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太人文与艺术
Asia-Pacific Humanities and Arts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29(P)
- ISSN:3079-9554(O)
- 期刊分类:文学艺术
-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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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期至80年代外国音乐美学理论综述
A Review of Foreign Music Aesthetics Theories from the Mid-20th Century to the 1980s
引言
本综述基于20世纪中期至80年代日本、美国、英国、西德、苏联五国九篇音乐美学辞书条目研读成果,系统梳理学科定义、核心论题、历史脉络及跨文化差异,揭示理论多元性与内在张力,为音乐美学研究提供综合性理论参照。所述条目涵盖日本《标准音乐辞典》《新音乐辞典》、美国《哈佛音乐辞典》《国际音乐与音乐家百科全书》、英国《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大辞典》、西德《音乐百科辞典》《里曼音乐百科辞典》《音乐的历史与现状》、苏联《音乐百科全书》等九篇权威文献,具有高度的时间跨度与地域覆盖性,确保了理论的代表性。
一、核心论题的跨文化阐释
(一)学科定义与边界的文化分野
通过对因观念意识与学术传统导致的音乐美学学科定位进行总结,呈现出显著差异:
首先,日本《标准音乐辞典》神保常彦将其划分为哲学、心理学、社会学三类型;而野村良雄的《新音乐辞典》乐语篇则强调了哲学的核心地位,将科学研究视为外围。其次,美国威利·阿佩尔《哈佛音乐辞典》1972年版聚焦“音乐美与评价标准”;玛丽恩·鲍尔《国际音乐与音乐家百科全书》1956年版在前者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至“人类音乐反应及文化心理因素”。之后,英国斯巴肖特《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大辞典》1980年版,将音乐美学定义为“音乐意义与价值的哲学”,涵盖作品性质、跨文化比较及逻辑学交叉。西德摩塞尔的《音乐百科辞典》1955年版,将其视为“音乐作用的科学”(结合心理与感官生理);1976年第12版《里曼音乐百科词典》,古尔力特提出需警惕价值相对化的发生;西德德列格1961年版音乐百科辞典——《音乐的历史与现状》,从体系与历史双重视角探讨本质。苏联1982年版《音乐百科全书》柴列德尼琴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定位为“研究音乐特殊性的哲学美学分支”,强调社会决定论与反映论。
经过对西方、苏联、日本、英国等多国条目的系统对比分析后,笔者发现:西方条目(以美国、西德为代表)普遍聚焦音乐本体的美学属性,具体表现为对音乐形式结构的文本解析、情感表达的内在涵义以及作品本身所具有的意义及哲学阐释。例如美国《哈佛音乐辞典》强调音乐美的评价标准,需要基于旋律、和声、曲式等,构成音乐文本形式要素上的逻辑自洽性;西德《音乐百科辞典》则深入探讨音乐符号与情感体验的对应关系;苏联的条目则深度融入社会结构分析,将音乐视为反映社会观念与阶级关系的文化载体,如《音乐百科全书》明确指出音乐的时间特性是“人的形式”对声音物理属性的改造,其本质在于体现社会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日本条目(以《标准音乐辞典》《新音乐辞典》为代表)则偏向基础理论的系统性整合,注重从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的多学科视角构建音乐美学的理论框架,同时保留对东方传统音乐审美经验的隐性参照。
(二)自律与他律的范式冲突
通过对比分析,在九个条目中,自律论与他律论的对立是贯穿所有条目的核心矛盾:
