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与社会发展
Technology Societal Progress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80-4868(P)
- ISSN:3080-4876(O)
- 期刊分类:人文社科
- 出版周期:月刊
- 投稿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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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数字治理的路径分析与优化对策研究——基于陕西省15个县域的fsQCA分析
Path Analysis and Optimization Strategies for Rural Digital Governance: Based on FsQCA Analysis of 15 Counties in Shaanxi Province
引言
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更高水平的需求不仅体现在衣食住行,也体现在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传统治理方式已无法解决新问题,亟需发展数字化治理新模式。21世纪以来,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有力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解决乡村治理面临的村民参与度不足、信息不对称、基层组织涣散等问题。
《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对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做出重要战略部署,指出要将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在近期发布的《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规划(2022—2025年)》中,将提升数字治理能力行动、打造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工程作为七大重点任务之一。以上政策的出台表明,新时代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乡村治理绩效的推动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建设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乡村治理数字化是数字治理理论在乡村治理上的应用,数字治理理论主张互联网数字技术与治理相结合。在中国的乡村,治理共同体经过了从自然共同体到政治共同体到利益共同体再到数字共同体的演变。数字共同体使数字信息技术与乡村治理的有机耦合,界定了乡村数字治理的内涵。以新制度主义的观点来看,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是一种制度的变迁过程,其实是以一种更高效率制度取代另一制度的过程。
现有研究在推进农村数字治理的基本概念、理论、发展困境和策略等方面有丰富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构建农村数字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支撑和指导。但是在实证研究方面仍存在很大缺口,对数字治理绩效的研究尚未深入广大农村地区。在研究方法上,主要关注单一案例研究和线性回归的方法研究变量之间的单一关系。基于此,本研究以陕西省15个县域为据展开实证研究,借鉴技术-组织-环境(technology_organization_environment,TOE)分析框架,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uzzy-set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fsQCA)方法,以期识别影响乡村数字治理水平的因素及其作用机理,得出什么决定了陕西省乡村数字治理绩效,并给出政策建议,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
一、研究方法及框架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使用fsQCA方法,围绕陕西省乡村数字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展开研究。原因如下:1.对乡村数字治理绩效及其影响因素的测量,无法完全通过量化数据或完全定性的方式给出,它们是一个程度的变化。2.乡村数字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并非单个独立发生作用,而是多重并发的。运用fsQCA方法可以更好地研究陕西省不同县域乡村数字治理绩效的路径组合,探索乡村数字治理的最佳方案。3.已有学者运用fsQCA的方法研究政务大数据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政府公共卫生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等,这表明fsQCA方法在研究政府绩效和数字治理方面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度。
