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管理前沿
Frontiers in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 主办单位:未來中國國際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ISSN:3079-3696(P)
- ISSN:3079-9090(O)
- 期刊分类:经济管理
- 出版周期: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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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同业公会参与基层治理协商政治的经验研究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Experience of Modern Trade Associations in Participating in Grassroots Governance and Deliberative Politics
引言
同业公会,顾名思义,就是由同种行业组成的一种公会。是近代时期的新式行业组织,也是很有代表性的近代社会组织。同业公会负责维护同业利益,保护行业发展,是具有民间性的资本家阶级的同业组织,也是政府进行经济管理的市场中介组织,所以说它是一种非政府且自发组成的组织。其最早出现源于近代中国政府为行业组织选定的法律概念,在1917年,北京政府颁布的《工商同业公会规则》中明确提到了同业公会,其主要宗旨是“联络同业、维护利益、矫正营业上之弊害”。
“同业公会的出现与传统行会组织在近代的发展演变不无关联,是行会在民国时期进一步发展的产物。同业公会与商会也有着密切联系,大多数学者都肯定同业公会是商会的基层组织这一观点。因此同业公会既与行会有着渊源关系,又与商会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商会是近代社会组织中极具代表的一类组织,而与其有渊源的同业公会近几年也受到了学界的深入研究,地域上的大部分地域包括一些偏远地区的,行业种类上的大部分类别同业公会,都有较为丰富的资料借以研究,故本文选取近代以来基层治理协商政治层面上的同业公会相关的文章,来分析归纳其行为,及同业公会与政府和基层的关系,希望能对现今社会组织协商发展带来一定的启示。
一、研究框架
(一)理论视角
1. 基层治理理论
基层治理理论是指治理发展到其本质的基本单位的技术研究,其目的是使民众能从实际的生活环境中理解治理的概念,以及如何调节个体行为。该理论提出将治理体系划分为法律和社会两个层次,进行分层次分析,从而推测在不同社会环境下,适用于各种情况的治理手段。同业公会在近代这个特殊时期依据与政府关系的不同,环境的变化,审时度势,在尽力完善自身的管理,同时在政治层面又做出过不少努力,积极参与社会决策,调节社会和谐,解决矛盾,在与政府的互动中,法律和社会两个层面都有涉及到,之后的内容会提到这两个层面。
这篇文章主要分析的是同业工会如何在协商政治层面参与基层治理,即分析同业工会作为主体在政府的监管下作何行为以及如何在与政府的博弈中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保护自身利益。因为基层治理理论是一个涉及多个层面的复杂体系,所以除了与政府的关系外还会在文献中梳理出同业公会与基层治理的关系等多种关系组合以此为多元视角来分析。
2. 协商政治理论
协商政治理论是一种新兴的政治理念,它强调政府、社会和公民之间的平等对话和协商,以促进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近代时期虽然政府与同业公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关系并不平等,但是也有不少研究表明柔性的合作协商思想也在一定时期存在。例如,严跃平和樊卫国共同考察了棉业统制与上海棉纺织同业公会的价格协调机制,认为在抗战胜利以后,国民政府对棉纱布实行联合配销政策,上海第六区机器棉纺织同业公会在政府与会员之间发挥了比较重要的协调作用。通过史料分析,他们发现在统制经济时期,同业公会并没有丧失独立性,在经济社会中仍然发挥着中间部门的协调作用。他们还一起系统讨论了1937 年之前上海同业公会的价格协调机制,说明近代上海同业公会曾经发挥过比较重要的经济协调作用。
协商政治强调多方参与议事,还强调在法治框架下开展协商活动,同时合作共识意识也是协商的表现之一。虽然协商政治作为概念在近代尚属新颖,但在近代同业工会与政府的互动中亦能见到协商行为的体现。因此,以协商政治的特点为支点来分析同业公会如何与基层治理结合,具有合理性。比如同业公会积极行使政治权力以争取政治地位,会参与决策和选举方面的互动;在政府立法监管方面,同业公会虽处于被动,但也通过协商争取空间,推动协商政治在基层的发展。同业工会在这一过程中做出了相当多的政治层面实践。将基层治理理论与协商政治理论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分析同业公会的基层治理经验。
