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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Pacific Humanities and Arts

  • 主办单位: 
    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 
    3079-3629(P)
  • ISSN: 
    3079-9554(O)
  • 期刊分类: 
    文学艺术
  • 出版周期: 
    月刊
  • 投稿量: 
    0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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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和陈确遗民伦理的现代启示

Modern Implications of the Ethical Thought of Huang Zongxi and Chen Que as Adherents of the Fallen Ming Regime

发布时间:2025-10-09
作者: 李思玥 :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
摘要: 本文探讨了明末清初黄宗羲与陈确的遗民伦理思想及其对现当代的启示。面对异族统治,两人均坚持华夷之辨,但随抗清斗争失败及康熙拉拢政策,思想逐渐发生转化。黄宗羲强调“豪杰”人格,鼓励学者以豪杰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变革;陈确则主张“素位而行”,将道德修养融入日常生活,反对“存天理,灭人欲”。在公私观上,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强调公共利益优先;陈确则为“私”辩护,认为合理私欲是道德起点,将“私”与“公”统一于伦理中。两人的思想既坚守传统儒家价值,又深刻反思时代困境,对当代公共伦理建设、个体道德发展及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要启示。
Abstrac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ethical thought of Huang Zongxi and Chen Que, two prominent scholars of the late Ming and early Qing dynasties, regarding their roles as adherents of the fallen Ming regim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times. Faced with alien rule, both scholars adhered to the principle of distinguishing between the huayi distinction. However, their thoughts gradually transformed following the failure of anti-Qing uprisings and Kangxi Emperor's conciliatory policies. Huang Zongxi emphasized the "heroic" personality, encouraging scholars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social transformations with a heroic spirit. Chen Que, on the other hand, advocated for "fulfilling one's role" integrating moral cultivation into daily life and opposing the suppression of human desires in favor of heavenly principles.In terms of public and private interests, Huang Zongxi proposed that "the people are sovereign, and the ruler is their guest", highlighting the priority of public interests. Chen Que defended "private" interests, arguing that reasonable private desires constitute the starting point of morality and advocating for a unity of private and public interests within ethics.Their thoughts not only adhere to traditional Confucian values but also profoundly reflect on the dilemmas of their times, offering significant implications for contemporary public ethics construction, individual moral development, and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关键词: 华夷之辨;豪杰人格;素位而行;公私转化
Keywords: the huayi distinction; heroic personality; fulfilling one's role; transformation of public and private interests

引言

明清政权更迭期间,尊奉儒家学说的士大夫群体面临道德抉择和身份归属的双重难题,该群体被称为“遗民”,回避异族政权的仕途成为遗民彰显“遗民之正”身份认同的主要手段之一,黄陈二人学术起点都出自刘宗周,但学问发展走向并不相同。黄宗羲借鉴其师刘宗周“慎独”理论的核心内容,晚年形成“工夫造就本体,心无固有本体”的实践观点;陈确以“性善需扩充尽才后见”批判师说,强调“人欲中自有天理存在”,同时,他们对“遗民”身份内涵的认识也有差异,黄陈二人学说在维系儒家价值传统时,既有现实困境的理性思考,又有前瞻的视角。

华夷之辨

在异族政权和集权统治双重重压下,文人阶层在“从政”与“归隐”间做价值选择,遗民群体凭借“不事二主”的立场,既传承伦理价值又持批判态度,黄宗羲和陈确师从刘宗周,汲取了蕺山学派心性学说,还在家国剧变痛苦中革新遗民道德体系,表现为对传统“华夷之辨”和“君臣之道”重新审视,更反映出对现代政治伦理的觉醒探索。

依照传统华夷区分的认知规则,不少汉族文人把清朝入主中原的事归为“外族”掌控,认为这对华夏文明造成了实质损害,《留书》中黄宗羲说:“中国之与夷狄,内外之辨也。以中国治中国,以夷狄治夷狄,犹人不可杂于兽,兽不可杂于人也。”内地和边疆外族区分明显,陈确《死节论》在政权交替的当口,把重视个人操守提升到了坚持民族大义的高度,对清朝统治抵触情绪明显。他提出若没有夷齐以死明志的示范,君臣大义可能会湮灭,这是跨越时代的精神保障,那时守节赴死的人众多,多数人体现出对国家的耿耿忠心,也有平时袖手空谈、局势危急时用生命报效君王的。陈确延续这一思想,汉人士大夫阶层要坚守民族气节,抗拒外族统治者的拉拢,遗民阶层接受并实践华夷区分理念,这也是他们抗清立场的主要理论依据。