(二)研究框架
乡村数字治理的影响因素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纳入系统化和整体化的研究框架。不仅要探讨信息技术的影响,更要探讨多种因素是如何组合起来影响结果的。在众多研究乡村治理绩效或其他绩效的影响因素的文章中,一种基于技术应用情境的综合性分析框架——TOE应用较为广泛。Tornatizky 和 Fleischer 两位学者最早提出TOE,将影响技术应用条件的讨论放在技术、组织和环境三个层面下展开。本研究基于TOE理论框架,构建了影响陕西省县域乡村数字治理绩效的理论模型框架,如图1所示。
1. 技术层面
具体包括技术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人员。信息技术的发展是推动数字时代政府治理的重要力量之一,对信息技术的理解与应用是影响数字化进程的重要因素。技术基础设施是开展乡村数字治理的基础,只有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的建设,更新通信网络,全面普及互联网、移动手机,才能发挥好信息技术对乡村治理的推动作用。此外,数字技术人员是应用数字技术的重要保障,使政府治理具有长效性和可持续性。缺乏技术人员就无法保证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影响村民对政府数字治理的信心。
2. 组织层面
具体包括政府注意力分配和政务信息公开。基于西蒙的有限理性决策理论,政府注意力被视为一种有限的、稀缺的资源,象征着政府对某件事情的支持力度。在中国政府的实践行动中,政府的行动决策主要归因于政府注意力的不同分配。政务信息公开可以打破时空壁垒,让村民充分参与基层自治、了解政务信息,这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也提高了政府的服务能力。而在数字建设阶段,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立。
3. 环境层面
具体包括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资源投入。环境虽然不会直接作用于政府治理,但却凭借其强大间接作用,影响政府系统的内部运作和外部稳定性,是保证技术应用和组织稳定的重要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该县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流动和数字化水平,这极大影响了乡村数字治理绩效。财政资源投入数据标志着政府是否营造了良好的乡村治理的数字化建设氛围,是否有足够资源建设数字乡村。
二、案例选择及资料来源
(一)案例选择
为保证选取案例的典型性、多样性和可获得性,基于定性比较分析法对案例样本的数量要求,本研究对2022—2024年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陕西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及其他报纸公布的相关信息进行交叉选取,最终选取15个典型县域作为样本,详见表1。
| 案例名称 | 案例名称 |
|---|---|
| 西安市周至县
宝鸡市眉县 宝鸡市千阳县 咸阳市礼泉县 汉中市洋县 渭南市合阳县 延安市洛川县 榆林市子洲县 |
榆林市佳县
汉中市宁强县 汉中市佛坪县 安康市紫阳县 安康市平利县 商洛市商南县 安康市白河县 |
(二)变量测量
1. 结果变量
乡村数字治理绩效作为其结果变量,当前研究对于治理绩效的评价大多以公众满意度和治理结果为导向。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数字乡村治理服务于农民。基于此,本研究以该村是否获得相关荣誉、是否被媒体报道作为数字治理绩效的衡量标准,这可以反映出公众对当地数字治理绩效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2. 条件变量
技术条件。技术基础设施:本研究根据本文根据谭海波等(2019)的测量标准,以2018年各县域“人均互联网普及率”为指标,测算各个县域的技术设施建设水平。
数字技术人才。以各县域干部队伍中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作为衡量指标,高学历人才的加入必然导致乡村数字治理能力的提升,具体体现在政务平台建设和农民数字化能力的培养等。
组织条件。本研究以县域政府近3年来发布的有关乡村数字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来代表政府注意力分配的大小。本研究以县域政府是否开通专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二级指标,政务信息平台是乡村治理数字化的基础性工程,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是基层数字治理的重要载体,与人民福利、政府工作、反映民意、政策宣传等息息相关。
环境因素。经济发展是一切建设的基础。数字乡村的建设意味着加强当地信息和数字环境的基础设施。乡村数字治理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高水平的经济发展可以提供更多的物质和技术帮助。本研究以2022年县域全年生产总值作为衡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政府财政资源能够对政府信息化建设起促进作用,当政府财政资源较为薄弱时,为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资源会被优先分配给必要的公共支出。本研究对财政投入进化量化比较,以2023年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作为财政投入的代理变量。
