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管理前沿
Frontiers in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96(P)
- ISSN:3079-9090(O)
- 期刊分类:经济管理
-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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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对我国消费经济的影响分析
Anlysis of the Impac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n China's Consumer Economy
引言
消费是人类生活的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当前,我国正处在消费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传统消费模式面临供需错配、体验同质化、增长动能减弱等结构性挑战。在此背景下,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凭借其强大的数据处理、深度学习与智能决策能力,为破解消费难题、激发内需潜力提供了革命性的解决方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亦对“人工智能+”消费提质作出系统部署。截至2024年底,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用户规模已达2.49亿,应用场景持续拓展,已成为撬动新一轮消费升级的重要支撑。本文旨在系统分析人工智能对我国消费经济的影响机制,探讨其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推动“人工智能+消费”深度融合、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理论参考。
一、人工智能对消费经济的赋能机制
(一)重塑供需匹配:从“大众化覆盖”到“定制化满足”
传统消费市场常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供需错配,而人工智能通过数据要素的高效配置,实现了供需关系的动态适配。
精准需求洞察:依托大数据分析构建的精准用户画像,能够敏锐捕捉个性化、细分化的消费需求。主流电商平台的智能推荐系统,可根据用户行为轨迹实时推送商品,使需求匹配实现精度提升,有效解决了“千人一面”的供给弊端。
在供给侧可以实现柔性生产响应:AI驱动的柔性生产与智慧供应链,能实现对市场瞬息万变的快速响应,达成“以销定产”的理想状态。国内某汽车企业通过AI优化全流程生产,实现了订单交付周期缩短和库存周转率提升,这不仅提升了企业效益,更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行业的结构性供需矛盾。
(二)创新消费业态:培育新质生产力
人工智能不仅是提升传统消费品附加值的“倍增器”,更是催生全新消费业态的“孵化器”。
产品智能化升级:AI推动家电、汽车、可穿戴设备等传统产品向智能化、高端化迭代升级。智能座舱、AI健康监测设备等已成为市场新宠,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
新业态涌现:催生了AIGC内容消费、数字人服务、沉浸式体验等全新业态。例如,部分景区引入的AR导览、沉浸式光影秀等项目,有效延长了游客停留时间,显著提升了二次消费,成为文旅融合的新增长点。
(三)优化消费体验:提升消费便利性与情感共鸣
消费体验的优化是激活潜在消费意愿的“金钥匙”。人工智能通过构建沉浸式、交互式、无缝化的消费场景,极大提升了消费过程的便利性、趣味性与情感共鸣。线上体验优化:“虚拟试衣间”、“AI试妆”等功能打破了远程购物的体验壁垒,实现了技术赋能与商业价值的统一。
线下场景融合:智慧商场的AI导航、博物馆的数字孪生展览,让消费过程从单纯的“买买买”升级为充满参与感的“逛逛逛”,有效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与品牌忠诚度。
二、人工智能对消费经济的挑战与风险
人工智能在驱动消费经济深刻变革的同时,也伴生出多维度的风险与治理挑战。在技术应用层面,算法偏见与数据隐私泄露成为核心隐患。训练数据若隐含社会既有偏见,可能导致价格歧视、服务排斥等不公平结果,例如“大数据杀熟”现象侵蚀了消费者信任。而用户行为数据的过度采集与不当利用,则持续引发公众对隐私安全的担忧。在宏观层面,技术加速了市场结构的集中化趋势。头部平台依托算法与算力优势构建竞争壁垒,可能抑制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并加剧数字鸿沟,使老年群体、低收入人群等在智能化消费转型中面临边缘化风险。此外,就业市场的结构性冲击亦不容忽视,自动化对部分传统服务岗位的替代效应,对劳动力技能转型与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适应性要求。因此,构建涵盖算法审计、数据治理、竞争政策与包容性发展的综合治理框架,对于引导人工智能在消费领域健康、公平、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智能鸿沟”与普惠性不足
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领域的深度应用,在提升经济效率与服务精准性的同时,也加剧了不同社会群体间的数字不平等,催生了新型的“数字消费排斥”现象。这种排斥不仅体现在技术接入层面,更深刻影响着不同群体的消费收益与福祉分配,对社会公平与包容性发展构成了系统性挑战。
