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文学与艺术
Journal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Arts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88(P)
- ISSN:3079-9104(O)
- 期刊分类:文学艺术
-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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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体为中介:身体现象学与“气韵生动”的跨文化互释
The Body as Intermediary: A Cross-Cultural Interpretation of Body Phenomenology and Qi Yun Sheng Dong
引言
“气韵生动”作为中国传统美学的核心范畴,自南齐谢赫在《古画品录》中以“六法”之首确立其地位以来,便成为衡量艺术作品生命力与精神品格的至高准则。宗白华曾言,中国艺术的精髓在于“以宇宙人生的具体为对象,赏玩它的色相、秩序、节奏、和谐,借以窥见自我的最深心灵的反映。”而“气韵生动”正是这一精髓的凝练表达——它既关乎宇宙间流转不息的生命元气,又指向创作主体内在的精神格调,更牵连观者在审美体验中对生命律动的感知与共鸣。
然而,由于“气韵”概念的丰富性与复杂性,也因此使其对它的阐释始终面临挑战。历代论者或从宇宙本体论出发,将“气”视为化生万物的本源;或从主体修养论切入,强调“气韵”源于创作者的胸襟气度;或在技法层面稍作停留,探讨笔墨、构图如何承载“生气”。这些解读虽各有洞见,却多止于经验化的感悟与语词层面的辨析,难以回答一个关键问题:抽象的“气”如何通过创作主体的实践转化为画面的动态张力?观者又如何跨越时空,在静态的作品中重新激活“气韵”的生命感?这种对“气韵”传递机制与体验路径的模糊性,使得“气韵生动”长期被视作一种“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审美理想,既缺乏可验证的理论支撑,也难以转化为可传授的实践方法。
在此背景下,跨文化的理论对话为破解这一困境提供了新的可能。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以“身体—主体”为核心,颠覆传统身心二元论的认知框架,将身体视为“知觉的源泉”与“意义生成的场域”。在他看来,主体与世界的关联并非通过抽象意识的投射,而是经由身体的知觉活动、动作实践得以建立——身体既是物质存在,又是具有主体性的行动者,是连接内在精神与外在世界的中介。这一理论视角,恰与中国传统美学中“气”与“身体”的深层关联形成呼应:从先秦“气者,身之充也”的肉身体验,到魏晋“风姿特秀”的身体显象,“气”的流转始终与身体的感知、行动紧密纠缠。由此为理论契机,本文立足跨文化对话的视野,以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为方法论,探讨“身体—主体”在“气韵生动”境界实现过程中的中介作用。
一、从“气韵”的概念演递,探析与身体维度之关系
(一)先秦至两汉:身体作为“气”的具象化场域,使宇宙之气可感可知
“气”的概念自发端,便深植于身体的知觉经验之中,而非悬浮于形而上的虚空。南北朝刘勰提出“气韵生动”之前,“气”的概念便已然存在,魏晋以前的“气”,始终以“可感、可运、可养”的生命动能与身体紧密纠缠——《老子》言“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此处的“冲气”非抽象的宇宙法则,而是身体可感知的动态平衡:如呼吸时胸腹的张弛、气血在经络中的流转,通过“屈伸”等身体动作实现阴阳调和,使“气”成为可通过身体实践把握的生命能量。
