者的集体)。相反,知识恰恰是“主体可在其中占有位置以便谈论他在自己的话语中所涉及的对象的空间”。主体并非话语的源头,而是由知识所确定的话语实践规则所建构的一个可能位置。第三,可以从两者的组织原则来区分:认识作为一个合理化结构,其内部严格区分真理与谬误。知识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话语实践的产物,它所处的规则系统先于真理性判断,其运作逻辑并非理性与非理性的辩证法。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对知识的理解通常是将它看作“connaissance”。这种认识的体系预设了真理的先在、欲望和知识的同一性,它建立在主客体关系的基础上。以亚里士多德建立的哲学话语为例,他将真理作为哲学的目的,并指出求知是人的天性。这种对知识的自然欲望建立在三个命题之上:感官是一种认识;感官伴随着快感;感官作为认识带来快感。求知欲是通过在无用感觉里所获得的快感而第一次显现,感觉如果能带来快感且被视作知识的正当例子,那么它就必须是对真的认识。因此,真理在认识的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既确保从欲望到知识的过渡,还保证了知识对于欲望的先在性,真理构成了主体的双重身份,人既是欲望的主体,亦是知识的主体。认识主体能够通过对知识乃至真理的追求获得幸福。
福柯的“知识”概念是对传统哲学知识观的反叛。“知识”对应的是savoir,区别于体系化的“认识”(connaissance)。知识由陈述构成,它悬置了陈述的意义和真理性,知识并不由认识主体发明或发现,而是在话语实践的规则体系中被历史性地生成。福柯试图通过对知识生成历史及其规则的考察,重新提出并改写“我们为何追求知识”这一问题。
二、我们为什么追求知识——知识意志的提出
在福柯看来,人类求知活动的动力并不源自对真理或知识本身的内在渴望,而应当从“知识意志”的历史性运作中加以理解。知识意志是话语实践背后的一种匿名的和多形态的意志,它并非某个主体有意识的意图,而是支撑话语实践规则并驱动其规律性转变的匿名动力,这种意志依赖于现实的统治体系和权力关系,它塑造了知识和真理。知识意志这一概念源自尼采对“真理意志”的批判。在尼采看来,西方社会存在一种将知识等同于对真理的追求的真理意志,在真理意志的作用下,哲学和科学都以真理为自身的终极目标。而真理意志实际并非一种纯洁的认知活动,其本质是权力意志的一种表现形式。哲学家们宣称追求真理,实则是在运用概念工具来确立自身的权威,构建一种有利于特定生命形式的解释体系。真理并非“被发现”的客观存在,而是“被创造”出来的,它服务于生命的保存与增强。因此,对真理意志的考察,必须深入到其背后的心理动机、生理条件与权力关系之中,对其进行价值重估。基于尼采,福柯创造性地构建了一套以“形态学”为方法,以“话语实践”为场域的“知识意志”理论。在福柯看来,西方社会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建立了一种真理意志,这种真理意志是“知识意志”在历史中一个特定的、占主导地位的历史形态。知识意志本身则是多形态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可以表现为不同的形态,它们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话语实践。真理意志作为知识意志的一种特殊形态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它通过设立真/假区分将知识与真理内在关联,并塑造了一系列真理话语。然而知识意志还存在其他形态:其在亚里士多德时期表现为以知识-欲望-真理为结构,以真理为目的的求知欲;在斯宾诺莎时期,知识意志将真理与幸福直接等同;尼采则强调知识意志的“意志”层面,他将知识与真理分离,认为“知识是一种发明”,其背后是“本能、冲动、欲望、占有意志的游戏”。这些形态并非永恒先在,而是在历史中不断转化生成,对应着话语实践的历史运作。福柯强调,他所研究的知识意志并非个体的心理意志,而是作为一种“超个体能动性”的存在,它产生于异质性要素(话语、制度、实践等)构成的网络中,并以某种自主性为特征。这种意志无法被追溯至任何先验的或历史的知识主体,它本身就是驱动知识构成与转换的匿名动力。