首先,自律论(形式主义):以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理论为核心,他主张音乐的美来自于音乐本身的形式,即乐音的运动形式,情感的表现不是音乐的内容。西德摩塞尔、美国阿佩尔支持这一观点;哈尔姆、梅尔斯曼则主张作品与情感分离,追求纯音乐结构分析;古尔力特警惕历史相对主义消解形式价值。
其次,他律论(情感美学):美国《哈佛音乐辞典》明确提到克列契玛尔视音乐为“情感语言”,通过解释学揭示情感内容;叔本华,作为唯意志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认为音乐是“意志直接体现”,其音乐美学思想认为音乐复制了理念,是意志客体化的表现,音乐中的音与理念的高低级别相对应,最低音对应于意志客体化的最低级别,而较高的音则对应于较高级别的意志客体化。苏联条目则强调音乐是社会情感的反映,内容由社会存在决定。
综上所阐述的内容,笔者经过分析后发现:西方现代美学领域,自律论占主导地位,西方现代美学理论构建和发展过程中,主要强调审美本身的独立性、自主性,实践中把审美活动看作相对自足的体系,苏联美学和浪漫主义传统有不同倾向,更倾向他律,这类美学中,审美活动常被认为和外部的社会、历史、道德等因素联系紧密,审美价值评判要靠外部的标准和条件,英国学者斯巴肖特指出,自律论和他律论的对立是“持久美学问题”。这并非是一种简单的二元对立式的选择,即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他进一步深入思考,以独特的视角和思维方式,跳出了自律与他律这种传统对立的框架,为美学研究开辟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三)音乐社会性的阐释维度
《音乐美学》中的九个条目,大致可分出两种观念意识,即受到西方思想影响的意识以及受到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影响的意识。这两种因观念意识导致的差异,分化出的音乐社会属性阐释,也体现出截然不同的形态。
首先是苏联,受其社会因素的影响,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框架,认为音乐受经济基础、阶级结构制约,而功能从实用向艺术演变。其次是西方,英国斯巴肖特提及前卫音乐与社会危机关联;西德德列格探讨教育、娱乐功能;美国鲍尔关注“合格听众”的文化修养对审美判断的影响。
总之,从整体的研究视角和分析维度来看,苏联在对音乐相关内容进行探讨和研究时,采取的是将音乐纳入整个社会结构之中的宏观分析方式。这意味着,苏联更注重从社会整体框架、社会制度、社会发展这些大方面,琢磨音乐在里面的角色、起的作用和带来的影响,西方研究音乐时不一样,更看重文化环境和个人互动的小角度,西方重点关注在具体文化背景和环境里,个人和音乐怎么互相作用、互相影响,比如音乐家或是创作者的音乐喜好是如何受到特定文化语境塑造的,音乐家又是如何通过音乐创作和表达反过来影响文化语境等。
(四)时间艺术特性的本体论探讨
《音乐美学》一书阐释了音乐的时间维度作为本质特征及其路径的多元性:在分析九个条目后,发现仅有西德、英国、苏联这三个板块的三个条目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首先,西德的德列格《音乐的历史与现状》区分“实际时间”与“直观时间”,提出音乐是“动态结构”(介于成品与过程之间)。德列格强调,音乐作为“时间艺术”,其本质在于对直观时间的塑造——通过音高、节奏、力度等手段,使听众通过联觉感受产生“动态的时间体验”,而非机械的实际时间流逝。
其次,英国的斯巴肖特《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大辞典》认为时间的展开影响结构的设计与审美的体验。最后,苏联《音乐百科全书》从本体论角度,认为时间特性是“人的形式”改造声音物理属性反映社会历史发展。
综上所述,经过前面详细的阐述以及对比之后,能够清晰地了解到:在相关的研究或者理念当中,西德不仅仅关注客观存在的时间维度,还着重去探讨主观认知下的时间概念,以及这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辩证统一关系。而英国则主要将注意力聚焦在历史演变方面,它会深入地去研究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历史事件、社会现象等是如何一步步发展和变化的,通过对历史演变的分析来探寻其中蕴含的规律和意义。苏联则把关注点集中在社会劳动的时间性上,它会着重研究社会劳动在时间层面所呈现出的各种特性,比如劳动时间的分配、劳动时间与生产效率之间的关系等,从时间的角度去深入剖析社会劳动的本质和规律。
