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经济研究
Journal of New Economic Studies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416(P)
- ISSN:3079-9589(O)
- 期刊分类:经济管理
- 出版周期:月刊
- 投稿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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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建设:困境与疏解进路
New-Quality Productivity Empowering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Dilemmas and Mitigation Pathways
引言
数字乡村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方向,在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激活乡村内生潜能、优化基层治理体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先后出台《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政策文件,为乡村数字化转型构筑起坚实的制度基础。与此同时,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提出与深化,进一步强调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加快形成先进生产力质态,引导优质生产要素向乡村下沉集聚。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不仅有助于推动传统乡村发展模式迭代升级、重塑乡村产业格局,更能驱动数字乡村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深度转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走深走实。鉴于此,分析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在机理,系统审视其赋能过程中的实践困境,进而提出优化完善的实践路径,以持续释放新质生产力的赋能效能,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一、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在机理
新质生产力是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新型生产要素为支撑、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其本质特征在生产要素供给、发展目标上与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需求高度契合,能够破解乡村发展瓶颈、激活乡村发展动能。
(一)新质生产力的要素升级破解数字乡村建设生产要素短缺瓶颈
数字乡村建设面临的核心发展瓶颈是传统生产要素配置低效与新型生产要素供给不足。新质生产力的核心优势恰在于对生产力内在要素的数字化重构与能级跃升,通过数据要素渗透与智能劳动资料迭代破解要素短缺困境,从而在要素层面奠定了二者深度赋能的逻辑前提。
在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场域中,乡村生产力的数字化跃升进程存在着传统要素“存量僵化”与新型要素“增量匮乏”的交织掣肘。一方面,乡村传统生产要素呈现“低效配置”特征。劳动力持续外流致使数字技术应用主体缺位,资本投入薄弱导致数字基础设施落地受阻,土地规模化经营与数字化改造相互脱节,难以支撑数字乡村的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新型生产要素面临“供给滞后”的窘境。数据、数字技术与专业人才等核心要素供给严重不足,数据资源尚未实现规范化采集、整合与场景化应用,数字技术落地缺乏复合型人才的智力支撑,新型要素难以有效嵌入数字乡村的生产、治理与公共服务体系,无法充分满足其全面数字化转型的内在需求。新质生产力通过新型要素催生、传统要素优化、要素流动壁垒破除的全链条发力,实现各类要素协同跃升,弥补数字乡村建设的要素供给困境,为其高质量推进提供坚实要素支撑。第一,农业新质生产力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通过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动乡村农业生产数据、治理数据、服务数据的采集、整合与应用,让数据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生产要素,推动人工智能、智慧装备等前沿技术向乡村下沉,填补数字技术供给缺口,呼应数字乡村新型要素短缺痛点。第二,农业新质生产力通过技术赋能,推动乡村传统生产要素升级,通过数字技能培训,培育乡村数字人才,破解劳动力外流与数字人才短缺的双重困境;引导数字资本、社会资本向乡村倾斜,优化资本配置效率,支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技术落地;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土地规模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适配数字农业发展需求,破解传统要素低效配置难题。第三,农业新质生产力打破城乡要素流动的二元壁垒,推动数字人才、技术、数据、资本等要素向乡村双向流动,实现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破解乡村要素“引不来、留不住、用不好”的难题,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动要素升级成果转化为乡村发展动能。