(二)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研究近代同业公会参与基层治理协商政治的经验需要从分析同业公会自身的政治行为、同业公会与政府的协商互动以及其参与基层治理、行使政治权利、参与政治互动等方面入手,运用文献研究法梳理相关文献探讨同业公会在近代这一特殊时期如何在政治方面参与基层治理。主要采用上述两个理论视角来探讨,思维脉络大致为:首先,协商政治理论主张在法治框架下开展协商活动,而近代时期同业公会受政府立法监管,因此首部分将以此为主要内容;其次,分析同业公会在选举民主化和参与社会决策两个方面的行为;最后,以同业公会与政府的互动关系为主线,指出其协商政治实践中的问题与困境,一方面分析同业公会自身的问题与局限,另一方面分析其与政府的矛盾,并补充同业公会对基层治理的影响。
二、同业公会在近代协商政治参与中做出的努力
(一)同业公会协商参与政府立法
近代同业公会与政府的关系呈现出一种密切而复杂的互动。可以说同业公会的产生就与政府有极大的渊源,所以即使同业公会作为一种非政府的行业性团体,其存在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依赖于政府的支持和监管。
首先,无论处于何种阶段,近代政府都会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对同业公会进行管理和指导,且有越来越严苛和细化的趋势。例如北洋政府在1917年颁布了《工商同业公会规则》,要求各行业成立同业公会,并规定了公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能。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将《工商同业公会规则》修改为《工商同业公会法》及其施行细则,要求将各类工商业行业组织改组为同业公会,并对同业公会的设立宗旨、章程、会员、经费等作出具体要求,强制要求各行业成立同业公会,并对其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据1934年统计,济南市共有同业公会75个,改选以后为58个,减少盐业、理发、皮米、油漆、屠宰牛肉、皮箱、驻济棉商联合会等17个行业会员。抗日战争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加强对工商业的管理,至1946年底济南市仅有8个行业建立同业公会。
近代工商同业公会法的制定与修订过程不断调整政府与同业公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来管理同业公会和振兴工商业经济,有秩序地规范同业公会组织,并形成了较为严密的管理方式。通过对同业公会立法,不仅增加了同业公会的数量,还对其内部管理模式和程序做出严格规定。因此,近代工商同业公会立法对同业团体、政府、市场和业者均产生了重要影响。值得当今借鉴的是,尽管在此时期同业公会处于被动状态,但任何组织的发展也需要一定程度的监管,特别是对重点支柱行业,其公会组织需要严格监管。
可以见得,政府在各时期对同业公会进行立法监管,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同业公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规范了公会的行为和职能。立法途径是政府监管同业公会的主要方式,在政府监管下,同业公会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约束会员行为,起到了维护同行业秩序的积极作用。
但是,同业公会也会对不甚合理的法规提出反对。不平等的关系使得同业公会时常处于被动位置,但这并未使其放弃对不合理法规的谏言。鉴于其社会评价与社会影响力,政府有时可能会考虑让步,这体现出政府、同业公会与基层之间的微妙博弈关系。法律层面的关系较为刚性,而接下来的两个方面分析则更显柔性。
(二)同业公会参与选举以及选举民主化趋势
近代同业公会在选举中的参与,可视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商业活动日益频繁和复杂化,同业公会作为行业内的自治组织,逐渐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这些公会不仅关注行业内商业活动的规范,还积极参与选举等公共事务。它们通过组织会员参与选举,表达对行业利益和公共政策的关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方政治格局,并提升其社会与政治地位。例如上海同业公会可以通过参与选举、支持候选人等方式介入政治过程,推举代表或领导人参加政府或议会选举,以期在政治决策中发挥作用。
在清末民初时期,上海的棉布业同业公会是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行业组织。随着上海商业的繁荣,棉布业快速发展,吸引大量从业者。为维护行业利益、协调内部关系,棉布业同业公会应运而生。此时期地方政府的选举逐渐走向民主化,同业公会作为行业代表开始积极参与。例如在一次地方议会议员选举中,棉布业同业公会组织会员投票并推选行业代表参选,这些代表通常在棉布业中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力,熟悉行业情况,能代表行业利益发声。
在选举过程中,棉布业同业公会通过宣传、动员等方式鼓励会员参与选举,并与其他行业组织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商业利益。最终,棉布业推选的代表成功当选,成为地方议会成员,这不仅体现了棉布业在地方政治中的地位,也为行业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这一例证展示了近代同业公会如何通过组织会员、推选代表等方式积极参与选举,维护行业利益并表达行业诉求。同时,同业公会的参与也推动了选举制度的完善,为选举提供更多参与渠道和表达方式,使选举过程更为公正、透明与有效。