“气”放在宇宙论中固然玄远,但在医家、道家与养生家的文本里,它首先是可呼吸、可鼓荡、可训练的肉身体验。《黄帝内经》把人体描成一张“气血经络”的循环图:呼吸的深浅、脉搏的滑涩、肌腠的松紧,无不是“气”在身体内的实时指标。《管子·内业》“气者,身之充也”,把“充盈—虚竭”的体感确立为判别“气”之盛衰的原初尺度。庄子更以“真人之息以踵”的极限想象,将宇宙之气拉回可触的脚跟。《太平经》“夫人本生混沌之气,气生精,精生神,神生明”,将“气”与“精”“神”直接勾连,通过“吐纳”“导引”等身体操作,使得宇宙元气转化为体内的“精气”,恰是“气”可“运”可“养”的身体证明。可见,先秦两汉的“气”并非悬浮在形而上高空,而是率先在脏腑、筋骨、汗孔之间开显。身体,是“气”得以被经验、被验证、被修炼的最初场域。
(二)魏晋时期:身体作为“气韵”的显象载体,使精神特质可画可感
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一书中,写到魏晋时期的第一节标题便是“人的主题”。“魏晋恰好是一个哲学重新解放,思想非常活跃、问题提出很多、收获甚为丰硕的时期。虽然在时间、广度、规模、流派上比不上先秦,但思辨哲学所达到的纯粹性和深度上,却是空前的。”魏晋“人的觉醒”推动“气韵生动”从哲学概念转向艺术原则,而这一转向的核心动力是对“内在精神气质、格调风度”的重视。这种“风度”绝非抽象的精神符号,而是通过身体的姿态、眼神、动作等具体细节自然流露,当士人阶层将生命价值从“经世致用”转向“体貌风姿”的自我彰显,身体便成为“气”的物质显象与“韵”的生成场域,为“气韵生动”从人物品藻向绘画原则的转化提供了直接依据。
《世说新语》中“人物品藻”的记载,处处可见身体对“气”的显象功能,“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其“风姿”并非单纯的躯体形态,而是骨骼清奇中透出的“清刚之气”;王羲之“飘如游云,矫若惊龙”的体态,实则是以身体的舒展与灵动,外化其内在的“疏朗之气”。这种“气与身”共生的认知,使得“气”不再是抽象的宇宙能量,能够通过颈肩的挺拔、眼神的明澈、步履的缓急等身体细节被直观感知的生命力。随之而来的“韵”,则是“气”在身体上留下的余韵与震颤。从乐论中“声外之音”的概念,转化为人物身体举止的“言外之意”——如王徽之雪夜访戴“造门不前而返”的任诞行止,其“韵”不在行为本身,而在转身离去时衣袖带起的风、步履踏碎的雪声中,那种超越具体动作的精神回响,“气”在身体上流动后留下的“意义涟漪”。也正是在这种对“身体显象气韵”的认知下,催生了绘画领域中的“气韵生动”理论。
顾恺之画裴楷“颊上益三毛”而“神明殊胜”,通过添加脸颊的细微肌肉起伏的身体细节,激活人物内在的“俊朗之气”。《洛神赋图》中洛神“凌波微步”的裙摆飘举幅度,成为“气”的流动速度在画面上的转译。曹丕“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的论述,更是将这种“身体显象”逻辑延伸至文艺创作,将清与浊作为“气”的两种形态,“体”(身体特质)作为显象的依据,与绘画领域的“气韵生动”形成呼应,共同印证了魏晋时期“身体作为气韵显象载体”的普遍性。
身体作为“气韵”的显象载体,既让抽象的精神特质获得了可画的视觉形态,又让观者得以通过激活自身的身体知觉,通过联想画中人物的动态,完成对“气韵”的审美体验——这既为“气韵生动”成为中国美学核心原则提供了身体维度的实践基础,也为梅洛-庞蒂“身体是知觉的源泉”理论提供了跨越时空的例证。
二、本体论层面的对照:以身体载“气”,达到“韵”的意义升华
梅洛-庞蒂强调身体在创作中的重要性。他认为,创作主体是有身体的存在,身体是知觉的源泉。“知觉”作为意识的一种特殊形态,具有比“意识”更基础的地位。例如:当我们看到一个物体时,我们不仅仅接收到了物体的视觉信息,还通过身体的运动、触觉等多种感知的方式,对物体的形状、质地、位置等进行综合感知从而构建出对物体完整的认识。这种从“知觉”到“意识”的过程,不是通过智性的假定,而是通过实践来实现的,知觉是行为实践的基础,行为实践反作用又推动了意识的形成。《知觉现象学》一书中,梅洛-庞蒂对笛卡尔仅仅将身体视为一种被动的物质客体,而将心灵看作是独立于身体的、纯粹的精神实体,对这个困扰哲学家几百年的身心二元论理论框架进行批判,得出了他核心的哲学思想之一“身体—主体”概念。梅洛-庞蒂的“身体”不单指躯体,还指意识和心灵及二者存在的境域,身体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物质载体,而是具有主体性的存在。
