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太人文与艺术
Asia-Pacific Humanities and Arts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29(P)
- ISSN:3079-9554(O)
- 期刊分类:文学艺术
-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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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宗时期河西三道联防尝试的失败
The Failure of the Joint Defense Attempt of the Three Hexi Circuits during the Reign of Emperor Daizong of the Tang Dynasty
引言
河西三道联防体制是指河西节度使节制北庭、安西两道的模式。薛宗正在P.2942文书的考证基础上,根据牒状《伊西庭留后周逸构突厥煞使主,兼矫诏河已西副元帅》,认定“河已西副元帅”是唐廷在安史之乱后设置的高于河西、安西四镇、伊西北庭节度使的职位,由河西节度使杨志烈、杨休明先后兼领西北三道,以对抗吐蕃的攻势。然而“河已西副元帅”的存在与否有着极大争议,不少学者认为这一职位并不存在,认为这只是伊西庭留后周逸的矫诏自称建构出来的一个职位。关于杨预、杨志烈、杨休明的生平事迹,也有诸多争议,目前没有史料证明杨志烈、杨休明直接兼领安西四镇节度使。薛宗正所依据的史料P.2942文书牒状《伊西庭留后周逸构突厥煞使主,兼矫诏河已西副元帅》有很多校读争议,有些问题尚待讨论。要理清河西三道联防体制的脉络,就必须回顾对P.2942文书和“三杨”的已有研究,并且结合同期相关史料做深入研究。
对于P.2942文书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的王重民,王先生将此文书定名为《归义军时代瓜沙等州公文集》。其后日本学者池田温先生则将P.2942文书定名为《唐年次未详(765?)河西节度使判集》。此时的研究仅仅停留在释读文书,确定文书年代、性质层面,尚未做进一步研究应用。
唐长孺于1980年对P.2942做了更进一步研究,唐先生认为牒状《伊西庭留后周逸构突厥煞使主,兼矫诏河已西副元帅》文中的使主为杨志烈。唐先生结合《四镇节度副使右金吾大将军杨公神道碑》(以下简称《杨和碑》)和《大唐都督杨公纪德颂》碑(以下简称《杨公碑》),认定曾任伊西北庭节度使的杨预和杨志烈为同一人,伊西庭留后周逸杀害了其使主杨志烈;“河已西副元帅”为周逸矫诏自称;周逸将罪行栽赃给突厥人,实际上突厥人为突厥别种的沙陀人;文书的作者为当时的行军司马周鼎。唐先生此论断奠定了此后学界对P.2942文书研究的基本格局。然而文书中作为另一受害者的尚书与疑似不同人做判集作者的问题尚未解决。
此后有多位学者对P.2942文书发表补充和新见。安家瑶认为此文书另有一作者,即巡抚使马璘;史苇湘认为文书作者为行军司马周鼎,尚书、使主、副帅为尊称,认为被杀副帅为杨休明;陈守忠认为文书作者为杨休明;马德认为周鼎和宋衡以观察使和行军司马的名义起草牒文;杨宝玉认为使主为杨志烈,副元帅为自称,被杀副帅为杨休明,尚书为杨志烈,判集作者先后为杨志烈、杨休明、周鼎。上述学者仅限于对文书本身的考证和此时期节度使任职的变动,仅仅略微涉及到了河西地区军政体制的运行,并未做更深入的研究。
