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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SN:3079-3645(P)
- ISSN:3079-9945(O)
- 期刊分类:人文社科
-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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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乐志》来源辨析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the Origins of the Treatise on Music in the Book of Song
引言
《宋书·乐志》是汉魏晋宋时期的音乐通史。在《宋书》这部专注于刘宋一朝的断代史中,其《乐志》部分跨越时空,从黄帝时代一直叙述至晋宋,特别是详细记录了刘宋时期的音乐制度、乐曲、歌辞及音乐活动。尽管对于汉代之前的记载相对简略,但严格意义上讲,它依然是一部涵盖汉魏晋宋的音乐通史。《宋书》的一大特色在于其“纪传断代,志书求通”。其中,不仅《乐志》超越了刘宋一朝的范畴,其他各志也同样贯通了汉晋时期的历史。正如叶水心所言,“汉、魏以来,最为详细,唐人取之,以为晋论”,《宋书》各志,尤其是《乐志》,以其丰富详实的音乐史料和对后世的深远影响,成为研究汉魏晋宋音乐史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料。有学者评价,“与其说是‘断代史’,毋宁谓之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音乐通史更为确切。”
《宋书》编纂历程的分期与《乐志》成书考辨
编撰阶段的分期与协作模式
在《宋书》的诸多志书中,《宋书·乐志》位列第四,相较于之前的史书设志情况,其位置并不显得特别突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它在史书中专门设立了乐志,这一做法可追溯到《史记·乐书》,是《史记》之后的又一重要尝试。在此之前,仅有《史记》设有专门的乐志,而其他史书则多将音乐内容与其他志书合并。因此,《宋书·乐志》在完善史书音乐史志方面,无疑具有重要的先驱性贡献和特殊意义。
《宋书·乐志》的设立及其贯通汉魏晋宋的叙述方式,既体现了沈约认为正史中必须包含乐志的思想,也是其为了弥补《三国志》无乐志之缺而有意为之的结果。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历代史书中均有音乐志书,从而确保音乐的记载能够连绵不断、代代相传。在《宋书》中,史与志体例方面的不一致并非沈约不懂史体,而是他有意为之的创新之举。
《乐志》成书时间的双重争议
《宋书》由南朝沈约编撰,其主要记载南朝刘宋(公元420年~479年)六十年的历史。从《宋书·自序》中可得知,齐永明五年(487年),沈约被命撰《宋书》,至于永明六年(488年)二月,沈约将七十卷本纪和列传呈上。据沈约《自序》记载:“宋故著作郎何承天始撰宋书……其所撰志唯《天文》《律历》,自此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谦之孝建初,又被诏撰述,寻至病亡,仍使南台侍御史苏宝生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有所撰。宝生被诛,大明中,又命著作郎徐爰踵成前作。爰因何、苏所述,勒为一史,起自义熙之初,讫于大明末。”以上记载对沈约之《宋书》的史料来源问题进行了交代,《宋书》的编撰开始于何承天,其后分别由山谦之、苏宝生、徐爰等进行续补。据《宋书·自序》记载,沈约于永明五年奉命编撰《宋书》。关于《宋书》编撰者及成书过程等详细情况见于表1。
| 编纂阶段 | 编撰者 | 起讫时间 | 历时 | 史料来源 |
|---|---|---|---|---|
| 初创期 | 何承天 | 元嘉中(约438年)—元嘉二十四年(447) | 9年 | 《宋书·自序》《志序》 |
| 续补期 | 山谦之、苏宝生 | 孝建初(454)—大明中(460) | 6年 | 《宋书·自序》 |