在中国传统艺术精神“道、气、心、舞、悟、和”六字中,“气”是具有“生命性”的存在,“气”在艺术作品中是形式的体现,更是人物内在生命力与精神境界的深刻映射,它贯穿于艺术创作与欣赏的全过程,作为连接艺术家与观者情感与思想的重要纽带。当我们进行感知活动时,并不是心灵在孤立地感知,而是身体与心灵的共同参与。创作主体是有身体的存在,身体是知觉的源泉,创作者通过身体与世界互动,凭借身体的动作与感官体验进行创作,这种身体性使得创作主体能够与创作对象建立深刻的联系,从而赋予作品以生命力。
在中国画中,画家通过身体动作与感官体验与自然建立联系,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气”作为生命力的象征,正是通过画家以身体为媒介,借助笔墨运用、构图布局和艺术表现,将“气”融入作品,贯穿于艺术作品始终,使作品充满动感与生机。唐代书法家张旭以“狂草”著称,其作品如《古诗四帖》通过身体大幅度的挥洒动作,将“气”灌注于笔墨线条的疾徐、顿挫中。这种“以身体道”的创作方式,使线条不仅是视觉形式,更是身体运动轨迹的物化,“气”与“韵”的流动。梅洛-庞蒂强调身体是“我能”(je peux)的行动主体,张旭的狂草正是通过身体的“动势”实现“气韵”的在场。
再如徐渭的《墨葡萄图》,徐渭在创作这幅画时运用大笔泼墨的手法,这种手法需要画家的身体动作与画面紧密结合。他的笔触豪放不羁,墨色浓淡相间,体现着画家身体的动态性和力量感。在观者进行知觉体验时,首先会被画面中葡萄的生动形态所吸引,葡萄的形状、墨色的浓淡变化以及枝叶的交错,通过视觉知觉传达出一种蓬勃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不仅仅是葡萄本身的,更是画家通过身体动作和知觉体验赋予画面的“气韵”。画面中的葡萄虽然看似随意泼洒,但实际上每一笔都充满了节奏和动感,是画家通过身体的动作,将内在的情感和生命力注入画面的体现,正因如此,才使观者感受到了“气韵生动”的效果。
无论是梅洛-庞蒂的“身体—主体”,还是中国传统的“以身体载气”,在本体论层面都共享着一个核心洞见——身体绝非被动的物质载体,而是主动的“意义生成场”。梅洛-庞蒂通过批判身心二元论,揭示“身体—主体”在知觉与创作中“既感知又创造”的双重性。中国传统美学则通过“气”的流转,阐明身体作为宇宙生命力的精神主体到作品气韵的转化中介。二者虽用词不同,却共同指向一个观点:艺术的“气韵生动”,本质上是“身体—主体”与世界互动的“生命显象”——它既不在纯粹的精神领域,也不在纯粹的物质领域,而在身体知觉与动作实践的动态过程中生成、显现、传递。
当跳出“精神决定论”或“技法决定论”的窠臼,转而关注创作与欣赏中的“身体性”,便能更清晰地发现,“气”的流转,是身体知觉的流转;“韵”的余味,是身体动作的余势;而“生动”,则是“身体—主体”与世界在知觉层面达成的深刻共鸣。
三、通过“身体”与世界的互动实现“生动”
梅洛-庞蒂在提出“身体—主体”哲学层面的概念后,采用“身体图式”描述身体如何在世界中存在和行动,阐明作为意义纽结的己身所具有的独特的整体性和统一性结构,属具体的操作性概念,一种动态的结构。“身体图式”以胡塞尔的理论为基础并加以改造,建构起人与世界、人与他者以及人与主体之间的身体现象学,用身心合一取代意识意向,被视为“我的身体在世界上存在的方式”。梅洛-庞蒂指出,空间并不仅仅是一个物理上可以堆积物体的广延,运动也不仅仅是身体某一部分从一点到另一点的位移。“身体图式根据对有机体计划的价值,主动地把存在着的身体各部分联合起来——确切地说,它表示我的身体在某种实际的或可能的任务下向我们呈现的姿态。”身体图式具有综合身体各部分的能力,使我们能够自然地感知和行动。
