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太人文与艺术
Asia-Pacific Humanities and Arts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29(P)
- ISSN:3079-9554(O)
- 期刊分类:文学艺术
-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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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和陈确遗民伦理的现代启示
Modern Implications of the Ethical Thought of Huang Zongxi and Chen Que as Adherents of the Fallen Ming Regime
引言
明清政权更迭期间,尊奉儒家学说的士大夫群体面临道德抉择和身份归属的双重难题,该群体被称为“遗民”,回避异族政权的仕途成为遗民彰显“遗民之正”身份认同的主要手段之一,黄陈二人学术起点都出自刘宗周,但学问发展走向并不相同。黄宗羲借鉴其师刘宗周“慎独”理论的核心内容,晚年形成“工夫造就本体,心无固有本体”的实践观点;陈确以“性善需扩充尽才后见”批判师说,强调“人欲中自有天理存在”,同时,他们对“遗民”身份内涵的认识也有差异,黄陈二人学说在维系儒家价值传统时,既有现实困境的理性思考,又有前瞻的视角。
华夷之辨
在异族政权和集权统治双重重压下,文人阶层在“从政”与“归隐”间做价值选择,遗民群体凭借“不事二主”的立场,既传承伦理价值又持批判态度,黄宗羲和陈确师从刘宗周,汲取了蕺山学派心性学说,还在家国剧变痛苦中革新遗民道德体系,表现为对传统“华夷之辨”和“君臣之道”重新审视,更反映出对现代政治伦理的觉醒探索。
依照传统华夷区分的认知规则,不少汉族文人把清朝入主中原的事归为“外族”掌控,认为这对华夏文明造成了实质损害,《留书》中黄宗羲说:“中国之与夷狄,内外之辨也。以中国治中国,以夷狄治夷狄,犹人不可杂于兽,兽不可杂于人也。”内地和边疆外族区分明显,陈确《死节论》在政权交替的当口,把重视个人操守提升到了坚持民族大义的高度,对清朝统治抵触情绪明显。他提出若没有夷齐以死明志的示范,君臣大义可能会湮灭,这是跨越时代的精神保障,那时守节赴死的人众多,多数人体现出对国家的耿耿忠心,也有平时袖手空谈、局势危急时用生命报效君王的。陈确延续这一思想,汉人士大夫阶层要坚守民族气节,抗拒外族统治者的拉拢,遗民阶层接受并实践华夷区分理念,这也是他们抗清立场的主要理论依据。
明遗民对待华夷之辨和清朝的态度有阶段性的变化,近二十年大规模抗清活动失败,复明的希望破灭,康熙主政后,一方面积极宣扬“满汉同本”的政治主张,另一方面有步骤地招纳汉族文人,广泛吸纳遗民群体,采取博学鸿儒科特科考试与官方修撰《明史》相结合的遗民政策,倡导儒家教化理念,在学术方面推行程朱理学,主张把政治统治和儒家道统结合起来,以实现国家治理和天下太平,清圣祖的一系列办法,让多数明遗民慢慢认可清朝的治理,反清主张包括华夷之辨不断减少,当清代到了康雍乾盛世,明遗民原本的华夷差异观念渐渐转变为满汉同本的融合思想。
尽管黄宗羲以严子陵为效仿对象,主张遗民跟严子陵一样,秉持“不仕王侯”的清正风骨,不过他没有完全超脱现实局面,黄宗羲在顺治末年写成的《留书》里,把清人称作鞑虏,将清朝视为僭伪之朝;到康熙元年(1662年)写《明夷待访录》时,就不再数落清人。黄宗羲借口母亲要他照顾回到家乡,多次回绝官方的征聘邀请,却打发子弟去京城,还和清朝官员汤斌、徐乾学等人交往,这种做法招致朋友和后世不少非议,晚年黄宗羲对遗民身份有如下界定:“士之分亦止于不仕而已。是故种瓜卖卜,呼天抢地,纵酒祈死,穴垣通饮馔者,皆过而失中者也。”他认为士人只要坚守不仕的原则就行,年轻一代的行为不受其左右,同时可以接纳与新朝的非政治交往。