数字消费排斥首先表现为结构性接入壁垒。高学历、高数字素养群体能够充分利用智能推荐、个性化服务及算法化补贴,实现消费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与之相对,低收入群体、老年人及数字技能薄弱者,往往因设备获取成本、网络接入能力及操作复杂度等限制,被阻隔于智能化消费体系之外,形成了“接入鸿沟”。
其次,算法资源配置的倾斜性进一步强化了不平等。商业平台算法通常基于用户历史数据与消费潜力进行资源分配,倾向于向高价值用户提供更优质信息、更大幅度优惠及优先服务权。这导致数字弱势群体面临“算法歧视”,不仅难以享受技术红利,反而可能因信息不对称而承担更高消费成本,陷入“数字贫困陷阱”。
更深层次的影响在于社会心理与能力的边缘化。当智能消费成为主流,无法适应这一模式的群体可能产生强烈的社会疏离感与自我效能感降低。长期处于“被遗忘”状态将削弱其消费信心与社会参与意愿,形成“心理鸿沟”。同时,过度依赖算法决策可能侵蚀所有消费者的自主选择能力,但对数字弱势群体而言,他们更缺乏突破“信息茧房”与批判性使用技术的能力,导致真实需求被系统性地忽视。
为缓解数字消费排斥,需构建多元协同的治理框架。政策层面应推行强制性包容设计标准,在公共服务与基础消费领域保障替代性服务通道。企业需履行社会责任,开发低门槛产品并建立算法公平性审计机制。社会层面应加强全民数字素养教育,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数字技能赋能。只有通过技术向善、制度保障与能力建设的有机结合,才能推动人工智能在消费领域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平衡,真正助力包容性增长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算法主导下的消费异化
算法主导的供需匹配机制在提升市场效率的同时,亦可能引发消费行为的系统性错配,对消费者福利与市场多样性构成潜在威胁。这种错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层面:其一,个性化推荐可能异化为认知窄化的工具。算法基于历史行为数据的预测模型,往往将用户禁锢于其过往偏好所构建的“信息茧房”之中。长期接受同质化内容推送,不仅抑制了消费者探索未知领域的可能性,更使其决策自主性在无形中被侵蚀,形成“算法依赖”。这并非真正的个性化,而是对用户兴趣的扁平化与标签化处理。其二,算法设计可能内嵌行为操纵机制。平台为优化参与度与转化率,常利用即时反馈、可变奖励等心理模型设计推荐逻辑,如无限滚动、自动播放及限时提示等。此类设计易诱发冲动消费与过度使用,实质上将消费者置于被引导的选择架构中,削弱其理性决策能力,甚至可能导致非理性消费或行为成瘾。其三,市场多样性可能受到系统性压制。在流量最大化逻辑驱动下,算法倾向于推广已有较高曝光或转化率的商品与服务,使得小众需求、创新产品或多元文化内容难以获得有效曝光,陷入“算法冷启动”困境。长此以往,市场可能趋于同质化,不仅限制消费者选择空间,亦将抑制中小商家创新活力与文化表达的多样性。
因此,需构建更具平衡性、透明度与问责制的算法治理框架。通过引入算法影响评估、增强推荐系统的可解释性,并探索多元化推荐目标(如探索性、公平性),可在提升匹配效率的同时,保障消费者主权、促进市场创新,实现技术效率与社会福祉的协调发展。
(三)数据安全与隐私泄露风险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与消费场景的深度融合,数据、算法与平台责任构成的治理难题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核心瓶颈。数据权属界定模糊,导致个人信息保护、商业数据利用与公共数据开放之间的边界不清;算法决策缺乏透明度,使得潜在的歧视性与不公平结果难以被察觉与纠正;平台责任边界不明,则在激励创新与防范系统性风险之间形成张力。这三重挑战相互交织,放大了数据安全、算法公平、用户权益与市场效率之间的矛盾。因此,构建一套科学、包容且敏捷的治理体系已刻不容缓。该体系需平衡发展与规范,在明晰数据产权、推行算法问责、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引入“监管沙盒”等适应性治理工具,以促进技术创新与公共利益保障的协同发展,为人工智能驱动的消费经济奠定长期可信的基石。
三、推动“人工智能+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为持续释放人工智能赋能消费的巨大潜力,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科学、包容、安全的治理体系。
(一)构建普惠性基础设施,弥合“智能鸿沟”
算力普惠化是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关键基础设施工程。其核心在于通过系统性优化算力资源配置、降低技术使用门槛,确保中小企业、欠发达地区及特定社会群体能够公平、有效地接入并利用智能技术,从而在数字化浪潮中共享发展红利。当前,我国算力资源存在明显的空间与结构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与中心城市集聚了主要的高性能算力,而中西部、县域及乡村地区算力供给相对匮乏,加之成本较高、应用生态薄弱,导致区域间、群体间的“数字鸿沟”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为实现算力普惠,需构建分层协同、多级联动的算力基础设施体系。在国家层面,应依托“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引导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优化布局,强化枢纽节点间的联通与调度能力。在区域层面,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集约化、绿色化的区域性算力中心,就近满足本地产业与公共服务需求。在边缘侧,鼓励发展边缘计算节点,推动形成“云-边-端”高效协同的算力服务体系,以低延时、低成本、高安全的方式,助力中小企业实现生产流程智能化、管理决策数据化。例如,可通过对中小微企业发放“算力服务券”、推广共享算力平台等模式,切实降低其技术应用成本。
