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来教育探索
Exploration of Future Education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37(P)
- ISSN:3079-9511(O)
- 期刊分类:教育科学
-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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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义利观及其当代德育价值
The View of Righteousness and Profit in Mozi and Its Contemporary Moral Education Value
引言
“义”与“利”之间的关系问题,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讨论的一个重要议题。墨子作为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其思想体系以“兼爱”“非攻”“尚贤”等为核心,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义利观。墨子将“利”视为社会公共利益的表现,将“义”视为实现这一利益的道德准则,强调义利统一。本文旨在梳理《墨子》中的义利观,分析其思想内涵,并探讨其对于当代中学德育的现实意义与价值,以期为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思想的现代转化提供理论参考。
一、《墨子》中的义利观
(一)关于利的观点
墨子的道德学说具有功利主义倾向,他将全社会的利益作为道德的标准。墨子的许多主张,如兼爱、非攻、节用都是将“利”作为论述的出发点的。
墨子主张“兼爱”,强调“兼相爱”与“交相利”的统一,把“相爱”与“相利”放在并列的位置。《法仪》认为,治理的法度应当以“天之所欲”为标准,而“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因此人应当做相互有利的事,而不应当做相互侵害的事。《法仪》进一步引述古代圣王的事迹来论证“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这一观点。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兼爱天下之百姓”,给人们的利益多,所以得到天的赐福,成为天下诸侯侍奉的天子;而夏桀、商纣王、周幽王、周厉王这样的暴君,对人们的侵害多,所以丢掉了政权,还要受到后世的责骂。
《兼爱中》《兼爱下》提出,仁人处理政事,一定要增进天下的利益,这是将天下的“利”作为理政的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需要使天下人兼相爱。假如人与人不相爱,人人只爱自己而不爱他人,就会侵害他人而为自己谋取利益。如果人人相爱相利,那么增进别人利益的人,别人也会跟着增进他的利益,在相互利好的过程中增进整个社会的利益。因此墨子认为“天下之大利”的来源就是“兼(爱)”。
墨子反对没有切实利益的浪费行为,提出了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统治者减少建筑、军事、丧葬等方面过度的花费,有利于节省民力,保障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促进人口再生产,有利于人民利益和国家富裕,符合墨子所提倡的“圣王之道”。墨子尤其反对儒家所主张的厚葬久丧,认为这会耽误社会生产,并不是“圣王之道”。
(二)关于义的观点
《天志上》《天志中》认为“义”符合天的意志,天是“义”的本源;统治者想要行仁义之事,为百姓谋利,就必须顺应天的意志。
《非攻下》主张将“义”作为智者为天下考虑的标准,“必顺虑其义,而后为之行”。
《尚贤上》主张将“义”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认为应当“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只有统治者将“义”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才能使全国各阶层的人都争先恐后地做义事。
《尚同中》《尚同下》强调了统一“义”的重要性。墨子假想,在古代人类刚刚诞生时,天下之人各有各的“义”,因此会相互非难,缺乏秩序。由此人们才需要选择“贤良圣知辩慧之人”拥立为天子,来统一天下的“义”。
《非攻上》指出,“义”不仅蕴含于个人与个人的关系之中,也蕴含于国与国的关系之中。墨子坚决反对一切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对当时一些美化侵略战争、是非不分的风气进行了严厉的批判。
(三)关于义利关系的观点
在墨子的义利观中,“义”与“利”并不是相互对立,而是相互统一的。《非攻下》提出:“今天下之所誉善者,其说将何哉?……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这就是说,天下所称赞的善事,是因为它符合鬼神和人民的利益才被称赞。
墨子主张“非攻”,批判侵略战争,不仅指出侵略战争是“不义”的,更从战争有损于“利”这一点出发去论证侵略战争的非正义性。《非攻中》指出了战争所导致的军事物资、军事人员的直接损失,通过破坏农业、手工业生产所造成的间接损失以及“鬼神之丧其主后”这样的精神、宗教方面的损失。侵略战争正因为不符合人民的利益,所以才是不“义”的行为。与之相对地,墨子认为统治者可以用这些本来用于战争的资源去行“义”的事,比如援助弱小的国家,解救危难的人民,改变“攻伐”的国策而转为治理建设自己的国家,这样带给天下的利益“不可胜数”,才能“以义名立于天下”。
二、《墨子》义利观的当代德育价值