| 定型期 | 徐爰 | 大明中(460)—大明末(464) | 4年 | 《宋书·自序》《隋书·经籍志》 |
| 定稿期 | 沈约(本纪列传) | 永明五年(487)—永明六年(488) | 1年 | 《宋书·自序》 |
| 沈约(九志) | 永明六年(488)—天监初(约502-508) | 15年 | 《隋书·音乐志》《廿二史札记》 |
从表1可以看出,《宋书》的完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正因为有前人何承天、山谦之、徐爰等的整理,沈约才能用短短一年的时间把七十卷列传和本纪撰写完毕。值得注意的是,《自序》所流传下来的原文中写道:“本纪列传缮写已毕,合志表七十卷,臣今谨奏呈。所撰诸志,须成绩上。”按原文此意,本纪列传和志表一共七十卷永明六年(488年)完成呈上。此处还有一个解释为,“合志表七十卷”为各本宋书误作,其原本应作“七帙七十卷 ”,志在当时还未完成。笔者赞同后者解释,今天已知本纪十卷、列传六十卷加起来就已经七十卷,所以应是沈约完成自序之后先把本纪和列传呈上,而包含《乐志》在内的九志是后补之作。
那乐志的成书时间能够确定吗?根据上文《自序》中的内容,只能确定《乐志》成于本纪、列传之后。至于三十卷的志文毕功于何时,史无明载。
针对此问题,萧炼子在《〈宋书·乐志〉校注》云“但从它避齐明帝萧鸾和梁武帝萧衍及衍父萧顺之的讳来看,大约从齐末到梁天监初陆续完成。《乐志》就写成在这一段时间里。”
中华书局校点本《宋书》的出版说明中有如下叙述:
“在八志中《符瑞志》改称鸾鸟为神鸟,是避齐明帝萧鸾的讳;《律厉志》改“顺”作“从”字,是避梁武帝父亲萧顺之的讳;《乐志》称“邹衍”为“邹羡”是避梁武帝萧衍的讳。”
据这两段材料,《乐志》的最终完成应该在梁武帝萧衍即位(公元502年)后,到天监初(约502~508年)这段时间内。而沈约修史的时间应从其开始修书计算,直到《乐志》的完成,即从永明五年(公元487年)到天监初,至少历经15年。
史料来源的多元性与学术争议
除了完成时间,《乐志》的史料来源在学界也说法不一。据沈约《志序》记载:“元嘉中,东海何承天受诏纂《宋书》,其志十五篇,以续〔司〕马彪《汉志》,其证引该博者,即而因之,亦由班固、〔司〕马迁共为一家者也。其有漏阙,及何氏后事,备加搜采,随就补缀焉。”
《自序》记载:“宋故著作郎何承天始撰宋书,草立纪传止于武帝功臣,篇牍未广。其所撰志唯《天文》《律历》,自此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谦之孝建初,又被诏撰述,寻至病亡,仍使南台侍御史苏宝生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有所撰。宝生被诛,大明中,又命著作郎徐爰踵成前作。爰因何、苏所述,勒为一史,起自义熙之初,讫于大明末。”
上述材料表明,何承天编纂的15篇志书是对司马彪《汉志》的补充,且与班固的《汉书》及司马迁的《史记》等历史文献相吻合。然而,《志序》中提及的“其志十五篇”与《自序》中“(何承天)所撰志唯《天文》《律历》”的说法存在不一致,仅提及了何承天编撰的《天文》和《律历》两篇志。
不难看出,沈氏《宋书》的史料来自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徐爱诸人所修《宋书》之旧稿(其中包括何承天的十五篇志)。这一点学界没有什么异议,出现意见分歧的地方在于一部分学者认为大部分材料出自何承天之手,另外一部分学者认为大部分材料来源于徐爰。
沈约《志序》记载:“《天文》《五行》……何书自黄初之始,徐志肇义熙之元,今以魏接汉,式遵何氏。”何承天的《志》是从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开始,徐爰的《志》则始于晋安帝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即刘宋开国之时,杨霞《〈汉书·礼乐志〉〈宋书·乐志〉比较研究》一文通过这段史料,认为“今以魏接汉,式遵何氏”表明沈约之《宋书》是在何承天所收集史料的基础上续写的。笔者认为根据沈约《宋书·志序》所载“何承天自黄初之始,徐爰肇义熙之元”等核心史料,仅能明确《天文》《五行》二志存在直接承袭何承天纂辑史料的编纂特征,而《乐志》的史料源流关系则需通过更系统的文献互证加以辨析。
但值得注意的是,《宋书·乐志》明确记载了何承天私自创作了鼓吹铙歌十五篇。因此,笔者认为,《自序》中关于何承天仅编撰《天文》和《律历》的说法有待进一步验证。