贾志刚对P.2942文书中的与军粮供给有关的判文进行了分析研究,将文书应用于对唐肃、代之际河西供军模式的研究中,认为河西模式是唐前期军费统筹统支与中唐以后多级供军制之间的过渡形式。僧海霞集中探讨了P.2942文书中有关对错用伪官衔、擅破官物、祭社广为破用等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的记录,对比原本唐律的处罚方式,认为这样的变通和当时的政治形势有关,又可说明唐律具体执行的力度与方式也会因时因事而调整。马燕云结合P.2942文书中的相关记录,对唐代健儿的衣装问题进行了探讨。目前学界利用P.2942文书和相关墓志文书,对河西军政制度和社会生活已有一定研究,但是尚未有对河西三道联防实际运行的研究,此前的相关研究亦尚未形成体系。
本文拟在诸学术前贤的基础之上,尽可能还原河西三道联防的具体实行情况与过程,完善河西地区的军政制度研究。P.2942文书作者应当是杨志烈、杨休明、周鼎,杨预和杨志烈应为一人,和杨休明先后在河西节度使任上遇害。河西“三杨”的河西兼伊西北庭节度使的身份与实际政治行为,表明此时的大唐西北确实存在河西、北庭、安西三道的联防行为,并且得到了朝廷的授任。两任节度使先后遇害和当地形势的剧变,显示出西北三道之间军政高官与军民之间的缝隙,这一缝隙最终引发河西三道联防尝试的失败。河西三道联防是河西节度使在安史之乱后朝廷对中央控制力下降的情况下,河西节度使等西北地方高官做出的应变性举措,这一模式成为了唐廷稳固西北局势的暂时方案,默许了西北节度使权限增加的行为。河西、北庭、安西的动荡局势和节度使的错误策略,导致河西三道联防最终走向失败。
一、河西三杨的生平与河西节度使的变迁
河西“三杨”最先担任节度使的是于公元759至公元760年处于伊西北庭节度使任上的杨预,《四镇节度副使右金吾大将军杨公神道碑》(《杨和碑》)记录杨和之嗣子杨预曾迁任伊西北庭都护。瓜州有一《大唐都督杨公纪德颂》碑(《杨公碑》)证实了这一点,杨和杨预父子出身河东杨氏,因军功身居一方节度使之位。在公元760年之后的史料中,完全没有杨预的后续记载,而在杨预之后担任伊西北庭节度之位的正是“三杨”之中的杨志烈。
据吐鲁番阿斯塔纳第509号墓所出《西州使衙牓》,可知宝应元年(762)五月杨志烈正在伊西北庭节度使任上,而之后杨志烈的主要事迹发生在河西节度使任上。根据《旧唐书》记载,广德元年(763)十月或十一月前后,杨志烈在河西任职节度使,遭遇吐蕃围困,得到了马璘的救援。《资治通鉴》与《新唐书》卷六《代宗纪》则记载杨志烈派兵攻打灵武,帮助唐廷镇压仆固怀恩,“此亦救京师之一奇”。然而河西士卒因此伤亡惨重,当柏文达带领士气不振的残军归来时,杨志烈却出言“此行有安京室之功,卒死何伤。”以致“士卒怨其言”。在之后吐蕃围困凉州城时,“士卒不为用”,杨志烈不得不西奔甘州,被当地沙陀人杀害,凉州城也很快失陷。
唐长孺认为,《杨和碑》中的杨某和杨预、杨志烈性格与官职履历相当贴合,薛宗正更进一步认为,杨预即杨志烈。唐代宗李豫于公元762年即位,而杨预之事迹在公元762年之后全无记载,杨志烈于公元762年之前的履历亦是全无出处,可以认为杨预因避讳唐代宗李豫改名为杨志烈,因而两人官职履历、性格高度相似。
