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管理前沿
Frontiers in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96(P)
- ISSN:3079-9090(O)
- 期刊分类:经济管理
- 出版周期:月刊
- 投稿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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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与发展战略研究
Strategi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
引言
当前,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多边贸易体制运行受阻,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全球贸易体系碎片化加剧,在此背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稳定全球经济、抵御外部风险的重要途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生效实施提升了亚太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然而,部分国家推行“印太战略”,影响东亚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不利于开展区域合作。中国与东盟地理位置相邻,经济互补性强,2002年11月,《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正式签署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自建成以来,始终是双方应对外部不确定性、深化互利合作的核心制度平台。2025年10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议定书正式签署,标志着双方经贸合作从传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领域向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等新兴领域延伸,合作层次由市场开放迈向规则对接,自贸区建设进入制度型开放新阶段。这一进程不仅契合全球经济数字化转型趋势,也为中国与东盟共同应对逆全球化风险和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供了支撑。
从现实意义来看,加快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高质量建设,有助于双边贸易投资稳步开展,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的同时,提升开放合作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自贸区3.0版与“一带一路”倡议深度协同,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高水平的自贸区合作有利于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经济与贸易支撑。
一、文献综述
国外研究大多聚焦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贸易效应与区域影响,主流观点认为自贸区显著促进了双边贸易增长,提升了区域产业链协同水平。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实施以来,关税水平大幅降低,货物贸易量扩大,通过互补形成经济合作优势。江涛等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协定显著促进了中国域内出口和中国域外进口,贸易成本是影响中国域外出口的中介变量,中国域内出口和收入水平则是影响中国域外进口的重要渠道。罗圣荣认为,CAFTA的升级建设通过优化贸易结构和引导投资导向转型升级重塑区域贸易格局,同时通过推动基础设施联通与制度规则嵌套,为区域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黄信灶等研究发现,中国—东盟自贸区通过贸易自由化提升我国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主要体现在产业链的创新能力、抗波动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提升上。部分学者侧重分析东盟各国发展差异对自贸区实施效果的制约,部分研究围绕传统贸易领域,对3.0版新增的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关注有限。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当前对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中,大部分学者更为关注其贸易效应,但是对于CAFTA3.0版本增加的新兴领域关注有限。因此,本文基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演进历程分析发展现状,并进一步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二、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演进与发展
(一)从1.0版到3.0版:CAFTA的战略转型
CAFTA1.0版(2002-2015年)核心在于关税减让,通过2002年11月4日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后续协定,建成当时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间自贸区。
关税减让作为1.0版的核心举措,力度空前且覆盖广泛,双方实施零关税的产品比例达到90%以上,涵盖了绝大多数日常消费品和工业产品,打破了双边贸易的关税壁垒,大幅降低了企业贸易成本,激发区域内贸易活力。关税减让的落地实施,直接带动了双边贸易的爆发式增长。2015年,东盟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值达到2.93万亿元,双方形成了深度绑定的贸易合作格局。随着关税壁垒的消除,中国与东盟各国的中小微企业逐步参与到双边贸易中,贸易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进一步丰富了双边贸易的内涵,为后续2.0版升级和3.0版拓展奠定了坚实的贸易基础和合作共识。
CAFTA2.0版(2015-2023年)核心在于制度型开放,通过2015年11月签署的《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实现了从货物贸易到服务投资领域的深度拓展。在货物贸易领域,优化原产地规则和海关程序,在服务贸易领域,首次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在投资领域,完善投资保护机制,引入高水平保护条款,进一步推进投资自由化。此外,2.0版还纳入经济技术合作和跨境电子商务等具有前瞻性的议题。中国—东盟自贸区实施顺利,不断惠及双方企业和人民,2020年货物贸易优惠利用率高达85%,自东盟享惠进口占中国全部享惠进口的52%。该《升级议定书》全面生效实施后,制度红利得到释放,标志着CAFTA从商品一体化逐步迈向制度整合,为后续3.0版向新兴领域拓展奠定基础。