根据上述解释对本研究的结果变量和条件变量进行设计,相关的测量指标详见下表2。
| 维度 | 测量指标 | 二级指标 |
|---|---|---|
| 乡村数字治理绩效 | 1.是否获得相关荣誉 2.是否受到相关媒体报道 | |
| 技术条件 | 技术基础设施 | 移动互联网普及率 |
| 数字技术人才 | 干部队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 | |
| 组织条件 | 政府注意力分配 | 发布乡村数字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数量 |
| 政务信息公开 | 是否开通政府政务公开平台 | |
| 环境条件 | 地方经济发展水平 | 县域全年生产总值 |
| 财政投入 | 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 |
3. 变量赋值与校准
根据上述结果变量和条件变量指标设计,在收集的数据的基础上,对变量进行赋值并使用fsQCA软件进行数据校准,如表3所示。其中,由于治理绩效无法进行量化比较,因此若治理绩效符合二级标准的两项则赋值为1,若符合其中一项则赋值为0.5,若未符合则赋值为0。此外,由于政务信息公开也无法量化比较,因此将该县域是否开通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赋值标准,是赋值为1,否则为0。
| 条件与结果 | 完全隶属 | 校准交叉点 | 完全不隶属 | |
|---|---|---|---|---|
| 结果变量 | 治理绩效 | 1 | 1 | 0.5 |
| 技术条件 | 技术基础设施 | 82.6 | 77 | 73 |
| 数字技术人才 | 62.58 | 40 | 16.49 | |
| 组织条件 | 注意力分配 | 4.3 | 1 | 0 |
| 政务信息公开 | 1 | 1 | 1 | |
| 环境条件 | 经济发展水平 | 237.85 | 108.78 | 59.37 |
| 财政投入 | 354932.6 | 312682 | 120435.4 |
三、数据分析与实证结果
(一)单个条件的必要性分析及真值表构建
如表4所示,“政务信息公开”在一致性水平1下通过了必要性检验,这意味着所选的15个陕西省县域政府都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是影响乡村数字治理绩效的必要条件。
| 条件变量 | 高水平乡村数字治理绩效 | 非高水平乡村数字治理绩效 | ||
|---|---|---|---|---|
| 一致性 | 覆盖度 | 一致性 | 覆盖度 | |
| 技术基础设施 | 0.64 | 0.93 | 0.53 | 0.13 |
| ~技术基础设施 | 0.46 | 0.72 | 0.94 | 0.25 |
| 数字技术人才 | 0.52 | 0.80 | 0.76 | 0.21 |
| ~数字技术人才 | 0.58 | 0.84 | 0.77 | 0.19 |
| 政府注意力分配 | 0.59 | 0.87 | 0.55 | 0.14 |
| ~政府注意力分配 | 0.49 | 0.75 | 0.82 | 0.21 |
| 政务信息公开 | 1.00 | 0.79 | 1 | 0.13 |
| ~政务信息公开 | 0.07 | 1.00 | 0.1 | 0.27 |
| 经济发展水平 | 0.56 | 0.81 | 0.83 | 0.21 |
| ~经济发展水平 | 0.54 | 0.84 | 0.72 | 0.19 |
| 财政投入 | 0.42 | 0.65 | 1 | 0.27 |
| ~财政投入 | 0.67 | 0.99 | 0.32 | 0.08 |
(二)条件组态的充分性分析
运用fsQCA软件计算后通常呈现3种不同复杂程度的解,分别是简约解、中间解和复杂解,其中中间解对研究分析更重要。本研究参考已有研究的做法,选择以中间解作为构造组态分析的框架,辅之以简约解。结果显示,生成高水平乡村数字治理绩效的路径是多元化的,共存在5条生成路径,如图2所示。
在组态表中,单个解的一致性和总体解的一致性均高于可接受的最低标准0.75。如表4所示,总体一致率为0.90,这意味着在符合上述5条生成路径的乡村数字治理中,有90%的所选案例的乡村数字治理绩效呈现出较高水平状态。总体覆盖率为0.61,说明这5条生成路径的条件组态可解释所选案例中的61%的高水平乡村数字治理绩效案例,说明该结果具有较高解释力度。
组态1和组态2—技术-组织-环境型,表明技术基础设施是核心条件,发挥了核心作用,数字人才、政务信息公开和经济发展水平发挥了辅助作用。这意味着乡村治理数字化需从下往上推动,率先建设乡村技术基础设施,再只要地方政府配合培养数字人才、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发展生产就可以达到高水平乡村数字治理绩效。组态1的原始覆盖率为0.26、唯一覆盖率为0.13,意味着26%的高水平案例可以由该路径进行解释,约有13%的高水平乡村数字治理案例只能由该条件组态来作唯一解释。组态2的原始覆盖率为0.24、唯一覆盖率为0.10,表明该路径能够对24%的高水平案例进行解释,约有10%的高水平乡村数字治理案例仅能被该条件组态解释。
组态3—组织主导型,政务信息公开条件的存在发挥了核心作用,注意力分配条件的存在发挥了补充性作用。当组织注意力分配和政务信息公开条件存在时,其他条件对于高水平乡村数字治理绩效并无直接影响。例如位于秦巴贫困山区的安康市白河县,该县推行建立‘党建+’社会治理智慧管理平台,将线下网格员的管理服务与线上智慧治理精准对接,快接、快办群众诉求,发挥大数据作用,不断丰富和完善“白河模式”服务能力。