然而,近代同业公会参与选举也面临挑战与限制。由于当时社会环境复杂,同业公会在参与选举时常需平衡各种利益关系、避免陷入政治纷争。总体而言,近代同业公会参与选举既反映了行业自治意识与公共参与精神,也推动了选举制度的完善,促进了基层治理中协商关系的雏形化。
(三)同业公会参与决策
同业公会还可能通过与其他社会团体的联合或合作,共同推动某些政治议程或改革。同业公会的政治行为可能受行业特点、政策环境、政府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同时也存在一定挑战与风险。民国时期,上海各类同业公会大都不同程度地参与或干预了国家及地方的重要政治事件与政治运动;他们运用经济势力和社会影响,以合法路径阐述政治立场、表达舆论取向、陈述群体诉求、维护和扩展相关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政治绩效”。
近代同业公会的政治行为具有多面性,包括:一是直接的政治行为或政治活动,如参与、介入甚至发动全国性或地方性重大政治事件与政治运动;二是在与政府交往中表现出具有政治属性的言论、行为与举措;三是间接的政治行为,主要体现在国家政府关于工商、金融、税收、财政等政策的实施过程中。
同业公会通过请愿和诉求等方式参与政治,有助于维护行业利益、推动行业发展,并在政治领域中扩大影响力。同业公会积极参与政府决策与咨询过程,为政府提供行业信息与建议。作为行业代表,它们对市场动态与发展趋势有深入了解,能向政府提供准确、及时的行业信息,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同时,同业公会通过协商与沟通反映行业诉求,为政府制定更合理、有效的政策提供依据。此时政治协商的意味明显。作为承上启下的中介组织,同业公会在基层治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其扎根市场、了解市场动态,可为政策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可为自身发展与利益积极进言献策,改善所处环境。
三、研究结论及现实意义
(一)政府与同业公会协商互动分析
近代时期的“协商政治”更类似于一种博弈。诚然在政治上权力上层与底层存在显著差距,但行会的联合使同业公会更像一种利益集团。魏文享分析指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同业公会承担着双重政治角色,既有合作政治,也有自主诉求,使其成为一种政治追求的载体。在与上层的对弈中,同业公会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社会资源结构,促进了社会发展。
“利益集团属性是同业公会的根本属性,同业公会参与政治之目的在于谋求自身利益,但集体行动中也存在商号背离集体公共行动寻求私利的状况”。如前所述,政府对关键行业(如盐、铁等)实施监管无可厚非,但同业公会与政府的关系并非完全和谐。在某些情况下,同业公会可能因与政府存在利益分歧或政策不合而产生矛盾与冲突,政府监管过度可能对行业公会造成压迫。由于近代环境的特殊性,政府更替与时局变化使得同业公会的协调作用并不一致。例如上海棉布业同业公会与政府在战后关于劫余纱布的冲突:棉布商要求政府发还日伪时期劫夺的纱布以弥补损失,但政府以纱布已移动或变卖、无法清理为由拒绝,后来又以标金涨价、购价优厚为由拒绝发还,忽略战后纱布价格上涨导致的实际损失,致使矛盾扩大。
还有北京的一些同业公会希望政府采纳其行业标准,但政府可能因各种原因拒绝或修改这些标准。这些案例表明,同业公会与政府之间的冲突复杂且多样,涉及政策、利益与管理权限等方面。双方需通过对话与柔性协商解决问题,而非各自固守利益。
尽管存在冲突,同业公会与政府之间亦具有诸多合作可能性。某些时期与领域内双方目标重合时,同业公会可能与政府合作,共同制定行业标准或政策以促进行业发展;政府也可能借助同业公会以实现更有效的行业管理与监管。上述关于选举参与与决策参与的讨论即体现了这种互动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同业公会的社会功能与包容性在于其与政府的积极沟通与建议,这为行业发展与基层治理提供了空间。总体而言,近代同业公会与政府之间呈互动与制约的博弈关系:政府在监管同业公会的同时也借助其力量推动行业与社会治理,而同业公会在遵守法规前提下积极争取自身利益并参与社会事务,体现了民间组织与政府互动在社会变迁中的关键作用。
(二)研究的现实意义
研究近代同业公会参与基层治理协商政治具有多重意义。首先,有助于深入了解近代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同业公会,并了解局部基层经济政治结构。同业公会作为当时基层社会的重要组织形式,其在协商政治中的角色与作用可以反映时代政治生态与社会风貌,具有历史价值。对近代同业公会参与基层治理协商政治的梳理与总结,有助于把握现代协商政治与基层治理的发展脉络,为当今社会组织协商提供历史借鉴。
其次,该研究对提升现代社会基层治理能力具有启示意义。同业公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其在政治层面展现的政治博弈意识与柔性协商实践,对提升现代社会治理的包容性具有参考价值。可从中汲取经验,推动基层治理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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