中学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当前中学德育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社会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学生在道德认知上容易产生困惑;另一方面,传统德育往往偏重道德说教,忽视了学生的现实利益诉求,导致道德教育与现实生活脱节。《墨子》义利观以其独特的“义利统一”思想,为破解这些困境提供了有益启示。墨子主张“义”与“利”并非对立,而是相互统一、互为前提的,这一思想对于引导中学生正确认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在实践中养成良好品德,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破解“义利对立”的思维定势,树立正确的义利观
在当代中学生的道德教育中,一个普遍存在的认知困境是将“义”与“利”截然对立。受传统观念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等思想的影响,有些学生潜意识中认为追求利益就是道德低下的表现,而讲求道德则意味着要完全放弃对自身利益的考量。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使得道德教育在实践中常常陷入尴尬境地:一方面,教师强调奉献精神、理想信念;另一方面,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又不可避免地面临各种利益考量,二者之间的张力容易导致学生对道德教育产生疏离感甚至逆反心理。
《墨子》义利观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它打破了这种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墨子明确指出,“义”与“利”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统一的。在墨子看来,天下的大利恰恰来源于每个个人“交相利”,个人增进他人利益的行为最终也会反过来促进自身利益,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一思想对于当代中学德育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教师不必刻意回避学生对于自身利益的现实关切,而是可以引导学生认识到,真正的“义”并不是对“利”的否定,而是对“利”的更高层次的追求。例如,当一名学生抽出时间帮助同学梳理知识、解答难题时,一方面,提问的同学弥补了自身在知识上的不足,另一方面,解答的同学则借此机会进一步巩固了自身已掌握的知识,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更取得了同伴的信任与尊重。通过在德育过程中开展这种分析,助人为乐这样的道德行为在学生眼中不再是抽象的、遥不可及的道德说教,而是成为与学生的现实生活紧密相连的、可以为学生理解的自觉的行为选择。
(二)以“兼相爱”化解自我中心的道德困境
当代中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容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模式。同时,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意识的强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学生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在尊重个体合理利益的同时,引导学生超越狭隘的自我中心,是中学德育面临的重要课题。
墨子“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独特的思想资源。墨子认为,人人只爱自己而不爱他人,就会相互侵害;而如果人人相爱相利,那么增进别人利益的人,别人也会反过来增进他的利益,在相互利好的过程中实现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这一思想对于中学德育的启示在于:教师可以通过具体的情境设计和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际体验中感受到“相爱相利”的真实效果。例如,在班级建设中,可以引导学生认识到,一个自私自利、只考虑个人利益的人,最终会被集体排斥,自身利益也难以实现;而一个愿意帮助他人、为集体贡献力量的人,往往也会在困难时得到他人的帮助,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这样的教育引导,学生能够逐步理解“利他”与“利己”的内在统一,从而自觉地将个人利益的实现建立在促进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基础之上。
(三)以“尚贤”“尚同”构建公平正义的班级伦理
《墨子》中的“尚贤”这一主张强调以“义”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提出“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这一思想在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和组织学生干部选拔时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学生进行民主管理、选举班干部时,有时会受到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而忽视了候选人的道德品质、责任意识等更为重要的因素。这不仅可能影响班级管理的公正性,还可能给学生传递错误的价值观。
班主任在组织学生选举班干部时,应当明确引导学生将“义”作为首要标准,需要全面考察候选人服务同学、维护集体利益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能力。班主任通过公开、公正的选拔标准与程序,可以让学生认识到,只有在班级集体事务中尽职尽责,在日常生活中时刻关心同学,在学习中积极进取成为榜样,才能取得同学们的信任和支持,才能赢得真正的尊重和认同。