在探讨《宋书》的编纂历程与结构划分时,我们可将其划分为两大板块。首要部分,涵盖了《自序》在内的七十卷本纪列传,这一部分的成书时间在南齐永明六年(488年),此点已为学界广泛认可,无甚争议。
至于《宋书》的第二板块,即三十卷的志书部分,其完成时间则显得扑朔迷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志序》作为志书的开篇引言,它不仅是志书内容的概览,更蕴含了沈约对各志史料的精心提炼与独到分析,以及他个人的写作逻辑与构思。即便《志序》有可能是提前撰写,但在整部志书最终定稿时,沈约亦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必要的调整与修正。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宋书》志部与纪传部分的编纂存在约十五年的时间跨度差异(永明六年至天监初年)。当纪传文本已通过官方渠道呈递并形成固定传播形态后,编纂者对于既定文本的系统性调整客观上已难以实施。基于文献生成时序的考察,《乐志》史源研究的关键依据应优先定位《志序》而非《自序》,这主要源于《志序》直接记录了天监年间最终定稿阶段的编纂实况。
因此,通过《志序》内容,笔者推断,何承天编纂的15篇“志”可能包括了《乐志》,并且这些志书应是沈约撰写《宋书·乐志》时的史料来源。从现在留存下来的文本中,也可看到《宋书·乐志》与班固《汉书·礼乐志》在汉武帝之前的乐史记载几乎完全一致,正与《志序》中言何承天十五志与班固“共为一家”相吻合。
然而,需明确的是,尽管笔者认同《宋书·乐志》的主要史料来源于何承天,但这并不足以证明该志书就是何承天旧作。
田青《沈约及其〈宋书·乐志〉》一文提到:在沈约《宋书·自序》中,沈约强调了他的著作是在南朝宋著作郎何承天所撰旧稿本《宋书》的基础上完成的。因此,有人认为《宋书·乐志》亦是何承天的旧作,并因此对《宋书·乐志》的价值持保留态度。但《宋书·自序传》中曾明确记载何承天篡《宋书》时,仅“草立纪传,止于武帝”“其所撰志,唯《天文》《律历》”而沈约本人对音乐的研究,尤其是对以往音乐著作的研究,却是非常仔细并曾下过一番功夫的。
沈约的史学贡献与编纂理念
笔者赞同田文的观点,从《志序》中沈约对于过往音乐著作的评价中,就能够看出其深耕史学领域,对过往著作有着极为深厚的了解和造诣。《志序》指出,班固、司马彪、蔡邕、董巴等人所著的志书都是以特定内容为主题的。然而,礼的内容广泛且多样,如祭祀天地社稷中的旗帜、标识、服式、器物等并未被完全归入礼的范畴。他认为这些内容可归纳于《礼志》中。对于《刑法志》《食货志》,因前人叙述已完备,故只需在纪、传中随演变附述。而《乐经》残缺,班固仅从《乐记》摘抄,司马彪也未完备续述,乐器情况更无专著。虽《世本》略有提及,但缺失甚多。关于《雅乐》和《郑声》,歌谣部分全失,祭祀乐章随时代变迁而改,但在雅声典籍中有遗述。现今鼓吹、饶歌有乐章曲调,但乐师重声音轻理论。乐府饶歌修改自汉魏原曲,名同文异,难以探究。所以他的《乐志》应从祭祀乐曲开始,非淫辞乐章均应详记。
上文是沈约对于历史著作中志书内容的一段分析,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志书内容的多样性:沈约首先列举了多位史学家(班固、司马彪、蔡邕、董巴)所著的志书,并指出它们都是以特定内容(如礼乐、郊祀、祭祀、礼仪、朝会、兴服等)为主题的。这显示了古代志书在内容上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礼的内容的广泛性:沈约对“礼”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它包含了许多不同的用途和方面。他特别指出,在祭祀天地社稷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旗帜、标识、服式、器物等,虽然与礼密切相关,但并未被完全归入礼的范畴。沈约说:“夫有国有家者,礼仪之用尚矣!”又说:“礼既是行已经邦之切,故前儒不得不补缀以备用事。”除此之外沈约不仅在梁朝初立之际,与徐勉等人制定五礼,还在《宋书·礼志》里用五卷的篇幅将古往今来的礼仪做了详细介绍。且沈约历仕三朝,他也确实以实际行动贯彻着积极入世的儒家主张。可以看出沈约对于礼的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