杨预(杨志烈)出身河东,早年随杜鸿渐于公元757年于河东任职节度使,杜鸿渐作为朔方系文官担任河西节度使,河西的实际军务可能由杨预(杨志烈)管理,而此时的北庭、安西两府在封常清离任调兵镇压安史之乱后陷入混乱。据吴廷燮《唐方镇年表》记载,公元756年至公元759年,北庭、安西两府无节度使任职,杨预于公元759年任职伊西北庭节度使,应是在随杜鸿渐管理河西之时,带领河西军经略西域有功升任北庭都护,实际兼管河西、北庭两道,河西三道联防体系应是从此时开始尝试。
公元759年,杜鸿渐离任后,河西节度使由保守派吕崇贲担任,面对吐蕃来犯,只求自保其身。在唐代宗李豫于公元762年登基后,唐廷一改守势,采取对吐蕃的进取政策。杨预因此得以以时任北庭节度的身份兼领河西节度使,并且因为新帝名讳改名杨志烈。在积极进取的策略下,杨志烈(杨预)采取了对吐蕃的积极态势,表现在文书中多次向北庭、安西征兵,与吐蕃的多次战斗,最为著名的还是帮助唐廷镇压吐蕃支持的仆固怀恩叛乱。然而经历安史之乱大范围调兵之后的西域二府兵力,仅仅足以自守,不能发动进攻。在对仆固怀恩的灵武一战后,杨志烈的河西军损失惨重。杨志烈本人因为追求功业,出言不逊,不为士卒支持,最终在吐蕃进攻下节节败退,在逃奔甘州的过程中,被当地的沙陀人杀害,河西三道联防体制因此开始瓦解。
杨志烈死后,接替其职位的是“三杨”最后出场的杨休明,根据《唐故朝散大夫使持节丹州诸军事守丹州刺史充本州防御使上柱国弘农杨公墓志铭并序》(以下简称《杨乾光墓志》),杨休明出身弘农杨氏,杨志烈遇害之时,应在担任沙州刺史,可能在河西一道的中心沙洲就地接任节度使,身为文官同时出身高门,应有相当文学素养,这一点与P.2942文书大部分牒状文风相贴合。
此时的河西形势复杂,原河西兼伊西北庭节度杨志烈辖下的北庭留后周逸和甘州张环都蠢蠢欲动想要自立为节度使,同时河西还要面对吐蕃进犯。杨休明为募集兵力,前往北庭、安西征兵,被伊西北庭留后周逸所害。周逸将罪责栽赃到突厥别种沙陀人,矫诏自称为河已西副元帅,并且与仆固怀恩相勾结,妄图接手杨志烈此前的势力范围。
然而无论是河西还是北庭,都有相当一部分忠于唐室的杨志烈旧部,在河西,行军司马周鼎撰写牒状讨伐周逸,在北庭,杨志烈旧部粟特人曹令忠(后赐姓李元忠)带领旧部将士逃奔河西状告周逸。这一事件为《大唐故伊西庭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刑部尚书宁塞郡王李公神道碑》(以下简称《李元忠神道碑》)所记载。此后曹令忠带领河西军镇压周逸叛乱,因功升任伊西北庭节度使,周鼎于河西平息张环叛乱,升任河西节度使,坚守沙洲,此后河西、北庭分属两节度,河西三道联防的尝试失败。
二、河西三道联防体制的探索
(一)杨氏家族的活动
河西、北庭、安西三道在唐肃宗、代宗时代出现不少杨姓将领,尽管出身各不相同,并且可能并无太多直系亲属关系,但是如为杨预之父杨和撰写碑文的名相杨炎所说“听于祖宗,服于祖业”,尽管诸杨姓将领只存在缥缈的同姓简单关系,但这足以成为联系在河西、北庭的诸杨姓将领官僚的纽带,令其坚守“祖业”。
而河西三道联防的关键人物杨志烈(杨预)和杨休明,可能正是凭借着这么一层纽带,以及家族影响力,在河西、北庭活动,维持三道之间的联系与协防。《杨和碑》记载杨预之父杨和曾征战西北,杨预(杨志烈)能够兼领河西、北庭二道可能也借助了其父的影响力,尽管杨预父子出身河东,但长期的经营使其在大唐西北成为一大实力派,因此曾经短暂随河西节度吕崇贲任职河西的杨炎才会为杨和写碑。而为“祖业”写碑的杨炎尽管可能与杨预并无血缘之亲,但这一行为无疑凝聚了河西当地的杨氏官僚,巩固了诸杨在当地的势力。