组态4—组织-环境型,政务信息公开和财政投入条件的存在发挥了核心作用,注意力分配条件的存在发挥了辅助作用。这意味着,在建设有完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县域中,对于那些财政分权程度高的县域也能够具备高水平乡村数字治理绩效。例如西安市周至县,2022年,周至县累计消除风险户489户1626人,全县无一人一户返贫,成功创建陕西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县。周至县通过数字乡村平台立项,将农村党支部的党建、村务管理、便民服务等全部统筹起来,村民可以通过数字乡村App登录平台与村上办事沟通获取通知消息、村务信息公开等。
组态5—组织-技术型,数字人才和政务信息公开条件的存在发挥了核心作用,意味着当数字人才和政务信息公开存在时,其他条件对于高绩效乡村数字治理而言无关紧要,技术水平的提高可以打破经济发展、财政投入等环境因素的制约。陕西省洛川县,建立了人才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吸引各方人才,坚持把引进人才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杠杆,从技术上加强了全县苹果产业发展,支持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力资源良好开发。
四、政策启示
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限制,陕西省在实现基层政府治理方式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方面存在明显滞后,因此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陕西省实现乡村治理方式数字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发挥政府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主导作用,组织因素是乡村治理转型的关键。通过搭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数字媒介在乡村治理中运用,不仅有利于拓宽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促进公民参与行政过程、实现村民自治,还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增进政府行为的公开化与透明化,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第二,基层政府应加强技术、组织、环境各因素之间的协同匹配、资源整合,深入理解不同驱动模式下各类因素的作用,促进各类资源共同发展,要补齐短板,并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整合各类资源,打造差异化数字化转型路径。
第三,基层政府要根据本县域的实际资源情况,因地制宜转变治理方式,制定适合自身政府的数字治理绩效提升路径,更应突出本地区的治理特色,形成政府治理能力均衡化发展的局面。
第四,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扩大农村5G网络覆盖范围,打造乡村信息高速公路,不断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以数字赋能乡村治理。一方面,要加强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形成专项建设资金,重点扶持偏远落后农村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不断引入社会资本,通过加大补贴、降低税收、破除准入门槛等吸引互联网企业提供数字资源、提高建设积极性。
第五,健全乡村数字治理保障体系,完善乡村数字治理机制。目前,陕西省各县域对数字治理绩效的评价工作较为薄弱,多以量化方式评价,应改变仅基于政务信息发布数量、处理信件数量等的乡村数字治理绩效评价方式,将短期成果、长期目标与农民满意度有机结合,建立更科学的乡村数字治理评价体系。其次,提高乡村数字治理的农民参与度,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建立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新局面。同时,健全乡村数字治理激励机制,探索面向多元主体的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继而激发农民、村干部、市场主体等的积极性与热情。并且各县域应完善治理危机应对机制、数字信息泄露预防机制等。
第六,将提高农民数字素养与引进数字化人才相结合,为乡村数字治理提供智力支持。各县域可通过提高薪资待遇、改善乡村生活环境等吸引大学生返乡就业,创新数字化人才引进机制,增强对数字化人才的吸引力。同时各县域应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数字帮扶,积极探索对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较低村民的技术教育。此外,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理论武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数字技术培训,促进基层干部提升数字素养和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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