(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目标与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目标同频共振
新质生产力蕴含的发展导向与数字乡村建设秉持的建设目标内在相通,二者在顶层谋划、现实推进与价值旨归层面具备高度契合的目标取向,构成相互适配、协同共进的内在发展逻辑。
在战略目标上,新质生产力与数字乡村建设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夯实农业强国根基的宏观导向中高度契合。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数据、技术、人才等新型生产要素为支撑,突破传统生产力发展的动能瓶颈,破解城乡发展不均衡、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结构性矛盾,推动生产方式向高效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全新发展动能。数字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抓手,其主要依托数字化变革重塑乡村发展格局,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通的堵点,破解乡村数字鸿沟,推动乡村产业、治理、服务等领域的系统性变革,夯实农业强国建设的基层基础。二者均以服务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总体战略为根本导向,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部署中形成同向聚力。
在实践目标上,新质生产力与数字乡村建设都以提质增效与发展动能激活为核心导向。新质生产力在乡村领域的目标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改造提升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优化乡村产业结构,激活乡村土地、人才、生态、数据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推动乡村产业从粗放式发展向集约化、精细化发展转型,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与乡村经济发展质量。数字乡村建设本质上是通过数字基建下沉、数字技术普及,推动数字技术与乡村产业、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深度融合,破解乡村生产效率低下、治理体系不完善、服务供给不足等现实困境。二者在实践层面的发力点高度契合,在乡村产业升级、要素激活、治理优化、服务提升等具体实践任务中形成协同效应,实现了实践路径的同频共振。
在价值目标上,二者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新质生产力的价值导向是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通过生产力动能革新拓宽人民的增收渠道,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发展机遇,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生产力基础。数字乡村则依托数字红利的普惠下沉,破解乡村民生领域的短板弱项,拓宽农民就业创业路径,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与综合素养,保障乡村群众平等享有现代化发展成果,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与乡风文明提升。二者均以增进民生福祉、缩小城乡贫富差距、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夯实共同富裕的民生根基为价值内核,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根本立场。
二、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
数字乡村建设正处于全面铺开、稳步推进的阶段,数字技术逐步渗透到乡村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推动乡村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实践推进过程中,受多重因素影响,新质生产力的赋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面临着技术适配不足、人才短缺、产业融合不够等问题。
(一)制度保障体系协同不畅,多元主体联动机制运行乏力
政策体系协同性较弱,削弱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效能。政策注意力是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动力,其作为顶层设计的核心载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引领、规范与保障作用。目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相关政策体系的协同性仍存在明显短板,不同部门出台的数字乡村相关政策缺乏协同性,政策目标不一致、权责划分不清晰,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第一,政策内容交叉重叠、衔接失序。针对数字乡村建设所需的技术研发、人才培育、资金支持等政策,不同部门各出其文,却未形成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实的系统性衔接。部分政策在扶持对象、补贴标准、考核指标上相互冲突,重复叠加与空白缺位并存,导致基层执行无所适从,政策资源在部门博弈中被大量消耗,难以汇聚成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整体合力。