而出身弘农杨氏的杨休明家族,更是与多个地方高门世家有着联姻关系,借此提升影响力。根据《杨乾光墓志》记载,杨休明之子杨焠之妻出自绛郡李氏,为明州刺史李崟之女。杨休明之孙杨乾光的妻子是天平军节度使乌重胤之女,亦是名将之后,在杨乾光任天平军节度推官时被乌重胤直接看中招婿。杨干光的长女也嫁给了陇西李氏。《杨氏墓志》中的杨休明之女杨氏,也是嫁给了出身河南元氏的右领军卫大将军元差莱,元氏也是名门。由此可推测,杨氏家族或许可能会借助家族联姻增强自己在官场以及河西当地的影响力。
(二)唐廷和河西高级官员的运作
在河西地区频遭变故之时,唐廷对河西地区的政策也在悄然地随之改变。在安史之乱之后,唐廷调集西域兵力,集中全国精锐,全力平叛。在此形势下唐廷对西北边陲的控制力急剧下降,安西节度一职甚至数年空缺,可见唐廷已无力经略西域,只得对吐蕃保持守势。因而唐肃宗时期任用了吕崇贲这样的保守派担任河西节度使。
然而唐代宗登基之后,力求对西北积极进取,至少不采取消极守势,然而唐廷又无力下场经营西域。在此情形下,具有既有实绩又有地方影响力的地方实力派杨志烈因此登上河西的历史舞台。和曾兼任安西、北庭两道节度的封常清不同,封常清担负着中央在西域积极进取的任务,有着充足的中原资源支持。而杨志烈(杨预)是靠着自身影响力和能力在西域打出节度使之位的,中原处在守势,无力支援西域,显然此时的杨志烈尽管资源较少,但是其活动权限和自由度较大。杨志烈本人想借助西域之兵建功立业,唐廷方面也乐见其成,让杨志烈积极进取分散吐蕃的注意力,至少能为大唐保住西陲之地。此时河西三道联防就在河西地方大将的进取和中央的变通默许下开始尝试。
杨志烈主持的河西三道联防在前期维持着良好成效,守住了吐蕃的几次攻势,并且成功地稳住了当时安西、北庭的混乱形势。然而在仆固怀恩叛乱之后,杨志烈一转守势,想要以西域之兵进攻仆固怀恩。这一举动明显破坏了之前的战略平衡,不仅没有起到“此亦救京师之一奇”的作用,反而甚至惹火烧身,河西从只是分散吐蕃兵力的定位转变为了吐蕃进攻的前线。而此时的杨志烈在形势逆转下仍意图进取,引发其与部下的不和,杨志烈治下的河西三道联防开始将帅不和,各道之间的裂隙也开始形成。然而此时的唐廷因为镇压叛乱,消息不通,对此毫无作为。
杨志烈在兵败逃亡途中被当地人杀害后,河西三道形成了两大权力中心,一是当初杨志烈迁任河西的北庭留后周逸,二是河西中心沙洲的杨休明,此时还有因为反对杨志烈政策的当地沙陀人和意图自立的甘州刺史张环。这些势力曾经凝聚在杨志烈河西三道联防体系中,这是因为杨志烈兵败身亡而发生分裂。杨休明作为弘农杨氏出身的当地大员,同时是河西辖区中心的一州刺史,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杨志烈的继任者,这可能得到了当地杨氏、地方官员乃至唐廷的支持。而杨休明也按照惯例,前往安西、北庭调兵回救吐蕃进攻下的河西。
然而伊西北庭留后周逸却杀害了前来调兵的杨休明,可能是出于旧部争权,妄图接手杨志烈全部势力,但杨志烈进取政策下导致的北庭分裂因素也不可忽视,这批分裂势力联合吐蕃支持周逸杀节度自立。至此,河西三道联防瓦解的形势已不可逆转。
在河西的行军司马周鼎暂时接管了河西,声讨叛变的周逸,但并没有同时兼领伊西北庭。而是选择了支持伊西北庭当地反对周逸作乱的曹令忠。曹令忠携部下逃奔河西,提供了周逸矫诏作乱的证据,借河西兵平定周逸之乱。此后周鼎、曹令忠各领河西、北庭节度使之位,两地之间虽有调兵合作,但不复此前同属一将,统筹调度的情形,而长期被吐蕃阻隔,消息不通的唐廷直到数年后才得知消息,承认既成事实,给周、曹二人节度使之位。