CAFTA3.0版(2023年至今)核心在于规则共建,2023年2月,CAFTA3.0版谈判启动首轮磋商,正式开启CAFTA3.0时代。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纳入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竞争政策等新兴议题,构建起覆盖全链条的高标准制度框架。其中,数字经济作为核心新增领域,明确暂免电子传输海关关税,保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为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业态提供制度保障。在绿色经济领域,3.0版建立全面合作框架,推动双方在绿色技术研发、可持续能源合作等方面深化协作,助力区域经济绿色转型。供应链互联互通推动产品和服务自由流通,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应对供应链中断风险,缩短区域内产业链响应时间。与1.0版和2.0版相比,3.0版由互降关税向共建规则转变,通过规则对接、标准互认和机制互通巩固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协作基础,也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二)CAFTA3.0版的主要创新突破
相较于1.0版和2.0版,CAFTA3.0版的主要创新突破体现在合作理念、领域拓展、规则设计和包容发展四个方面。一是提升开放水平,3.0版在货物、服务和投资市场准入已达到较高水平开放的基础上,聚焦规则与合作领域,作出了中国和东盟各自自贸实践的最高水平承诺,明确了具体的合作领域和重点举措,为区域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二是拓展新兴领域,3.0版新增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五个领域,体现了双方积极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新兴领域合作的共同意愿和行动,特别是纳入供应链互联互通、绿色经济和消费者保护领域,成为中国和东盟自贸实践的全新突破,契合当前全球经济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趋势。三是创新规则设计,3.0版吸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立足双方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区域合作特点的规则体系。四是促进包容发展,3.0版在积极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新引擎的同时,还纳入了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通过保障企业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提升最不发达国家履约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包容发展,使中国与东盟各国企业和人民都能够从区域经济增长中受益。
从1.0版到3.0版的演进历程展现了CAFTA顺应全球经济格局变化与区域合作需求升级的逻辑,CAFTA3.0版立足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实际,以灵活性和包容性为鲜明特征,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新机遇,也为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经济秩序注入了创新活力与合作动能。
三、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地缘政治博弈抑制区域合作发展
现阶段,区域地缘政治博弈的激化导致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面临严峻的外部环境约束,“印太经济框架”已成为干扰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重要地缘政治变量。美国主导的IPEF旨在以经济安全为旗号、以经济结盟为方式,以此维护美国在印太地区的主导地位,进而遏制中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是美国寻求减少对中国的依赖、实施全球价值链与中国脱钩断链的一个替代方案。由于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合作是建立在全球和区域价值链的基础上,中间产品贸易超过双边贸易的60%,它主要来自跨国公司在中国和东盟国家投资企业之间的中间产品贸易。随着全球价值链重构和跨国公司调整区域布局,一些跨国公司可能转移产业链和供应链,中间产品贸易面临下滑风险,东盟对华出口的替代效应将持续显现,直接冲击双边经贸合作。在清洁领域,东盟能源转型需求巨大,中资企业在光伏和风电等领域已形成产业集群并承建多个标志性项目。然而,在IPEF框架下美国加大对东盟的援助与投资,使得中资企业面临激烈竞争。东盟是中资企业“走出去”的重要聚集地,东盟国家实施全球最低税规则,可能会增加少数企业的税负和成本,对中资企业税收优惠的吸引力也会减弱。IPEF的目的和理念会给亚太区域合作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影响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
(二)区域发展差距影响规则落地实施
东盟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和治理能力方面存在显著差距,这种差距会直接影响CAFTA3.0版规则的落地实施。在东盟国家中,新加坡经济实力雄厚、治理体系完善,能够快速适应并落实3.0版中的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高标准规则,而缅甸、老挝、柬埔寨等欠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单一以及监管能力不足,缺乏落实高标准规则的技术、资金和人才支撑,难以有效履约。这种规则执行的落差,不仅影响了CAFTA3.0版制度红利的全面释放,也导致区域内企业面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部分企业因规则执行不到位难以充分享受自贸区优惠政策,制约双方合作的可持续性。
(三)产业结构同质化加剧双方竞争
随着中国与东盟产业升级进程的推进,双边产业竞争日益加剧,成为制约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阻碍。一方面,东盟部分国家依托廉价劳动力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中国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高度同质化,导致双方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直接竞争,部分东盟国家为保护本土产业,出台隐性限制措施,影响中国相关产业的出口。另一方面,中国的新能源和高端制造等新兴产业进入东盟市场,会与东盟本土新兴产业形成竞争,部分东盟国家出于产业保护目的,可能会设置技术认证、市场准入等隐性壁垒,限制中国新能源产品的出口,增加中国企业的出海成本,阻碍了双方在新兴领域合作的深化,进而影响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升级。