第二,激励机制与市场化运作机制不足。一方面,政策激励机制不完善,对社会资本、科研机构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的激励力度有限,在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知识产权分配等关键环节缺乏明确规则,难以调动多元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另一方面,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健全,数字乡村建设过度依赖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面临准入门槛高、投资渠道少、回报周期长等现实障碍,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形成可持续的自我造血能力。上述问题相互交织,使得本应发挥引领、规范与保障作用的政策体系,反而因内部摩擦而效能递减,成为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落地的重要制约。
(二)数字技术场景适配能力偏弱,数实融合深度不足
数字技术场景适配能力,是指将数字技术与乡村实际生产、治理、服务等具体场景进行精准匹配、灵活适配的能力。其适配性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数字乡村建设的成效,是数字技术有效融入乡村、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提质增效的核心,决定着数字技术能否真正转化为乡村发展的动力。然而,当前数字乡村建设中存在技术适配脱离乡村实际生产场景,实用性不足的问题。部分数字技术未充分考量乡村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分散性核心特征,多以城市场景为参照,采用标准化、同质化的研发模式,难以适配乡村碎片化、多样化的生产场景——如针对山地农业、特色种养业的精准化技术供给缺失,无法满足农户差异化生产需求。最终使技术应用沦为“空中楼阁”,直接制约了数字技术与乡村场景的深度融合。
技术供给与乡村主体需求错位。农业新质生产力所驱动的数字技术在向乡村推广过程中,技术开发与投放多由外部主体主导,缺乏对乡村不同使用主体差异化需求的系统调研,呈现出“重供给、轻需求”的倾向。以老年村民为例,该群体在乡村人口中占比较高,其数字技术使用偏好简易操作、界面友好、信息呈现通俗易懂,但现有技术往往功能繁杂、交互复杂,形成了较高的使用门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规模化、智能化的生产技术需求迫切,基层治理主体则需要高效、流程简化的管理工具,而当前技术供给未能精准对接上述需求,数字技术落地后在乡村生产生活与治理场景中被闲置或流于形式,难以真正发挥实效。第三,技术设计未适配乡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现实问题。部分数字技术对网络覆盖、硬件设备、电力保障等基础条件要求较高,而乡村尤其是偏远乡村存在网络信号不稳定、硬件设施薄弱、电力供应不稳定等问题,一旦出现基础保障不足,数字技术就无法正常落地使用,进一步降低技术实用性。
(三)数字人才培育体系不完善,人力资本结构性矛盾突出
数字乡村建设是技术数字化与人才数字化的有机统一,其建设成效不仅取决于数字技术的落地部署,更依赖于乡村居民数字素养的提升和数字劳动力的支撑,人的数字化是推动数字技术扎根乡村、实现数实深度融合的关键。但从目前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来看,存在着数字劳动力总量短缺、农民数字化素养不高等问题。
当前乡村数字劳动力的规模,难以满足数字乡村建设对技术应用的实际需求。数字乡村建设要求农民同时掌握农业知识与数字信息技术,但当前乡村面临人口结构失衡、外部人才引入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乡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留守人员多为老年群体,缺乏运用数字技术参与生产、治理的能力,难以成为合格的数字劳动力;另一方面,外部数字人才由于城乡发展鸿沟向乡村流动的意愿不强,缺乏完善的人才吸引机制,导致乡村数字劳动力陷入“引不来、补不足”的困境。
农民数字素养偏低。由于数字农业典型应用案例在基层缺乏展示与传播,培训内容长期偏重理论灌输、脱离生产场景,农民缺少近距离感知数字技术增收实效的有效渠道,没有充分认识到数字技术在农业提质增效中的作用,大多仅将其看作通讯娱乐工具,缺乏主动学习数字技能的内生动力。在技能层面,农民的数字操作能力、数字交互能力普遍薄弱。相较于城市已成体系的数字化人才培养链条,乡村地区的数字化人才培育仍处于探索阶段。当前,多数县域缺乏成人数字技能的系统性培养规划,本地教育机构相关专业起步晚、课程设置不完善,培训偏重概念与政策解读,对农业生产、电商运营等实际场景的应用操作安排较少,农民难以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动手能力,不仅难以熟练运用智慧农业设备、农产品线上交易平台等生产经营类数字工具,即便面对乡村治理数字化端口、线上社保缴费等基础服务类数字平台,也存在操作不熟练、流程不掌握的问题。此外,农民的数字安全素养也普遍不足:尽管其对网络诈骗、个人信息泄漏这类风险已经具备初步防范意识,但缺乏系统的风险辨别、研判与处置能力。倘若遭遇经济损失或隐私侵害,极易对数字技术产生不信任感与规避心理,进一步削弱其运用数字技术的积极性。
(四)乡村数字新业态发育迟缓,产业融合的内生动力不足