三、艰难时局下联防探索的失败
(一)河西辖区内的自保
河西三道联防的核心地区在于河西节度使一道。在具体的行政管理中,我们可以发现在河西地区,存在着官员自保其身,互不合作的情况。平时可以进行的物资调度救援,在吐蕃来犯的动荡局势下,因为官员自扫门前雪,而难以推行。
河西节度使退出凉州后,河西地方无疑要出现混乱,由于东归无望,上层官僚纷纷西逃。体现在文书《朱都护请放家口向西并勒男及女解(婿)送》中:
人为邦本,本固邦宁,时属艰难,所在防捍,稍有摇动,谁不流离,朱都护久典军州,饱谙边务。何自封植,挠紊纪纲,进退由衷,是非在我,老亲少女,或任迁居,爱犁令男,无凭弃职,奴婢量事发遣,奏様不可东西,殉节伫冀忘家、临难终期奉国,将子无努,义不缘私。
文书用谴责和劝诫的口吻,允许了朱都护的请求家人西迁避难的需求。官员们的纷纷西迁展现出在动荡的局势下,河西官员们普遍存在独善其身,只求自保的心态,这影响到了河西三道的联防管理。这种不得已的同意显示出此时节度使对下层管理的无力。
广德元年(763)甘州已经成为抗蕃前线,军需急迫,只能向西面的肃州求索,而肃州又储备不丰,刺史为了自保,不太愿意支援甘州。在《肃州请闭不许甘州交易》中:
邻德不孤,大义斯在。边城克守,小利须通。岂准甘肃比州,抑亦人烟接武,见危自可奔效,闭罹岂曰能贤。商贾往来,请无壅塞、粟麦交易,自合通流,准状仍膀军州,切勒提搦、少有宽许、当按刑书。
《判集》用苦口婆心的语言向肃州方面进行说服,使用“岂唯唇亡齿寒,或虑芝焚蕙叹”的比喻来说明支援甘州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提醒“甘州切须搏节,不可专恃近邻。”但不久肃州方面甚至停止了对甘州的贸易。在自保心态的影响下,三道联防的中心,河西地区都做不到各地联合互助。
河西节度使西迁,带着从凉州随镇西移的大量军政人员和宁寇、赤亭等军的残兵败将,给沙州增加了很多人口,甘州陷落,建康军余部也撤到沙州。《关东兵马使请加米》判文中批道:
兵健粮储,各合自备,广为费用,尽即请支。凡在所由,曾无愧色。以此从政、岂不内惭?抚状可明,良增叹惋、交见辛苦,略有支持。皆出沙州,又预办脚,官私勤力,薄得沾儒(濡)。兵健无知,更有求诉,所由信任,频为申论。如此效官颇知识理。不能违众,今又量加。
为了养活这些人,节度使贸然下令向沙州农民“亩别税四升,”作为开源,这种作法正如判词中所说:“使车无信,实亏经久之谋。”河西节度使的另一项重要政策就是节流;力争“费用约俭”首先从节度使、军州作起,
然而节度使要推行的积攒各地物资的政策受到了下层机构的拖拉因循的影响。说的是要对沙州兵健“优怜”实际又拿不出东西,沙州后方的士卒比甘州前线的兵健的状况也好不了多少。官员们的效率低下严重影响到了三道联防的力量。在《沙州地税耆寿诉称不济,军州请加税四升》中:
艰难之时,仓廪虚竭,者寿计料,雅合权宜,亩别税四升,计亦不损百姓,兼之官吏、各据田苗,立限征收,并须戮力。
无论是在甘州还是沙州,在动荡局势下的军民们并不相信官员们积攒物资对抗吐蕃的政策,而官员们在动乱中只求自保,甚至趁乱积攒财富的行为加剧了这种不信任,于是河西地区军官与军民之间的裂隙不断加深,理想状态下的河西三道,官员、军民和各族之间的联合变得难以实现。
(二)三道联防的裂隙