(四)非关税壁垒日益严苛阻碍贸易发展
相较于传统关税壁垒的逐步消除,非关税壁垒逐渐成为阻碍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其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检疫标准呈现日益严苛的趋势。部分东盟国家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认证要求,对中国的出口产品设置严格的技术门槛,增加中国企业的合规成本和检测成本。此外,部分东盟国家过度提高动植物检疫标准,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进行不合理限制,导致中国农产品出口受阻,这些非关税壁垒的设置不仅影响双边贸易的顺利开展,也削弱了CAFTA3.0版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实施效果,给双方企业带来额外负担,制约了贸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四、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与发展的路径
(一)推动制度创新,降低地缘政治风险
优化原产地规则。依托CAFTA3.0版中的竞争政策和供应链互联互通条款,建立独立于IPEF之外的区域产业链标准,通过优化原产地累积规则和明确排他性利益条款,增加跨国公司将产业链迁出中国—东盟区域的成本,降低IPEF带来的断链风险。同时,进一步优化原产地证书的申领和审核等流程,提升原产地规则实施效率,让企业更便捷地享受自贸区优惠政策,增强区域市场的吸引力。
创新争端解决机制和法律机制。建立更高效的商事仲裁中心,引入调解前置程序,鼓励中国和东盟企业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减少仲裁成本,缩短纠纷解决周期,提升争端解决效率,营造公平透明的合作环境,增强企业在自贸区合作的信心。针对美国全球最低税规则及长臂管辖,利用3.0版的法律与制度合作机制,建立海外法律援助中心,为中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降低地缘政治带来的经营不确定性。
(二)加强区域合作,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设立CAFTA3.0版专项技术援助基金,重点向缅甸、老挝、柬埔寨等相对落后国家提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援助和相关技术培训,逐步推进规则的落地实施,提升其履约能力。同时,积极引导中国的政策性银行与东盟银行合作,设立专项低息贷款,降低其落实高标准规则的资金门槛,确保3.0版红利惠及所有成员国。
推动绿色标准对接。聚焦新能源汽车、光伏产品等重点领域,建立统一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和认证体系,推动绿色技术标准、环保法规对接融合,避免双重认证成本,提升双方绿色产品的全球竞争力。东盟国家拥有丰富的绿色资源,中国在新能源技术和装备制造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中国新能源企业赴东盟投资建厂,双方积极开展技术合作与产能对接,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不仅能够有效带动东盟国家产业升级,又能提升中国新能源产业供应链稳定性,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三)优化产业分工,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构建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鼓励中国新能源企业和高端制造企业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加工组装环节向越南、印尼等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东盟国家转移,在中国中西部地区保留研发与核心零部件生产,通过原产地累积规则减免关税,将产业竞争转化为区域内部的产业链协同。
建立产能合作预警机制。成立专门的产业合作委员会,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双方能够及时地掌握产品生产、库存及价格等情况,进而协调双方产业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同时,对于东盟设置的隐性壁垒,中国企业可以通过磋商进行调节,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四)聚焦互联互通,打造数字贸易新亮点
推动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合作推进5G网络、海底光缆、大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硬联通”,依托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框架,明确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标准,简化数据跨境传输审批流程,既能够保障数据与信息安全,又能够降低企业数据跨境流动成本。同时,大力加强数字规则与治理体系“软联通”,推进电子签名、电子认证跨境验证试点工作,推动数字身份互联互通,为数据跨境流动提供制度保障,打破数字贸易的数据壁垒。
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一方面,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简化跨境电商通关流程,提升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快海外仓建设,鼓励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布局智能化海外仓,完善仓储、物流、配送一体化服务,解决跨境物流时效慢、成本高等问题,提升中国商品在东盟市场的配送效率。具体而言,中国企业可以依托TikTok、Lazada等东南亚主流直播平台,与东盟本地主播合作进行直播带货,消费者线上下单后企业即时安排配送,这种模式不仅降低了企业营销成本,还可以让东盟消费者更便捷地接触到中国商品,实现中国优质商品与东盟消费市场的精准对接。未来还需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相关配套服务,规范直播行业秩序,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数字贸易新亮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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