乡村数字业态创新与三产深度融合是拓宽农业发展空间、盘活乡村本土资源的核心抓手,是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激活乡村经济增长动能的重要载体,当前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层次偏低,既制约数字技术规模化落地,也难以推动产业向高端化、高附加值方向纵深发展。
产业基础“小散弱”导致数字技术规模效应难以释放。乡村产业普遍呈现经营主体分散、生产规模偏小、土地碎片化等特征,单户农户或小型合作社无力支撑AI算法训练所需的海量同质化数据,也难以承担智能农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高昂部署成本,未能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产业集群,难以搭建规模化的数据应用场景,导致AI、工业互联网、智慧供应链等技术难以落地应用、发挥规模效应,无法通过技术赋能实现产业效率提升。
数字应用滞留于“浅层融合”阶段,未能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各地在数字新业态培育和产业融合过程中,受政策引导和示范效应影响,盲目跟风布局直播电商、乡村文旅数字平台等热门领域。虽然在流通端实现了初步触网,但却使乡村业态布局陷入了同质化的局面,没有形成对本地资源禀赋的精准挖掘和特色产业链的规划,也缺乏对智慧种养、农产品溯源、精深加工、文旅数字IP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的培育。例如,大量农产品虽有“溯源二维码”,但往往只记录产地和采摘时间,缺乏从施肥打药到物流温湿度的全生命周期数据;乡村文旅平台也仅停留在门票预订和简单导览,未能基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数字藏品、互动剧本游等具备议价能力的内容产品。由此,数字技术对乡村产业的赋能被锁定在低附加值的流通环节,既无法形成基于本地禀赋的竞争优势,也难以推动产业融合向纵深发展。
三、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进路
(一)以系统思维重塑政策协同体系,破解制度保障碎片化困境
制度保障是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为破解现有制度保障短板、充分释放赋能效能,需以系统思维为指引,重构科学高效的政策协同体系。第一,以系统思维统筹数字乡村政策制定与实施,成立跨部门协同领导小组。制定各部门政策协同指南,明确各部门的权责边界、政策衔接标准、扶持对象与补贴标准的统一规范,梳理现有政策中的交叉重叠内容,重点清理在技术研发、人才培育、资金补贴等方面标准不一、互为前置、重复叠加或空白缺位的条款。推行政策清单管理,将散落于各部门的人才培训、科技项目、基础设施、财政金融等政策精准打包、一体下达,使基层执行有据可依,最大化释放政策资源乘数效应。第二,建立全周期的动态政策协同机制。搭建常态化政策反馈渠道,定期对数字乡村建设实践进展与基层实际需求开展评估,对不符合实践需求、衔接不畅的政策及时修订完善,同时畅通基层、市场主体与群众的意见表达路径,将实践中涌现的新问题、新需求纳入政策调整范围,持续提升政策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第三,完善多元主体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引导效能。为市场主体提供实质的税收优惠与风险补偿,健全知识产权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的实施规则,对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的社会资本、科研机构给予针对性激励。例如对投资智慧农业、数字治理等周期长、风险高的项目,若达到约定绩效指标,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风险补偿,对科研机构的数字技术成果转化给予资金补贴,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收益分配比例,切实保障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科研机构的参与积极性。第四,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培育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宽投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数字技术应用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风险分担与利益分配机制,通过政府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降低社会资本投资风险,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明确政府、企业、农民等主体的利益分配比例,让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让农民共享建设成果。
(二)聚焦乡村实际需求,提升技术开发的实用性与适配度