同时,墨子“尚同”思想中关于统一“义”的论述,也提醒我们:班级建设需要每一位同学形成共同的规则意识。墨子指出,如果人人各有其“义”,就会相互非难,缺乏秩序。这启示我们:班集体作为一个共同体,需要通过每一个成员的充分的讨论和协商,形成全体成员共同认可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规范,这具体就落实为“班规”等形式。当这些规范真正扎根于每一位班集体成员的心中,成为共识时,学生遵守规则就不再源于外在的强制,而是源于内在的认同,形成自觉的遵守。
(四)以“非攻”精神引导良性竞争与人际和谐
墨子坚决反对一切非正义的侵略战争,这种“非攻”精神对于当代中学德育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当前,中学生之间的学业竞争日益激烈,考试排名、升学压力等因素使得同学关系有时呈现出紧张甚至对抗的状态。少部分学生为了在学业竞争、人际关系竞争中取胜,不惜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比如在背后恶意贬低他人或在考试中作弊等。这些通过破坏规则、损害他人利益来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与墨子所说的“攻”有共通之处。
墨子“非攻”思想的精髓在于,它不仅从道义上批判了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是“不义”的,更从“利”的角度揭示了,这种行为最终是有损于自身利益的。我们可以借助墨子分析“攻”的恶果的相似逻辑来分析学生之间的恶性竞争:破坏规则,损害他人利益,虽然一时间可能使自己取得竞争优势,但这种行为长期来看会破坏同学间的信任,损害自己的声誉,并且挫伤自身学习的主动性,最终使自己在人际关系上陷于孤立,在学业成绩上不增反降,得不偿失。反之,如果学生能够将竞争转化为良性的相互促进,在竞争中帮助他人、共同进步,那么每个人都能在这样的氛围中获得更好的发展。
墨子的“非攻”精神还提醒我们,德育不仅要引导学生不损害他人,更要引导学生用本来可能用于“攻”的资源去行“义”的事。墨子认为,统治者可以用原本用于战争的资源去援助弱小、治理国家,从而“以义名立于天下”。这一思想对学生的启示在于:与其把时间和精力花在与同学的恶性竞争甚至相互攻击上,不如把这些精力用于提升自己、帮助他人、建设集体。当学生将注意力从“打败别人”转向“成就自己、成全他人”时,他们不仅能够获得更好的学业成绩,更能够收获健康的人际关系和充实的精神世界。
(五)以“节用”思想培育理性消费与生态意识
当代中学生生活在物质相对充裕的时代,消费主义文化可能通过各种渠道对他们产生不良影响。盲目攀比、过度消费、浪费资源等现象在校园中时有出现。墨子“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反对没有切实利益的浪费行为,强调统治者应当减少过度花费,节省民力,保障物质资料的生产,这些思想对于培育学生的理性消费观和生态意识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
墨子的“节用”思想不是简单的节俭,而是建立在对“利”的深刻理解之上。墨子指出,过度的浪费不仅耗费物质资源,更会耽误社会生产,损害人民利益和国家富裕。这一思想逻辑可以转化为对学生进行消费教育的有效资源: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认识到,个人过度追求物质享受和盲目攀比,不仅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经济负担,还会影响自身学习、锻炼的专注性与积极性,更会消耗大量社会资源,对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压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理性消费、节约资源不是一种苦行,而是一种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都“有利”的行为选择。通过这样的教育,学生能够将“节用”从外在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内在的价值认同。
《墨子》的义利观以“兼相爱、交相利”为核心,强调“义”与“利”的统一,既注重道德行为的实际效益,又坚持以“天志”为道德本源,体现一种具有功利主义倾向又不失道德高度的伦理思想。在当代社会,《墨子》的义利观仍具有一定的德育价值:它打破了“义”“利”对立的思维定势,为破解中学德育中道德说教与现实脱节的困境提供了独特的理论资源;它以“兼爱”“尚贤”“非攻”“节用”等思想,为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竞争与合作、消费与节约等关系提供了具体的实践智慧;它以“义利统一”的核心理念,为帮助中学生在价值多元的时代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健全的道德人格提供了坚实的思想支撑。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进程中,我们应继承和发扬《墨子》义利观中的合理内容,坚持义利并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德育中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古老的思想智慧在年轻一代的精神成长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 [1] 方勇译注.墨子[M].北京:中华书局,2015.
- [2] 黄伟合.墨子的义利观[J].中国社会科学,1985(03):115-124.
- [3] 邱竹,邹顺康.墨子义利观之考辨[J].道德与文明,2010(04):8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