(五)历史演进脉络的跨文化对比
沿着音乐美学的历史轨迹,不同阐释框架呈现出各自鲜明的差异性:
古代至中世纪:毕达哥拉斯数和谐论、柏拉图美育说、神学音乐观(强调宇宙论与伦理价值)。
文艺复兴至巴洛克:情感论(Affektenlehre)兴起,音乐与修辞学结合,规范情感表达。
古典至浪漫主义时期:自律与他律的对立愈发激化(汉斯立克与叔本华、瓦格纳的对立)。
20世纪:形式主义(申克)与表现主义(克列契玛尔)并存,表现主义音乐受到精神分析学说的影响,特别是弗洛伊德的理论,代表人物如勋伯格及其学生威伯恩和贝尔格,推动了音乐表现形式的革新;前卫理论(凯奇、斯托克豪森)挑战传统定义,通过实验性的音乐语言和结构,拓宽了音乐的边界;同时,苏联形成了独特的马克思主义音乐美学体系。
对比来看:西方条目呈现出线性学派更替的脉络,苏联条目则以社会形态演变为主线,凸显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框架。
二、中外核心美学观点的差异——学科定位与核心命题
通过比较音乐学的视角,审视中外音乐美学核心观点的差异,二者存在鲜明的差别。这种差别不仅源于学术传统与哲学基础的不同,更深植于各自双方截然不同的文化的内在与历史语境之中。
西方音乐美学自18世纪中叶成型以来,一直扎根在启蒙运动以来的理性主义与浪漫主义文化自觉,这点在《新格洛夫与音乐家辞典》中,能清楚看到其变化过程。这个过程中表现出很强的哲学分析和体系化特点,首先,是自律论和他律论的对立贯穿了西方音乐美学的核心部分;关于音乐美是“乐音的运动形式”、情感内容不是音乐本身还是音乐是情感、意志甚至社会意识的载体的争论,一直贯穿西方音乐美学的整个发展过程。到了20世纪以后,这个争论进一步变成音乐形式分析、阐释学、社会批判之间在方法论上的竞争。
我国古代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虽早已有《乐记》《声无哀乐论》等丰富的音乐美学思想类文献,但始终未形成如西方音乐美学这类意义上的、独立的美学学科。蔡仲德在《中国音乐美学史》中指出,中国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是“见于文献记载,表现为理论形态的音乐审美意识”,其方法多依托文献训诂与历史梳理,强调思想与伦理、社会功能的关联,而非纯粹形而上学建构。同时,虽然在历史长河中,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学派均对音乐思想提出了各自的学说,如儒家音乐思想、道家音乐思想等,但其关注的核心始终落于“音心关系”“礼乐共生”与“天人合一”等议题上。在这里音乐不被视为孤立客体,而是嵌入社会秩序、伦理教化与自然宇宙的整体之中。如“音心对映”之论,即强调音乐与内心情感的对应与调和,其价值评判往往关联于社会功用与道德境界,而非纯粹形式审美。
综上,中外核心音乐观点的差异,不仅是其核心命题与学科定位的差别,于此延伸而出的是各自社会性的不同。比如西方音乐对音乐社会性的讨论,大多围绕作品作者与听者的关系进行展开。近年来学术界关于阴性阳性这类性别话题、种族等文化历史维度的关注持续提高,如新音乐学中提到的批判论,其分析逻辑从个体创作、聆听经验出发,延伸至文化认同的分析,即语境与音乐文本的分析。相对应的中国音乐思想则始终强调音乐的社会整合与教化功能,这一点与苏联音乐思想类似这种功能论视角,将音乐美学价值与社会伦理价值紧密交织,往往服从于大众性的集体审美。
三、结论
本文通过梳理《音乐美学》的跨文化情况,看到音乐美学学科定义的文化差别、自律与他律的核心矛盾和从社会角度解释的不同方面。多种理论冲突来自学术传统和观念意识混在一起,跨文化对比给学科画出清楚理论地图。这些理论成果给电子音乐等现代做法提供历史参考,还提醒只用一个角度看问题的不足,提示了多学科交叉深入研究的重要性。跨文化对比还能看出音乐美学作为交叉学科的复杂地方,给后面研究画出清楚理论地图,帮助学生理解学科的多种研究方式和发展走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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