陈确终生秉持不做官的志愿,他的作品以追念前代读书人的品格气质为重点,归纳出更纯粹的遗民伦理模式,他撰写《使子弟出试议》论文,质疑黄宗羲所采取的办法,父兄和子弟的对待标准得一致,开放考试就都放开,若不允许就都排除,要以正确导向为基础,不能让子弟肆意而为,陈确觉得:“以我之心待世俗而谤其出试,必不可;以世俗之心待我子弟而趣其出试,亦不可。”别人让子弟考科举,我不必反对,但外界不应强迫我的子弟参加科考,彼此要相互包容。为了表达自身立场,陈确另外创作《出处同异议》进行补充讲解,当下在仕途去留上做决定的人数量不少,不过多数人只是盲目跟风,当官的不一定有当官的打算,没进入仕途的不一定没有求官的念头,求官的念头和不想当官的念头其实是一体两面,当官和为民的区别仅仅是事务多少,达成心愿后,二者的结局最终相同。纵观陈确的学说体系,他始终尊敬恪守忠节的贤臣良将,对因利忘义的叛变者一直很鄙视,而且他对自己的行动途径绝不反悔。
顺治二年六月过后,强制剃发令重新推行,有“留头不留发”这种强制规定。黄宗羲在《余若水周唯一两先生墓志铭》中,大力称扬余、周二位前明官员桑海之际隐遁于山水、不与新朝权贵往来,不屈于清廷的断发令,一者拒断,一者尽断其余。陈确也面临留头发还是保性命的残酷抉择,次年他借写先父祭文的时机,说出自己宁可赴死也不屈从剃发,觉得如此死得值得,而最近发现没削发被抓的民众,是先受侮辱再被强行剃发。遭辱后未能用死来洗刷耻辱,即便事后以死彰显自己的气节,仍然要面对受辱还连累父母的过失,进而产生“更改方案适应世俗”的打算,为尽孝道暂时把忠节抛开,这和黄宗羲的处理思路一样。陈确的这个看法,实际上是针对宋代理学“饿死是小事情,失节是大事情”的道德约束,对长期存在的殉节习俗的强烈反对,与主流道德观念冲突。
在《陈乾初先生墓志铭》中,黄宗羲重点提及陈确创作的《死节论》,称其“未有不补名教者”,黄宗羲没专门就死节话题写文章,但其主张跟陈确极为相似,陈确针对士人阶层中普遍存在的“轻死求名”现象进行了尖锐批判,有非死不可的情况,也有本可不死却主动寻死的状况。若以不辜负古人的标准来衡量,百人里没几个能达标的,他提出疑问:是否达到了仁的水准?要是对这问题没办法回答,怎能轻易把牺牲生命说成是仁?要是真做到了仁道,那明显属于节的范围;要是没达到仁的要求,就算丢了性命,终究和节没关系。所以节制要把握好度,也不能不够,所谓“中节”就是和谐的办法。据此他宣称,其关键论点是:“君子且不可苟死,况可苟生!不苟贫贱死,况苟富贵生!君子之于生,无所苟而已……死生者,贫贱富贵之推也;贫贱富贵者,一终食之积也。终食且不可违,况贫贱富贵乎!况生死乎!”君子对待生命要认真负责,生死其实是贫贱富贵的延展,贫贱富贵只是日常的积累,日常饮食都要坚守原则,更何况贫贱富贵呢?生死问题更应谨慎。由此,他破除了赴死与守节之间的必然逻辑,瓦解了殉节必死的逻辑关联,同时承认生存状态也可达成节义的追求,改变了“忠义需以死明节”的绝对化理解,将道德秉持与生活意义相连接,给明遗民在新朝延续生存赋予了学理上的依据。
黄宗羲同样反对当时士大夫“轻死求名”的做法,强调“死合于义之为节,不然则罔死耳”。晚年黄宗羲为坚守自我操守,常与清廷官员往来周旋,让学生为学免受外界干扰,这其实是对明朝灭亡的一种回应,他不再纠结于留旧朝还是投新朝,而是在权力阶层和平民阶层间做选择,“宗羲虽杜门匿影,而与海上通消息,屡遭名捕,幸不死。其后海氛澌灭,无复有望,乃奉母返里门,自是始毕力著述。”他看似隐居避世,实则与海上抵抗组织暗通消息,直到恢复明朝彻底没希望了,他才陪着母亲回到家乡,开始专心搞学术创作,这种思想让他能坦然在宁波公开讲课,重新开办证人书院讲学,他做这个决定不只是为了混日子,更是为了保证自己学术成果能传承下去。