明遗民对待华夷之辨和清朝的态度有阶段性的变化,近二十年大规模抗清活动失败,复明的希望破灭,康熙主政后,一方面积极宣扬“满汉同本”的政治主张,另一方面有步骤地招纳汉族文人,广泛吸纳遗民群体,采取博学鸿儒科特科考试与官方修撰《明史》相结合的遗民政策,倡导儒家教化理念,在学术方面推行程朱理学,主张把政治统治和儒家道统结合起来,以实现国家治理和天下太平,清圣祖的一系列办法,让多数明遗民慢慢认可清朝的治理,反清主张包括华夷之辨不断减少,当清代到了康雍乾盛世,明遗民原本的华夷差异观念渐渐转变为满汉同本的融合思想。

尽管黄宗羲以严子陵为效仿对象,主张遗民跟严子陵一样,秉持“不仕王侯”的清正风骨,不过他没有完全超脱现实局面,黄宗羲在顺治末年写成的《留书》里,把清人称作鞑虏,将清朝视为僭伪之朝;到康熙元年(1662年)写《明夷待访录》时,就不再数落清人。黄宗羲借口母亲要他照顾回到家乡,多次回绝官方的征聘邀请,却打发子弟去京城,还和清朝官员汤斌、徐乾学等人交往,这种做法招致朋友和后世不少非议,晚年黄宗羲对遗民身份有如下界定:“士之分亦止于不仕而已。是故种瓜卖卜,呼天抢地,纵酒祈死,穴垣通饮馔者,皆过而失中者也。”他认为士人只要坚守不仕的原则就行,年轻一代的行为不受其左右,同时可以接纳与新朝的非政治交往。

陈确终生秉持不做官的志愿,他的作品以追念前代读书人的品格气质为重点,归纳出更纯粹的遗民伦理模式,他撰写《使子弟出试议》论文,质疑黄宗羲所采取的办法,父兄和子弟的对待标准得一致,开放考试就都放开,若不允许就都排除,要以正确导向为基础,不能让子弟肆意而为,陈确觉得:“以我之心待世俗而谤其出试,必不可;以世俗之心待我子弟而趣其出试,亦不可。”别人让子弟考科举,我不必反对,但外界不应强迫我的子弟参加科考,彼此要相互包容。为了表达自身立场,陈确另外创作《出处同异议》进行补充讲解,当下在仕途去留上做决定的人数量不少,不过多数人只是盲目跟风,当官的不一定有当官的打算,没进入仕途的不一定没有求官的念头,求官的念头和不想当官的念头其实是一体两面,当官和为民的区别仅仅是事务多少,达成心愿后,二者的结局最终相同。纵观陈确的学说体系,他始终尊敬恪守忠节的贤臣良将,对因利忘义的叛变者一直很鄙视,而且他对自己的行动途径绝不反悔。

顺治二年六月过后,强制剃发令重新推行,有“留头不留发”这种强制规定。黄宗羲在《余若水周唯一两先生墓志铭》中,大力称扬余、周二位前明官员桑海之际隐遁于山水、不与新朝权贵往来,不屈于清廷的断发令,一者拒断,一者尽断其余。陈确也面临留头发还是保性命的残酷抉择,次年他借写先父祭文的时机,说出自己宁可赴死也不屈从剃发,觉得如此死得值得,而最近发现没削发被抓的民众,是先受侮辱再被强行剃发。遭辱后未能用死来洗刷耻辱,即便事后以死彰显自己的气节,仍然要面对受辱还连累父母的过失,进而产生“更改方案适应世俗”的打算,为尽孝道暂时把忠节抛开,这和黄宗羲的处理思路一样。陈确的这个看法,实际上是针对宋代理学“饿死是小事情,失节是大事情”的道德约束,对长期存在的殉节习俗的强烈反对,与主流道德观念冲突。

在《陈乾初先生墓志铭》中,黄宗羲重点提及陈确创作的《死节论》,称其“未有不补名教者”,黄宗羲没专门就死节话题写文章,但其主张跟陈确极为相似,陈确针对士人阶层中普遍存在的“轻死求名”现象进行了尖锐批判,有非死不可的情况,也有本可不死却主动寻死的状况。若以不辜负古人的标准来衡量,百人里没几个能达标的,他提出疑问:是否达到了仁的水准?要是对这问题没办法回答,怎能轻易把牺牲生命说成是仁?要是真做到了仁道,那明显属于节的范围;要是没达到仁的要求,就算丢了性命,终究和节没关系。所以节制要把握好度,也不能不够,所谓“中节”就是和谐的办法。据此他宣称,其关键论点是:“君子且不可苟死,况可苟生!不苟贫贱死,况苟富贵生!君子之于生,无所苟而已……死生者,贫贱富贵之推也;贫贱富贵者,一终食之积也。终食且不可违,况贫贱富贵乎!况生死乎!”君子对待生命要认真负责,生死其实是贫贱富贵的延展,贫贱富贵只是日常的积累,日常饮食都要坚守原则,更何况贫贱富贵呢?生死问题更应谨慎。由此,他破除了赴死与守节之间的必然逻辑,瓦解了殉节必死的逻辑关联,同时承认生存状态也可达成节义的追求,改变了“忠义需以死明节”的绝对化理解,将道德秉持与生活意义相连接,给明遗民在新朝延续生存赋予了学理上的依据。