志书内容的归纳与整合:基于上述分析,沈约提出了一个建议,即将那些与礼相关但未被完全归入礼的范畴的内容(如祭祀天地社稷中的旗帜、标识等)归纳起来,一起写在《礼志》中。这体现了沈约对于志书内容归纳与整合的思考。
对已有志书的评价:沈约对于已有的志书(如《刑法志》《食货志》)进行了评价,认为它们在叙述上已经比较完备,因此只需要随着历史的演变在纪、传中进行相应的附述即可。这显示了沈约对于历史著作的批判性思维和评价能力。
对当前音乐实践的批评:沈约还批评了当前的音乐实践,认为鼓吹、饶歌虽然有乐章曲调但乐师们重声音轻理论。他对于乐府饶歌修改汉魏原曲而名同文异的现象也表示了困惑和不满。这体现了沈约对于音乐实践的关注和对于理论缺失的批评。
本书志书的编写原则:最后,沈约提出了本书志书的编写原则,即从祭祀乐曲开始详细记述非淫词的乐章。这既是对前人志书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本书志书内容的明确界定。
其次,从《志序》中的另一段材料可知,沈约认为何承天的旧作“其有漏缺”,以及何承天有些未能的记载“后事”,所以在其基础之上“备加搜采随就补缀焉”。这显示了他对史料的用心搜集和整理,以确保史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史料中也可以看出沈约的历史观,他认识到历史上的事物源远流长,不是浅薄的学识所能讲清楚的。所以对以前的史书进行过推敲研究,对其优缺点都已清楚了解。这显示了他对史料的严谨态度,以及对史书编写工作的认真负责。而且他并没有盲目地接受前人的观点。相反,他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判断,对史料进行了取舍和整理。这种批判性思维使得他的《宋书》在内容上更加客观、准确。
沈约的用心之处还体现在,其在编写史书的过程中,常要进行思考、组织,以致忘记了用餐。这反映了他对工作的投入和忘我精神,以及对史书质量的严格要求。并且尽管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他仍然认为自己难以与历史上著名的史家班固、左丘明、董狐、南史并驾齐驱。这种自知不足和谦逊的态度,体现了沈约对史学领域的敬畏之心和对自身水平的清醒认识。
另外,田文提及,在这段材料中,还可看出《宋书·乐志》成书的另一种可能。[1]沈约在奏折中不仅分析了音乐典籍的流失和传承情况,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他建议梁武帝挑选儒生搜寻经史百家中的音乐材料,并分类篡录,再委托一位旧学撰写乐书。田文因此得出了《宋书·乐志》是沈约在此次乐议之后编撰的产物的结论。这一结论不仅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沈约的能力和地位,也符合以上材料的综合分析。
综上所述,《宋书》的编撰应开始于南齐,完成于梁代,最后定稿应该是梁武帝萧衍继位(公元502年)后。因为有何承天、徐爰等人的史料支持,本纪和列传在永明六年二月整理编撰完成并且呈上于南齐武帝萧赜。而志书至少完成于梁武帝即位、下诏“思弘古乐”之后,《宋书·乐志》中既有讳字又有一些未讳之字,成书时间不能通过讳字来确定,但通过《隋书·音乐志》的佐证,可得出《宋书·乐志》的完成应在天监元年(502年)之后,史料主要来源于何承天的旧志,由沈约在一批儒生的协助下完成。
参考文献:
- [1] 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 [2] 郑锦扬.《宋书》乐志、律志的音乐史学研究[J].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1993(03):27-34.
- [3] 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2011.
- [4] 潘旭光.《宋书·乐志》述评[J].齐鲁艺苑,1987(03):24-30+33.
- [5] 杨霞.《汉书·礼乐志》《宋书·乐志》比较研究[D].西安音乐学院,2019.
- [6] 苏晋仁,萧炼子.《宋书·乐志》校注[M].济南齐鲁书社,1982.
- [7] 田青.沈约及其《宋书·乐志》[J].中国音乐学,2001(01):8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