陈确与黄宗羲都抵制道德绝对化论调,防止把道德坚守演变成形式化的展示,坚持德行实践要符合真实情形,采取兼顾与灵活应变的举措,给特殊情况中的个体抉择留理性考量的空间,重新去定义个体的主体特性内涵。
“豪杰”人格与素位而行
就实践伦理而言,陈确推崇“素位而行”,强调个人在平常生活中各司其职;黄宗羲崇尚“豪杰”人格,主张打破约束积极参与社会革新,把道德实践聚焦在政治和社会关系上。
知识界一般把王朝覆灭和“空谈心性”的理学联系在一起,由此产生回归经典、重立外王地位的思潮,促使儒学发展路径转型,让着重经世济民的“外王”路径从次要层面成为儒学核心关切点。黄宗羲自置身儒林起就怀有豪杰情怀,他觉得做学问应展现豪杰气概,《孟子师说·待文王章》表明:“学莫先于立志,立志则为豪杰,不立志则为凡民。”搞学术得先树立志向,有志向的人能称作豪杰,没志向的人只是平常人,所谓豪杰的志向,其实就是儒家“保国安民”的胸怀和“排忧解难”的使命,“老、庄之道德,申、韩之刑名,左、迁之史,郑、服之经,韩、欧之文,李、杜之诗,下至师旷之音声,郭守敬之律历,王实甫、关汉卿之院本,皆其一生之精神所寓也。”都彰显着他们毕生的精神追求,这种创造精神存于文人内心,呈现在其哲学体系、历史文献、经学注记及文学创作中。“豪杰”人格,提倡学者怀着成就一番事业的远大抱负,树立起学术为社会所用的伟大理想,坚持自我主导意识和创新精神,尤其看重社会责任意识和历史担当意识,激励人们勇敢开拓创新、敢于冲破障碍。
明末清初存在由道德哲学向伦理哲学复归的变化趋势,陈确的“素位”学说在伦理哲学当中最具代表性意义。陈确把“素位”作为其学术体系的核心重点,“学者高谈性命,吾只与同志言素位之学,则无论所遭之幸与不幸,皆自有切实工夫,此学者实受用处。”主张实践素位之学,并且以切实工夫为修行手段,此观点构成了他哲学的基石。“素位”出自《中庸》,倡导君子安于自身本分去行事,不奢求非己之物,具体呈现为“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也就是愿意处于现有的阶层,严守本分不犯规。《中庸》中“位”的意思更像是当下的实际情况,道德色彩没那么强烈,陈确的学说提到,素位把个体融入社会伦理体系里,将人归到儒家传统伦理的特定角色范围之内,按照实际处境的社会角色来制定行动准则。在伦理关联里,人的个体差异逐步被抹平,差异的关注点转到不同伦理身份的区分上,个体独特性在伦理框架中隐没,简化成伦理顺序里的格式化身份标识,面对明末清初政治动荡与社会失序的双重困局,作为从外向内施加的管控手段,重建伦理哲学是非常迫切的。多数遗民士大夫陷入时代错位的困境当中,陈确主张的“素位”成了处世的法则,把伦理要求转化为实际的生活行动,他认为“贫士安贫,勤俭治生”,将道德实践和人欲需求有效统一,成为合理满足欲求的办法,陈确说“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体现了他的主张,即要坦然面对当下的境遇,切实完成岗位工作。“素位而行”强调立足现实、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其次,“素位而行”的实践智慧强调各尽其责、分工协作的治理理念。最后,“素位而行”的实践智慧强调灵活应对、因地制宜的治理方法。
陈确不赞同程朱理学“灭人欲”的理欲观念,觉得天理和人欲不是相互制约,而是相互促进,“人欲不必过于遏绝,人欲正当处,即天理也。”认可人欲在合理范围内存在,合理欲望和天理是相符的,只需克制过度的欲求,他通过将欲望纳入日常伦理框架,既承认人欲的合理性,又强调以理节欲的必要性,最终实现“无境不安、无处不乐”的道德境界。这一思想更为明清之际士人提供了在现实困境中安身立命的智慧,对当代道德建设仍具启示意义。