黄宗羲同样反对当时士大夫“轻死求名”的做法,强调“死合于义之为节,不然则罔死耳”。晚年黄宗羲为坚守自我操守,常与清廷官员往来周旋,让学生为学免受外界干扰,这其实是对明朝灭亡的一种回应,他不再纠结于留旧朝还是投新朝,而是在权力阶层和平民阶层间做选择,“宗羲虽杜门匿影,而与海上通消息,屡遭名捕,幸不死。其后海氛澌灭,无复有望,乃奉母返里门,自是始毕力著述。”他看似隐居避世,实则与海上抵抗组织暗通消息,直到恢复明朝彻底没希望了,他才陪着母亲回到家乡,开始专心搞学术创作,这种思想让他能坦然在宁波公开讲课,重新开办证人书院讲学,他做这个决定不只是为了混日子,更是为了保证自己学术成果能传承下去。

陈确与黄宗羲都抵制道德绝对化论调,防止把道德坚守演变成形式化的展示,坚持德行实践要符合真实情形,采取兼顾与灵活应变的举措,给特殊情况中的个体抉择留理性考量的空间,重新去定义个体的主体特性内涵。

“豪杰”人格与素位而行

就实践伦理而言,陈确推崇“素位而行”,强调个人在平常生活中各司其职;黄宗羲崇尚“豪杰”人格,主张打破约束积极参与社会革新,把道德实践聚焦在政治和社会关系上。

知识界一般把王朝覆灭和“空谈心性”的理学联系在一起,由此产生回归经典、重立外王地位的思潮,促使儒学发展路径转型,让着重经世济民的“外王”路径从次要层面成为儒学核心关切点。黄宗羲自置身儒林起就怀有豪杰情怀,他觉得做学问应展现豪杰气概,《孟子师说·待文王章》表明:“学莫先于立志,立志则为豪杰,不立志则为凡民。”搞学术得先树立志向,有志向的人能称作豪杰,没志向的人只是平常人,所谓豪杰的志向,其实就是儒家“保国安民”的胸怀和“排忧解难”的使命,“老、庄之道德,申、韩之刑名,左、迁之史,郑、服之经,韩、欧之文,李、杜之诗,下至师旷之音声,郭守敬之律历,王实甫、关汉卿之院本,皆其一生之精神所寓也。”都彰显着他们毕生的精神追求,这种创造精神存于文人内心,呈现在其哲学体系、历史文献、经学注记及文学创作中。“豪杰”人格,提倡学者怀着成就一番事业的远大抱负,树立起学术为社会所用的伟大理想,坚持自我主导意识和创新精神,尤其看重社会责任意识和历史担当意识,激励人们勇敢开拓创新、敢于冲破障碍。

明末清初存在由道德哲学向伦理哲学复归的变化趋势,陈确的“素位”学说在伦理哲学当中最具代表性意义。陈确把“素位”作为其学术体系的核心重点,“学者高谈性命,吾只与同志言素位之学,则无论所遭之幸与不幸,皆自有切实工夫,此学者实受用处。”主张实践素位之学,并且以切实工夫为修行手段,此观点构成了他哲学的基石。“素位”出自《中庸》,倡导君子安于自身本分去行事,不奢求非己之物,具体呈现为“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也就是愿意处于现有的阶层,严守本分不犯规。《中庸》中“位”的意思更像是当下的实际情况,道德色彩没那么强烈,陈确的学说提到,素位把个体融入社会伦理体系里,将人归到儒家传统伦理的特定角色范围之内,按照实际处境的社会角色来制定行动准则。在伦理关联里,人的个体差异逐步被抹平,差异的关注点转到不同伦理身份的区分上,个体独特性在伦理框架中隐没,简化成伦理顺序里的格式化身份标识,面对明末清初政治动荡与社会失序的双重困局,作为从外向内施加的管控手段,重建伦理哲学是非常迫切的。多数遗民士大夫陷入时代错位的困境当中,陈确主张的“素位”成了处世的法则,把伦理要求转化为实际的生活行动,他认为“贫士安贫,勤俭治生”,将道德实践和人欲需求有效统一,成为合理满足欲求的办法,陈确说“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体现了他的主张,即要坦然面对当下的境遇,切实完成岗位工作。“素位而行”强调立足现实、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其次,“素位而行”的实践智慧强调各尽其责、分工协作的治理理念。最后,“素位而行”的实践智慧强调灵活应对、因地制宜的治理方法。