如果知识并非纯粹为了认识而存在,那么,人类为何不断被驱动去追求知识?福柯指出,知识在其生成与运作中始终服务于权力,而求知行为的背后隐藏着异于求知本身的动因。对此,福柯通过“知识意志”概念,将知识理解为在话语实践中历史性生成的产物,而非认识主体对真理的自发把握。知识意志并不以真理为其内在目的,而是建立在外在性、虚构性、弥散性与事件性四个原则之上。外在性准则表明,推动知识生成的动力并不内在于知识本身,而源自生命、生存、斗争与支配等非认识性的要求。知识在成为真理之前,还以两种形态存在。其一是存在于“秘密、禁令、揭示与越界”维度的知识,在这里认识的目的不是为了认识本身,而是为了掌控事物,是对于秘密暴烈和凶狠的认识,是揭示秘密的亵渎。其二是“暴力而实用”的知识,它直接服务于人类的生存和繁衍,是一种强加于世界之上的解释性工具,它服务于生命、争斗、追猎、食物和敌对。因此,知识并非对真理的宁静追求,而是一种发明,一种复杂操作的结果。世界的本性并非等待被阅读的秩序,知识的作用恰恰是在无序中强行建立秩序,对知识的追求可能是本能而非理性,是疑虑、征服,而非肯定。知识的外在性打破了主客体关系,先验的、纯粹认识的主体并非知识的根基,而是认识活动的产物。知识意志主导下的话语实践规定了何种对象能够成为被认识的“客体”,以及何种位置(如医生、疯子)能够成为合法的言说者与认知者。虚构性和弥散性准则进一步揭示,真理并非认识活动的原初目标,而是在知识意志虚构的空间中产生的效应,它由多个外在于真理的,弥散在制度、法律和行为中的话语事件所构成(话语事件即作为事件的陈述)。事件性原则则否定了真理的先验性,强调真理作为偶然事件在历史中发生,其出现依赖于具体的实践和权力斗争。它关乎统治体系和权力斗争。由此可见,人类之所以不断追求知识,并非出于对真理的自然渴望,而是在知识意志的驱动下,被卷入一套以权力运作为核心的话语实践之中,求知本身正是这一历史性机制的产物。
为了具体说明知识意志如何在求知活动背后发挥作用,并通过话语实践与权力运作生成真理,福柯转而考察古希腊社会中司法与政治经济领域的话语事件。在他看来,真理并非先验地存在,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作为知识意志的效应出现,其背后始终伴随着权力的运作。福柯指出,在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社会中,一种被视为可见的、可认证和可度量的真理逐渐形成,这种真理遵循着类似于世界秩序的规律。然而,这一真理话语并非连续生成的结果,而是由大量偶然性的话语事件在历史中逐步构造而成。这些事件弥散于社会机制、行为方式与司法实践之中,它们本身未必直接指向真理,却通过承担特定功能与角色,在真理之外构建起一种真理话语,并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与权力斗争中得以稳定。在司法领域中,这一过程表现为从神意裁决(dikazein)向司法裁决(krinein)的转变。在神意裁决中,话语事件体现为当事双方的宣誓行为,真理以神的意志形式显现,宣伪誓者将遭受神的惩罚,权力以超越性的方式直接介入审判过程。而在司法裁决中,话语事件则转化为法官关于真理与正义的宣誓与裁断,真理被理解为对自然和社会秩序的遵循,关于秩序的知识成为所有公民可以掌握的对象,司法正义由此转化为一种制度化、可共同参与的实践。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真理的生成并非个人或集体理性的产物,而是权力运作方式发生转移的结果:权力不再以神的暴力形式显现,而是通过司法制度得以机制化,从而遮蔽了其直接性与强制性。类似的机制同样出现在古希腊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之中。随着货币与成文法的出现,一种关于尺度、秩序与度量的真理话语逐渐形成。