数字技术向乡村下沉应用的过程中,技术适配性不足是核心痛点。可通过开展常态化需求调研、打造场景化应用方案、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切实提升数字技术与乡村发展的适配度。第一,强化技术的“适农性”,提高技术场景研发的匹配度。一方面,研发引导科研机构、企业聚焦乡村实际需求,加大对适配乡村场景的实用型技术的研发投入,重点突破智慧种养、简易溯源、基层治理数字化等核心技术,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推动技术供给多元化,鼓励科研机构与乡村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发适配乡村场景的技术产品;支持本土企业参与数字技术适配改造,结合本地产业特色,打造具有地域针对性的技术解决方案,同时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同时,以乡村不同主体差异化需求为核心,打破外部主体主导的单一供给模式,推动技术开发、投放与乡村用户实际需求精准对接,建立需求调研机制,组织科研机构、技术企业、基层干部组建专项调研团队,常态化深入乡村一线,系统摸排老年村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层治理主体的差异化需求,建立分类需求清单,针对不同主体需求优化技术设计。第二,强化基础设施保障,持续完善乡村网络、电力、物流等核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5G网络、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部署与覆盖。破解乡村基础设施薄弱对技术落地的制约,为技术场景适配提供硬件支撑;加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运维服务,建立“县有中心、乡有站点、村有专人”的三级运维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派驻维护、培育本地技术能手等多种方式,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快速响应、就近维修。同时,探索引入远程诊断、智能预警等运维技术手段确保技术应用持续稳定。
(三)提高农民数字素养,完善乡村人才激励体系
破解数字乡村人力困局,亟需以提升存量农民数字素养与完善增量人才激励留存双向发力。第一,强化价值宣传与典型示范。改变单一政策理论宣讲,通过树立数字农业示范村、示范农户,组织实地观摩、现场观摩、乡土能人现身说法,破除农民认知误区,使其真正认识数字技术在农业提质增收中的赋能价值,激发主动学习的内生动力。第二,完善数字教育体系。立足乡村现有存量人口资源,县级层面统筹制定农民数字素养系统性培育规划,优化本地教学与培训课程设置,压缩空泛理论讲解,加大智慧种养、农产品溯源、电商直播、线上办事等场景化实操教学比重;采用田间教学、入户指导、集中实训相结合方式,补齐农民数字操作、数字交互能力短板。对于数字化人才长期储备,需构建家校社协同共育模式:家长做好数字使用示范、管控使用时长,学校将数字素养纳入基础教育、强化 AI 应用与创新能力培养,社会着力塑造青少年数字价值观、引导其辨别网络信息并抵制不良网络行为,共同营造健康数字文化环境。第三,常态化下乡开展数字安全科普、反诈宣传与案例警示,系统讲解风险识别、信息保护、受骗处置流程,提升农民风险研判与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农民使用数字技术的意愿与信心。第四,完善乡村人才引留激励机制。建立起基本薪酬+绩效激励+人才专项津贴+成果转化分红的多元薪酬结构,设立乡村数字人才专项补贴,鼓励人才以技术入股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参与数字农业项目的收益分红;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实行柔性用人模式。对全职服务于乡村数字建设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纳入县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给予特设岗位聘任。搭建返乡人才交流平台,定期组织“乡村数字沙龙”“新农人创享会”等活动,让外部人才与本地能人、基层干部形成紧密的事业社群,在价值认同中找到扎根乡村的意义感与归属感。
(四)培育数字乡村新兴业态,激活产业融合内生动力
乡村数字新业态的蓬勃发展,离不开产业融合的纵深推进,要整合产业资源壮大规模化经营、立足本土禀赋差异化布局高附加值数字业态、强化顶层规划与政策扶持激发内生融合动力,为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破除瓶颈。
第一,整合乡村产业资源,开展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联营、村集体经济牵头抱团发展等方式,整合碎片化土地与分散经营农户,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经营主体,推动乡村产业由“小散弱” 向集约化、集群化转型。依托产业集聚搭建标准化、规模化数字应用场景,集中归集农业生产全链条数据,降低AI、智能农机、工业互联网、智慧供应链等数字技术的部署与使用成本,释放新质生产力的规模赋能效应。第二,立足本土资源禀赋差异化布局。通过政府统筹,围绕本地地理标志产品、非遗技艺、生态资源等独有禀赋,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赛道。深耕智慧种养、全链条农产品溯源、农产品精深加工数字化等高端业态,深挖非遗、乡土文化资源,开发数字藏品、沉浸式文旅体验、互动剧本游等高附加值数字内容产品,推动数字应用从浅层流通环节向生产端、加工端、价值创意端延伸。第三,加强县域层面对乡村数字产业融合的整体规划与分类指导,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对特色数字新业态、农文旅融合项目、数字化精深加工主体给予资金补贴、项目倾斜与技术帮扶。同步健全数字新业态产业链内部利益联结机制,打通生产、加工、服务、价值增值各主体间的协作纽带,通过产业共建、资源共享、收益联动、分工协作等制度化安排,构建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互补、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协同发展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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