身体图式作为一种整合身体各部分功能的动态机制,通过不断的投射功能生成意义,使身体能够作为一个整体,朝向某种任务或处境,自然地感知和行动,这种“整体性”概念以身体与世界的不可分割性为前提。如画家在创作时,身体图式通过长期的实践和经验积累,已将画布的空间、笔触的节奏、色彩的运用等内化为一种动态的动力机制,以至画家在下笔时无需过度思考,通过身体与画布的互动,便可自然地生成意义,创作的过程可理解为是画家对自然的观察与描绘,是画家身体与自然之间的一种对话和共鸣。画家正是通过自己的身体感知,将自然的“气”内化为自己的情感和意象,再通过笔墨外化为画面上的艺术形式,使画作成为身体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结晶。
明代画家吴伟的《江山渔乐图》以粗犷的线条勾勒山石、渔舟,通过手腕的提按与笔锋的翻转,使线条兼具力度与韵律。这种“骨法用笔”不仅是技法的体现,更是身体与工具(毛笔)、材料(宣纸)互动的结果。线条的“生命力”源自画家身体对笔力的控制与释放,与梅洛-庞蒂所言“身体图式”的动态整合性不谋而合。在欣赏荆浩的《匡庐图》时,画面气势恢宏,笔墨浓淡相宜,生动地展现了山水的雄伟与灵秀。画家通过心随笔运,将自然山水的“气”融入画中,使画面充满了生机和动感,让观者能够感受到山水的磅礴气势和内在精神。荆浩《笔法记》中提到“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即说明如何通过身体的感知和表达,将自然的动态转化为艺术的形式。
中国文人画中的“逸笔草草”也并非形式残缺,而是通过身体放松实现“气”的自然流露。传统绘画理论“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皆在强调画家从自然中汲取灵感,同时结合自身的内心感悟进行创作的路径。通过画家的身体为桥梁,将外在的自然景观和内在的心灵世界通过身体的运笔和构图等动作结合起来,创造出具有独特艺术价值的作品,实现身体图式的动态性和创造性。宋代画家倪瓒的作品《六君子》,通过拟人化的自然对象传达出修身和追求自我价值的身体美学主题。倪瓒在创作时,身体图式使他能够将自然景观中的树木转化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君子”,并通过笔墨的运用将自身的感悟与自然的意象融合。这种创作过程并非简单的自然再现,是画家通过身体与自然的互动,将自然景观内化为心灵世界的表达。
从“以气取韵”的创作手法,到“韵中有气”的艺术境界。艺术作品中“气”与“韵”的融合共同作用于画面,赋予其“动”的特质,即“气韵”生“动”。这种“动”并非单纯的物理运动,而是通过“气”与“韵”的相互作用,以形象与意义的统一体——作者的身体为中介,在视觉与精神层面呈现出的一种生动、鲜活且富有生命力的艺术效果,从而成为衡量艺术作品审美价值的重要标准。
四、结语
回溯“气韵生动”的千年流转,从谢赫提出的品画准则,到后世文人画中“逸气”的精神追求,其核心始终萦绕着一个追问:流动于宇宙、灌注于笔墨、激荡于心灵的“气”,究竟如何被感知、被传递?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理论视域或许可作为一个破解谜题的方式。“气”既非纯粹的物质,也非抽象的精神,而是在创作者的身体感知与动作实践中获得形态,是“气”借身体奔涌的轨迹。
当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与中国传统美学中的“气韵生动”相遇,我们所见证的并非两种思想的简单嫁接,而是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通过以“身体”为根基能够挣脱对“气韵”的玄虚想象,同时也使得西方现象学在东方美学的映照下,显露出更温润的人文肌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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