围绕货币的具体陈述分布于宗教仪式、法律条文、政治分配与债务清偿之中,而关于法律规则的陈述则出现在成文法文本、法庭宣告与教育训导中。货币作为普遍的度量工具,使所有个体都能够参与交换,并为公平与正当提供表面上的保障;法律规则以其非个人化的权威性,确立了一种可被普遍认识和遵循的“秩序的真理”。然而,这种对尺度与秩序的追求,本质上是政治权力对过度行为和暴力的抑制,是对既有社会秩序与利益结构的维护。通过货币的铸造、分配与征收,政治权力得以转移、维系并加强,从而在避免社会冲突的同时巩固自身统治。因此,无论是在司法实践还是政治经济制度中形成的真理话语,其本质都不是对真理本身的发现,而是知识意志在复杂话语实践中的效应。权力通过介入话语实践,参与了话语主体的位置、陈述方式、话语对象与话语功能的建构,从而推动了一种特定真理话语在历史中的生成、稳定与转换。
综上所述,在求知活动的背后是知识意志与权力。知识意志、话语实践与权力并非相互并列的分析维度,而是共同构成知识得以生成的历史性整体。知识并不是在话语内部自发形成的,它的出现、稳定与转换,始终依赖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制度安排以及权力运作方式。对权力的分析,实质上就是对话语生成与变迁条件的分析,它将话语实践与非话语实践联结起来,使真理不再被理解为先验的在场,而是作为一种历史性的效应被生产出来。在这一框架下,求知不再是主体对真理的自由追求,而是嵌入于权力机制之中的一种实践形式。驱动人类不断追求知识的,并非对真理本身的渴望,而是知识意志在历史中不断展开的运作。
三、结语
“我们为什么追求知识”这一问题,在福柯的知识意志理论中得到了不同于传统认识论的回答。在他的分析中,古希腊社会中关于尺度与秩序的真理,并非源自认知主体对事物的纯粹把握,而是知识意志主导下话语实践在特定历史条件中的产物。知识并不先验地存在,而是在话语实践的历史展开中生成。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权力、制度与政治斗争等非话语实践因素深度介入知识的构成,使真理不再被理解为独立于历史的客观在场,而成为服务于权力关系的历史性效应。由此,福柯的知识意志思想通过将知识与真理重新置于历史与社会实践的场域之中,打破了传统主客体关系的认识论框架,引入意志与权力的维度,为理解知识与社会关系的相互作用提供了一条重要路径。除此之外,这一思想还有助于我们对既有的真理体制与主流话语保持适当而有益的开放和怀疑态度。比如,藉由“知识意志”的思考有助于引导我们质疑那些被视为不证自明的共识,从而在一个日益多元化的世界中,为容纳异质性的思想与价值观念开辟出可能的探讨空间。与此同时,这一研究还会促使我们反思自身的求知实践,追问“求知欲”背后的现实动力与目的,进而激发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究知识的本质,并在当代信息社会中塑造一种更为自觉而审慎的认知姿态。
不过,福柯的知识意志理论也有其本身的局限。在一方面,福柯对知识的解读偏向知识生产的历史性和社会性,强调权力对知识及真理的塑造作用,而忽略了知识本身的进步与真理性。从政治和权力斗争解读知识,从而忽略了知识本身的价值,使得求知的动力狭隘化了。在另一方面,福柯的知识意志理论引入了一个意志的维度,从而面临着先验化和形而上学的风险,正如他自己所说,这种知识意志可能会以另一种方式重新引入“无上主体”,它存在于知识的历史现象背后,主导着人们求知和求真的行为,在话语实践中作为知识产生和转换的动力,这可能会导致回到一种“自主化和理想化的历史”。而这与福柯本人的立场是相悖的,福柯正是想凭借对认识主体的消除来摆脱主体哲学的困境。正是在这些张力之中,福柯的知识意志思想显示出其持续的理论启发性。认识主体的求知动机究竟为何?知识与社会实践、权力之间的关系应如何被理解?这些并非已被解决的问题,而是福柯留给我们的思考方向,也构成了继续反思“我们为什么追求知识”这一问题的出发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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