公私观的现代转化
黄陈遗民伦理思想中重点表现了“天下为公”的理想图景、“共治”的模式以及对制度的批判意识。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反复申明“天下为主,君为客”的主张,指出政权运行应以公众利益为核心目标,而非为个别群体或个人的私欲服务。黄宗羲认为天下是大家的,治理天下要每个人有所奉献,其“公”概念核心为政治公共性,关注体制层面改进,该思想体系对我国公共伦理水平提高有示范价值,权力应归全体人民的观点对公权力运行规制有实践意义,强化民众公共义务意识对公共精神塑造意义重大。
陈确主张“私”具有合理性,提出“治生”这一恰当经济需求构成道德修养的基础,展现出“以欲明理”的思维路数。陈确于《学者以治生为本论》中指出,“学问之道,无他奇异,有国者守其国,有家者守其家,士守其身,如是而已。”他把“治生”经济独立当作学者首要任务,提倡先安身立命才能做学问,然后才能进行学术探索与品德塑造。陈确批判那些夸夸其谈却不贴近实际的学者,批评他们这种虚浮的表现,“治生为本”理念彰显了物质基础的关键作用和劳动行为的伦理意义,他说明“学者治生绝非世俗蝇营狗苟之谓”,而是“草野一介不取予学术,无非道义也”。读书人的治生和市侩的小利有着明显差异,即对学术功利和道义的追求,也在《私说》里提到“君子必无私乎哉”。这一理论主张以勤劳俭朴作为经济自立的途径,将经营生计纳入儒家伦理范畴之中,“治生”理论认可了个人私欲的合理性,他通过治生思想,将“私”与“公”统一于日常伦理中,否定理学对“私”的贬抑。
黄宗羲宣扬“天下为主,君为客”,强调公共利益要放在首位;陈确强调“人欲正当处,即天理也”肯定自我权益合理范畴,维护个人利益的合理性,黄陈二人的“公私观”着重公共利益核心地位,也兼顾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体现了对公私关系的辩证理解。对中国社会治理的当代创新有导向作用,公私利益并非必然对立,而是相互依存。黄宗羲、陈确“公私观”的关键主张是公共权力应凸显公共本质,公共权力的运转要以公共利益为导向,而不是成为个人或小群体的附属物,对于现阶段社会治理而言,构建权力运行约束体系、抑制权力不良变化是关键要点。并且,主张在社会治理当中调动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体的积极性,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黄宗羲倡导君臣分工协作的治理样式,陈确提出各管自己的事,二者理论分歧最终统一于多元共治思路。
结语
特定历史环境促使黄宗羲和陈确形成遗民伦理架构,该架构吸收儒家学说中的民本精华与伦理因素,针对社会现状进行批判性思考,建立起有独特标志的遗民伦理体系,陈确提出“自然人性论”作为理论依据,配合“素位而行”的实践准则和“治生为本”的价值定位;黄宗羲倡导“天下为公”的政治理念、“豪杰”人格的塑造以及“经世致用”的实践办法,最终二者整合为遗民伦理的关键内容,该思想体系既遵循儒家传统价值要义,又体现对当下危机的多维度反思和突破路径的探索。
从遗民伦理视角出发,黄陈二人都强调严格划分华夷之别,着重道德的具体践行,对传统儒学做批判性的探究;但在政治逻辑、人性立场、道德落实以及生活样式上有明显分歧,这些异同凸显出他们各自不同的思想特性和价值立场,也反映了明清政权更迭时期遗民群体思想的广度与深度,对现今中国公共伦理体系建设、公民道德培育和社会治理改进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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