陈确不赞同程朱理学“灭人欲”的理欲观念,觉得天理和人欲不是相互制约,而是相互促进,“人欲不必过于遏绝,人欲正当处,即天理也。”认可人欲在合理范围内存在,合理欲望和天理是相符的,只需克制过度的欲求,他通过将欲望纳入日常伦理框架,既承认人欲的合理性,又强调以理节欲的必要性,最终实现“无境不安、无处不乐”的道德境界。这一思想更为明清之际士人提供了在现实困境中安身立命的智慧,对当代道德建设仍具启示意义。

公私观的现代转化

黄陈遗民伦理思想中重点表现了“天下为公”的理想图景、“共治”的模式以及对制度的批判意识。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反复申明“天下为主,君为客”的主张,指出政权运行应以公众利益为核心目标,而非为个别群体或个人的私欲服务。黄宗羲认为天下是大家的,治理天下要每个人有所奉献,其“公”概念核心为政治公共性,关注体制层面改进,该思想体系对我国公共伦理水平提高有示范价值,权力应归全体人民的观点对公权力运行规制有实践意义,强化民众公共义务意识对公共精神塑造意义重大。

陈确主张“私”具有合理性,提出“治生”这一恰当经济需求构成道德修养的基础,展现出“以欲明理”的思维路数。陈确于《学者以治生为本论》中指出,“学问之道,无他奇异,有国者守其国,有家者守其家,士守其身,如是而已。”他把“治生”经济独立当作学者首要任务,提倡先安身立命才能做学问,然后才能进行学术探索与品德塑造。陈确批判那些夸夸其谈却不贴近实际的学者,批评他们这种虚浮的表现,“治生为本”理念彰显了物质基础的关键作用和劳动行为的伦理意义,他说明“学者治生绝非世俗蝇营狗苟之谓”,而是“草野一介不取予学术,无非道义也”。读书人的治生和市侩的小利有着明显差异,即对学术功利和道义的追求,也在《私说》里提到“君子必无私乎哉”。这一理论主张以勤劳俭朴作为经济自立的途径,将经营生计纳入儒家伦理范畴之中,“治生”理论认可了个人私欲的合理性,他通过治生思想,将“私”与“公”统一于日常伦理中,否定理学对“私”的贬抑。

黄宗羲宣扬“天下为主,君为客”,强调公共利益要放在首位;陈确强调“人欲正当处,即天理也”肯定自我权益合理范畴,维护个人利益的合理性,黄陈二人的“公私观”着重公共利益核心地位,也兼顾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体现了对公私关系的辩证理解。对中国社会治理的当代创新有导向作用,公私利益并非必然对立,而是相互依存。黄宗羲、陈确“公私观”的关键主张是公共权力应凸显公共本质,公共权力的运转要以公共利益为导向,而不是成为个人或小群体的附属物,对于现阶段社会治理而言,构建权力运行约束体系、抑制权力不良变化是关键要点。并且,主张在社会治理当中调动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体的积极性,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黄宗羲倡导君臣分工协作的治理样式,陈确提出各管自己的事,二者理论分歧最终统一于多元共治思路。

结语

特定历史环境促使黄宗羲和陈确形成遗民伦理架构,该架构吸收儒家学说中的民本精华与伦理因素,针对社会现状进行批判性思考,建立起有独特标志的遗民伦理体系,陈确提出“自然人性论”作为理论依据,配合“素位而行”的实践准则和“治生为本”的价值定位;黄宗羲倡导“天下为公”的政治理念、“豪杰”人格的塑造以及“经世致用”的实践办法,最终二者整合为遗民伦理的关键内容,该思想体系既遵循儒家传统价值要义,又体现对当下危机的多维度反思和突破路径的探索。

从遗民伦理视角出发,黄陈二人都强调严格划分华夷之别,着重道德的具体践行,对传统儒学做批判性的探究;但在政治逻辑、人性立场、道德落实以及生活样式上有明显分歧,这些异同凸显出他们各自不同的思想特性和价值立场,也反映了明清政权更迭时期遗民群体思想的广度与深度,对现今中国公共伦理体系建设、公民道德培育和社会治理改进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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