在三道中心的河西地区存在效率低下,官员各自自保的情况下,三道联防的另外两道安西、北庭自然也会受其影响。同时因为三道地位不平等和官员争权的行为,三道之间的离心力越来越强。在《张壤诈称节度》中:
张使君性本凶荒、志非忠谨、有正卯之五盗,无日砷之一心。潜措异端、公然纵逆。伪立符勃,矫授旄麾,动摇军州,结托戎狄,恣行险勃,妄有觊觎。文牒太半死人,虚诳辄求进马。论情巨蠹,在法难容。牒张判官与关东兵马使对、推问得实,状具申仍所在收禁讫报,管内官吏,尽是贤良,无混淄渑,须明逆顺,细宜详审、勿陷刑名,甘州臣寮,尤须择地,傥被尘点。不得怨人,如到覆亡,卒难迴避,各求生路,无事守株。
在杨志烈死后,河西三道出现各式官员拥兵自保,甚至妄图自立为节度使的情形。文书中的张环便是如此,诈称自己为节度使,控制周边府州的实际权力,积攒军力物资妄图坐地为王。前文所说的周逸也是北庭地区妄图自立的代表人物。
在杨志烈发动对仆固怀恩的进攻后,河西三道将士、民众对杨志烈的进取政策多有不满,如以上的文书所示,西域有限的资源愈发匮乏。原本忠于杨志烈的当地沙陀人、三道将士、民众逐渐背离杨志烈,并为有心争权的部将所利用,在西域的持续动乱中,矛盾被不断放大。首先是沙陀的离心直接导致了杨志烈本人遇害。其次是杨志烈本人死后,河西已无能够主持大局凝聚三道的人物,无论是周逸还是杨休明都做不到这一点,因此产生了张环自立、周逸杀主等连环事件。最终周鼎顺应形势,支持胡人身份的曹令忠凝聚北庭当地胡汉军民统领北庭,北庭、河西各自为政的格局被确定下来。
四、结语
P.2942文书展现了相当多的唐代宗时期河西军政史料。尽管学界对释文、定年、作者、死者有着诸多争议,但其或多或少也印证了传世文献的史料真实性。在文书与文献的互相考证下,有赖于诸位前贤的努力,我们能大致明白历任河西节度使的变迁,和当时时局艰难的情况,不过具体的年份仍需进一步考证。
学界对《伊西庭留后周逸构突厥煞使主,兼矫诏河已西副元帅》的考证,为我们揭示出了安史之乱后河西时局艰难,内忧外患的图景。在河已西副元帅一词上,学界提出河西、北庭、安西三道联防体制。副元帅一职的确是此时唐朝给与节度使节制一方权力的常见举措,但在河西未见此例,也无其他史料实证。河已西副元帅或许可改为河西兼伊西庭节度使。
即使是河西兼伊西庭,从前贤的考证中我们也可得知,它是地方军将的临时应变措施,并得到了实力大降的朝廷的认可。可以说它是唐廷基于形势不得不为之的临时举措,虽然可以说他确实可以认为是朝廷的主观意愿(就像朝廷对郭子仪等人的任命),但不能称之为制度,应当称之为尝试,尝试的主体应当为行将不得不与中央断绝联系的河西节度使。
文书的最后,伊西庭留后周逸杀使主一事,以及文书在其他部分中像甘州、肃州之间的诉状,体现出河西与伊西庭地方诸将在大难来临之时不断弥生的裂痕。因为意见不合与权力斗争,使主最终被杀,杨休明后再无河西兼伊西庭节度使一职,这印证了河西兼伊西庭节度使只是出于应对危局的目的而设,缺乏三道联合的现实基础。因此行军司马周鼎接任河西节度使后,选择恭请朝廷选用另一留后,知事北庭。短短几年三道联防的尝试便最终失败了。
文书中关于节度使的判决,反映了当时节度使尚处在中央节制到节度使节制一方的过程。文书大多是节度使最终判决,但在节度使人事安排的关键问题上,牒状的最后依旧有着“仍请奏录”,听从中央最后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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