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数字弱势群体,需推动技术、标准与培训三位一体的适老化、适农化改造。在技术产品层面,应加快制定并强制实施智能终端及应用的适老化与无障碍设计国家标准,明确大字体、语音交互、一键操作、远程协助等核心功能要求。在服务生态层面,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乡村文化站、老年大学等公共设施,广泛开展贴近需求的数字技能普及培训,建立“社工+志愿者+家庭成员”的支持网络,帮助其跨越“使用鸿沟”。在产业发展层面,可通过税收优惠、采购倾斜等政策,激励企业开发惠及更广泛人群的普惠性数字产品与服务。
此外,算力普惠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治理与评估机制。需建立覆盖算力供给质量、使用成本、应用成效与用户满意度等多维度的监测评估体系,并强化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在普惠场景下的合规监管。只有通过跨层级规划、多主体参与、全周期保障的系统性推进,才能将算力从技术概念转化为普遍服务,真正筑牢包容性数字社会的根基。
(二)完善算法治理体系,维护市场公平
强化算法监管是构建公平、透明、可信的数字经济生态的核心制度保障。面对“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等新型市场失灵现象,传统监管模式在技术穿透力、响应速度与跨域协同上均面临挑战。为此,亟需构建一套技术治理与制度规范深度融合、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覆盖、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现代化算法治理体系。
首先,应推动监管范式的穿透化与精细化。需建立强制性的算法备案与影响评估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如信贷、就业、公共资源分配)的算法,引入第三方审计与合规认证。立法层面应明确“大数据杀熟”的违法性,并设置与其潜在收益相匹配的阶梯式惩罚机制,提高威慑力。同时,探索建立算法解释权制度,允许用户在特定条件下要求平台以可理解的方式说明对其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自动化决策逻辑。
其次,构建覆盖数据、模型、应用、责任的一体化治理链条。在数据输入端,规范用户画像的构建与使用,禁止基于受保护特征的歧视性处理。在算法开发与部署环节,推动企业建立内部算法伦理委员会,实施全周期风险管控。在结果输出端,建立用户反馈与申诉的强制性渠道。平台作为关键节点,需承担与其技术能力和市场地位相匹配的“看门人”责任,对生态系统内的算法滥用行为履行监督管理义务。
最后,创新监管工具与协同机制。积极发展监管科技(RegTech),利用监测工具对算法行为进行动态审计。在监管架构上,打破部门与行业壁垒,建立由网信、市场监管、行业主管等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并探索设立跨域算法风险研判与联合执法平台,实现对复杂算法风险的敏捷识别与协同处置,从而在促进创新与防范系统性风险之间达成动态平衡。
(三)强化数据安全保护,筑牢发展底线
为构建与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消费模式相适应的制度环境,亟需加快相关立法进程,确立清晰、稳定的权责框架。首先,应在法律层面明确数据产权归属、流转规则与使用边界,将知情同意、最小必要、目的限定等原则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规义务,特别是对生物识别、消费画像等敏感数据的处理需设定更高标准的保护要求,从而为市场主体划定明确的行为红线,稳定发展预期。
其次,面对技术快速迭代与业态持续创新的现实,需引入更具弹性的监管工具。通过在限定场景、限定群体中建立“监管沙盒”机制,允许企业在可控环境下对创新产品与服务进行试点测试。该机制通过设定测试边界、强化过程监测、建立退出与容错安排,能够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为创新预留必要空间,实现“包容审慎”与“有效监管”的动态平衡,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在数字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
最后,必须强化消费者权益的事后救济与执行威慑。应建立便捷、高效的AI消费纠纷在线处理平台,探索举证责任合理分配等适应算法特点的维权规则。对涉及数据滥用、算法歧视、隐私泄露的违法行为,需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公益诉讼、信用惩戒等手段提高违法成本,树立“零容忍”的执法导向。唯有构建覆盖事前规范、事中包容、事后严管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才能切实降低消费风险、提振消费信心,最终营造一个安全可信、促进创新、繁荣有序的数字消费环境。
四、结论
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融入我国消费经济,成为驱动消费升级、释放内需潜力的核心引擎。它通过重塑供需匹配、创新消费业态、优化消费体验,为消费经济注入了新的动能。然而,技术红利背后亦潜藏着“智能鸿沟”、算法歧视、数据安全等风险。未来,应坚持创新驱动与普惠共享并重,发展与治理并重,才能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头雁”效应,推动我国消费经济迈向更加智能、高效和可持续的发展阶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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